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住房公积金如何还房贷
信件内容: 因需还房贷,住房公积金帐户上资金能否一次性拿出来用于还房贷?如何办理?
答复部门: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答复时间: 2014-01-22 15:48:11
答复结果: 董海军同志,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经了解,现将相关题答复如下: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带身份证及住房公积金龙卡;
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支取:带直接办理;
2、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支取:提供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和还款流水账;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时,职工本人及其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的公积金帐户内须分别保留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额作为保底金额,超出部分可以支取,保底金额可用于最后一次还贷支取。
对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按时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除一次性结清贷款余额外,平时不得提取。
采用一次性还款方式的,职工及其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住房贷款的本息和;采用逐月还贷方式且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超过保底金额部分可以提取冲还本金;采用逐月还贷方式且提前预还当年贷款本息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应还住房贷款的本息和。
职工委托公积金中心逐月提取公积金还贷的,按委托协议约定办理。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除偿还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其余情形一律不予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热线12329。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市长信箱》工作的支持。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de0a945581b6bd97f19ea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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