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01 05:37:1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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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办法
燕大校字[2014]225
第一章
第一条 展示我校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学生成长成才,激励全校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先进称号
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文明寝室、先进集体和特殊事迹奖
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
国家级: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确定。
第三条 评选范围
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和学生集体。
第四条 评选名额


~ 1.校级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名额如下:
1)三好学生人数占学生总数的5%
2)优秀学生干部人数占学生干部总数的8%
3)三好学生标兵人数占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总数的2%
4)优秀毕业生占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
5特殊事迹奖不超过20项;
6)优秀寝室占学生寝室数的20%
7)先进班集体占学生班级总数的8%
2.省级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名额由河北省教育厅确定,学校以各学院具有参评资格学生人数和班级数为依据,将评选名额分配至各学院。
3.国家级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名额由国家有关部门确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校级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条件
1.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fdbbf86fc4733687e21af45b307e87100f6f8d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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