一起经营未附检疫证明动物案的分析

发布时间:2018-05-23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国锄蝎j瘦 起经营未附检疫证明动物案的分析 杨洪娟,李洁,李霖 678400) (云南省德宏州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南芒市要:本文介绍了一起工商部门移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所查处的经营未附检疫证明动物案。通过对查处过程 的分析,探讨案件办理和文书制作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应采取的措施。 关键词:经营;动物;未附检疫证明;查处;措施 中图分类号:¥851.3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944X(2017)02.0076.03 DOI:10.3969/j.ssn.005・944X.2017.02.022 Analys on a Case nvolving Animal wihout Quarantne Certicate Yang Hongjuan,Li e,Li Lin (DehongAnimal Healh Supervision Institution,Mang,Yunnan 678400) Abstract:Recently,a case of selling animals without quarantine certicate transferred from the local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authority was investigated by Dehong Animal Health Supervision Institution.In this arcle,its nvestigation progress was analyzed,questions on how to deal with such cases and standards for documentation were discussed.At last,some measures needed to be adopted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management;animals;wiout quaraine certicate;investigation;measures  案情概况 1.1 案情简介 2014年l0月24日,A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接 到县工商局移送的一起经营未附检疫证明动物案, 立即组织执法人员立案调查。 经查,2014年10月23日凌晨,公安机关在 A县B镇截获一车水牛,共计25头、重量约150 公斤/头、价值约3 000 ̄4 000元/头。货主杨某 和李某,驾驶员孙某,均不能提供该批水牛的检疫 证明和车辆的消毒证明。据货主交代,该25头牛 原本是在A县境内买来自己饲养的,但由于资金 证据2:当事人杨某的《询问笔录》。 证据3:驾驶员孙某的《询问笔录》。 证据4:《现场勘验笔录》。 证据5:李某、杨某、孙某的身份证复印件, 孙某的驾驶证复印件。 以上五份证据共同证明:孙某运输的牛没有 附检疫证明,涉案水牛共计25头、重量约l50公 斤/头、价值约3 000~4 000元/头,货主杨某、 承运人孙某,约定运费1 200元且尚未支付,车辆 的基本情况等。 证据6:《监督检查记录》。  周转困难、放牧场地减少、饲料储备不足等原因, 证据7: 《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证据8: 《案件处理意见书》。 以上三份证据证明:该车水牛异地保存在另一 涉案当事人李某家,保存时间15天,期间要求每 准备运输到C县大牲畜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因为 管理相对人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经营、运输动物 必须到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具检疫证明,从而 导致此次事件的发生。 1.2调查取证 天消毒场地一次、密切观察牛群,若出现疾病立即 向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 1.3案件处理 证据1:县工商局移送函及相关材料。 困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d59268c473610661ed9ad51f01dc281e43a564c.html

《一起经营未附检疫证明动物案的分析.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