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2-06 21:51:51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x发〔2018xx号)、《中共xx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x委发〔2018z号)、《中共zz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委发〔20185号)精神,坚决打赢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结合《米易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立足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法治米易、平安米易建设现实需求,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升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设“阳光、激情、活力、生态” 米易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县的部署安排,发挥人社职能,将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2.坚持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

3.坚持依法治理。有效整合本局各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广度、深度、力度上全面取得战果。

(三)目标任务。通过集中攻坚,人社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及农民工工资涉黑涉恶问题得到全面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社会治理能力更加提升,社会环境更加平安,社会秩序更加有序,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步?

按照中央、省、市、县统一部署,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时间从2018年至2020年。具体步骤如下:

1.2018年。制定下发《米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立米易县人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推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摸排线索,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对所发现的线索逐一核查;做好宣传工资,利用各种活动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村霸”,清除“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2019年。巩固工作成果,继续夯实已取得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挖掘潜藏的涉黑犯罪分子,继续深挖行业领域内不良现象,继续搜集线索问题,并依法解决问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明显增强。

3.2020年。认真总结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取得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线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以局长甘元昊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唐鑫、袁晓玲、杨国华为副组长,各股室、职能单位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国华同志具体分管。坚持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人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奖惩。实施领导干部“谁主管,谁负责”制度,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对在具体工作中的失职、过错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二)立足职责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维护社会稳定。

1.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创新监察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违法行为预警防控机制,完善多部门综合治理和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宣传劳动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非法用工尤其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

2.强化仲裁工作。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把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纳入“大调解”工作体系和综治(平安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积极推动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仲裁效能和办案质量。加强调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探索建立仲裁与诉讼程序有效衔接、裁审标准统一的新规则、新制度。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职工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3.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劳动关系群体性纠纷的经常性排查和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及时发现和积极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和工会及企业代表组织共同参与的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合力。

4.保障获得劳动报酬权利。完善并落实工资支付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制度、解决欠薪问题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落实清偿欠薪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加强建筑施工项目管理,强化准入、许可、惩戒等监管措施,改革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推行劳务人员工资由总承包建筑企业或专业承包建筑企业直接发放,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规范总承包建筑企业或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班组长用工施工管理,明确总承包建筑企业或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对劳务人员工资的管理责任,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

5.保障休息休假权利。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假期、休息休假等规定,进一步规范特殊工时审批管理,指导督促企业依法安排职工休息休假,严厉打击损害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的行为。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筑牢防黑防恶堤坝。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化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深入开展“村霸”问题专项整治。坚持聚焦问题、突出重点,把解决问题贯穿整顿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大力加强带头人队伍、党支部建设,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活动方式创新,抓好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切实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主流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和强大舆论声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识别、举报黑恶势力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局各股室、直属单位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按期认真研究解决经费保障、专业队伍建设等重要问题。各股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楚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

(二)强化合作意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按照制定的扫黑除恶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与县级其他部门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三)强化考核机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县人社局年度考核当中,将考核结果作为当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监察室要定期开展工作情况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科学全面的督导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彻底的直接追究相关股室或直属单位责任人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32de7ee001ca300a6c30c22590102020740f2f7.html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