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28 00:03:0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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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广告管理

【发文字号】黑工商规[2018]4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3.12

【实施日期】2018.03.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黑工商规〔20184号)

各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工商广字〔201823号)和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部署的要求,严厉打击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省工商局决定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广告法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加强互联网广告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导向管理,严格监管执法,紧紧围绕事关广大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切实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整治重点与时间安排

(一)整治重点

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移动客户端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集中整治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1.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互联网广告;

2.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3.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内容、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4.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5.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等。

(二)时间安排

1.部署阶段(201831-331日)。根据整治工作重点,结合本地互联网广告市场实际,组织开展本区域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督促指导互联网单位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与责任。

2.整治阶段(201841-1031日)。严厉查处各类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会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约谈、检查。省工商局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和统一指挥调度,加大对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

3.总结阶段(2018111-122日)。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工商局。省局将根据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适时通报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提高对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政治敏感性和敏锐性,采取扎实有力的措施,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部署到位、指导到位、检查到位,确保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执法力度。要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狠抓互联网广告案件查办和执法。突出查办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大要案件,从重从严查处严重违法的互联网广告案件。强化信用监管,推进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100%公示。

(三)强化协同共治。要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牵头单位的作用,联合相关部门对重点互联网广告案件开展联动执法,探索实行联合惩戒。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充分发挥联合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告诫的积极作用,督促指导企业门户网站、第三方交易平台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与责任,切实加强自律,建立健全广告承接登记审查制度。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和社会舆论环境。采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多种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545919b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29423f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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