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第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事程序
一、个人须提交资料:
1、 个人须提交购房协议(合同);
2、 个人须提交房屋产权证;
3、 个人须提交购房贷款协议(合同);
4、 个人须提交结婚证(以配偶名义购房的职工提供);
5、 个人须提交购房发票;
6、 个人须提交身份证;
7、 个人提交建行联名卡(个人办理);
8、 配偶名义购房的需提供配偶提取公积金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两套复印件,交给资产与行政管理部住房管理人员初审。
二、由行政管理部住房管理人员初审合格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
三、职工本人凭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及以上文件的复印件,自行到建行住房公积金管理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
四、职工本人提款后,将《支取记录单》的复印件,及盖章后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第四联(单位保存联)退还行政管理部住房管理人员存档,以便下次提取。
个人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事程序
一、 个人提交资料:
《支取记录单》原件;
二、由行政管理部住房管理人员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三、职工本人凭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支取记录单》,自行到建行住房公积金管理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
四、职工本人提款后,将《支取记录单》的复印件,及盖章后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第四联(单位保存联)退还行政管理部住房管理人员存档,以便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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