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部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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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1 14.1 建立部门内部的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部门的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通过绩效考核,对本部门的员工的工作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同时对员工工作质量进行考核,保证本部门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进行。 15 范围 适用于品质管理部所有员工。 16 职责 16.1 品质管理部部长负责针对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制定相关科室、岗位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 16.2 品质管理部各科室负责本科室员工的日常考核,并如实记录考核情况。 17 内容: 考核内容见《品质管理部绩效考核指标明细表》 18 考核方法 18.1 绩效考核采用考核项目分项记分法,各岗位考核项目的基准记分合计为100分(激励记分除外)每个考核项目的实际得分的计算方法详见《品质管理部绩效考核指标明细表(X X 岗位)》之“评分标准/计算方法” 18.2 岗位月度绩效考核得分=各考核项目实际得分之和×考核系数/100 考核系数与(岗位)各考核项目实际得分之和对应表: 各考核项目实际得分之和 考核系数 60 6069 7079 8089 9099 100109 110119 120129 130 0 0.3 0.6 0.9 1.0 1.1 1.2 1.3 1.5 19 考核周期 20095月份起,每月考核一次。 20 考核程序 20.1 KPI的确定:根据公司对本部门的KPI要求及本部门上月绩效考核情况,每月3日前由品质部长/经理确定当月各考核项目的标准分及具体的考核办法。 20.2 考核数据来源:各科室/岗位负责每月对本科室及相关部门或科室/岗位的考核指标数据进行详细记录(若为其他部门或科室提供考核数据的,数据使用部门应自行与数据提供部门联系提取数据)于次月的3日前将相关考核数据交部门统计员,由统计员统计各员工初始得分后上交品质经理。 20.3 经理根据平时的监督、检查记录对各科室/岗位考核结果进行核对或进行抽查,根据核对或抽查的实际情况进行项目评分调整。 20.4 每月5日,部长权衡各种实际情况,对各科室及员工进行最终评分,绩效考核结果以品质部长最终评分为准,品质部长有一票否决权。 20.5 每月8日部长将绩效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20.6 品质部长每月对部门绩效考核工作进行总结。 20.7 各科室、岗位针对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时、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工作,力争下月各项考核指标顺利完成。
<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20.8 发生以下情况时,相关科室/岗位员工当月绩效考核成绩视为0分: A 科室内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出现消防问题或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批量质量流入市场)时; B 科室内部发生集体斗殴、罢工、消极怠工时; C 其他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行为。 21 考核应用结果 21.1 部门绩效考核结果将直接与被考核对象的岗位浮动工资挂钩:岗位浮动工资=岗位月度绩效考核得分×标准工资×30%。新入职人员,从第二月开始执行考核奖惩。 9 考核原则: 为了使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能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强调绩效管理的可行性、客观性、激励性,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部门的绩效奖惩与考核结果紧密结合。 9.1 可行原则:各科室岗位工作业务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指标必须可量化,考核实施具有可操作性。 9.2 客观原则:要做到“用数据说话”,对被考核科室的任何评价都应该有明确的评价标准和客观事实依据,考核要客观的反映实际情况,在整个过程中都要注意收集相关绩效资料,坚决避免由于印象偏差、亲近性、以偏概全等现象带来的误差。 9.3 激励原则:考核的目的是激励先进,鼓励落后。所以考核结果一定要公正,奖惩一定要公平,要获得绝大部分员工的认可。 9.4民主集中的原则:考核项目的标准计分和评分标准/计算方法可以民主协商,绩效考核的评分结果以品质部长最终评分为准,品质部长有一票否决权。 9.5 回顾原则;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一定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科室/岗位,并与其一起回顾整个过程,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9.6 申诉原则:被考核科室/岗位认为有失公正的地方,可以要求进行必须解释,不能对解释达成共识时,被考核科室可以向品质部长提出申诉。 10 考核要求 10.1 各科室/岗位须高度重视绩效考核工作,把绩效考核的方针、政策、制度贯彻到每位员工。 10.2 各科室/岗位须认真详细做好各项考核数据收集、记录工作,因工作疏忽或工作不负责 没有记录相关考核数据,导致某项考核指标无法考核的,给予相关责任科室主任/岗位 300-500元的处罚。 10.3 所有考核数据必须真实记录,如实反应,如有弄虚作假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及责任科室主任/岗位人员300-500员不等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1 本考核方案从200951日起执行。 <内容结束>
<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class='_1'>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ffcc9219a89680203d8ce2f0066f5335b81677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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