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最新)

发布时间:2020-06-03 13:11:1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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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二、分析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判。

  三、各支部全年专题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四、分析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中心学校党办。

  五、定期通报结果。学校党委每年在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4308fce53e79b89680203d8ce2f0066f53364c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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