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手抄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文字稿

发布时间:2020-04-15 01:07: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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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环境手抄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

  西藏地处“世界屋脊”,是我们这个星球海拔最高的地方,空气纯净,污染最少,生态环境举世无双。我区的生态环境是各族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长期以来,在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引下,经过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在十分艰苦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下,较好地保护了生态环境,全区大部分森林、江河、湖泊、草场、湿地、冰川、雪山和野生动植物等都得到较好保护。但是,部分地区和行业仍然存在着乱采、滥伐、乱捕、乱猎以及盗取、偷运珍稀野生动植物的现象。对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特别是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好坏,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作为西部大开发战略重点之一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和中央及自治区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已为我们指出了方向。为切实加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们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保护天然林木,禁止非法毁林,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我区生物多样性,在全球名列前茅。特殊地理位置和生态环境,在许多方面都影响着亚洲乃至全球的气候、生态变化,西藏的生态环境保护举世瞩目。当前各级党政部门的主要任务是要切实提高全区人民的环保意识。西藏是我国主要的原始林区之一,全区高等植物种类达5700多种,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植物40多种,珍稀名贵树种繁多,仅药用植物就达1000余种,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因此,在天然林木的保护工作上,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切实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各级环保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对森林保护实行统一监督管理,林业、纪检、监察等部门齐抓共管,严格控制采伐计划,逐年减少计划额度,直至全面停伐天然林木。要禁止乱砍滥伐,禁止超限额和无限额采伐,取缔无节木加工等为取得眼前高利润而造成大量资源消耗和生态破坏的生产行为。采伐基地必须按照规定更新,以尽快恢复森林植被。要禁止毁林开垦、毁林采种和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的毁林行为。对现有林场及采伐基地一律要做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保部门严格审查后,明确可以做或不可以做, 是转行还是停产。对符合要求的依法发放环保批准手续;对生态环境影响大,可能造成大面积水土流失和冰川退缩、气候变迁的林木采伐基地要坚决关闭。林业部门要加强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的管理,严格禁止无证开采、出售、收购、运输木材。驻藏部队木材采伐和运输要继续纳入自治区职能部门的管理。我区已划定的自然保护区,天然林木禁伐区和封山育林区内,严格禁止任何形式的采伐和毁林开垦。对违法违规者,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执纪、执法部门绝不能手软,要进行严厉打击,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依法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坚决打击猎杀珍稀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保护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我区多样化的自然、地理,不仅造就了丰富多彩的植物群落,而且为各种高原珍禽异兽提供了栖息繁衍的地方。我区是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省区之一。目前已知的野生动物有2300余种,其中属于国家一、二级保护的野物动物有140种,自治区级保护动物141种。藏北羌塘是世界上陆地生态系统最高、最大的自然保护区。全球独有的藏羚羊、野牦牛、藏野驴、藏马鸡等珍稀动物在这里繁殖生息。我们必须下大力气搞好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级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坚决保护好我区的野生动物资源。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非法进行开发建设和其他商业性经营及非法狩猎、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捞砂等活动。所有单位和个人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污染和破坏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近年来,一些伤天害理的犯罪分子,由于高额利润的诱惑,在那曲、阿里等地,大肆猎杀藏羚羊、野牦牛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其他一些地方盗猎、倒卖、走私珍稀野生动物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各级党委、政府要组织一定规模的队伍,狠狠打击偷猎者,没收其一切非法收入,利用媒体曝光并依法从严惩处。要明确宣告 ,在全区范围内严禁猎杀、出售、收购、运输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陆生、水生类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各级政府要发动和依靠农牧民群众,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保护本区域内的野生动物。在自治区确定的12个自然保护区内,在各地、市、县属的林木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区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加以管理和保护。我区野生动物数量多、分布范围广,迁徙路线长,保护面积广,保护难度大。这就要求各级政府,通过制定乡规民约,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措施,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切实、有效地保护野生动植物。对造成非法破坏自然保护区、造成伤害野生动植物的要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草原管理和建设,合理利用草地资源,保护、改善草原生态环境

  干旱缺水、载畜量超标、肥力退减,使草原大面积退化。因此,要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草原上挖取草皮、砍挖灌木、取砂石等。如特殊生产需要在草场上挖取草皮、砍挖灌木、掏取砂石的,必须征得草原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同意,并报请草原管理部门审批。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生产的发展,草原载畜量已远远超过其承载能力,草原退化日渐严重,这要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对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环保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经营部门要加大投资力度,使用者要加大保护力度,齐抓共管,用较长时间,花大力气,搞好以水为核心的草原建设。机动车辆在草原上行驶,应当注意保护草原,有固定公路线的,不得离开固定的公路线行驶。草原管理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围栏封育、施肥灌溉、灭鼠治虫、防除毒草、治理改良、人工种草等措施加大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严禁在草原上使用残留期长、二次中毒的农药。发生危害草原的病灾、虫灾、农药污染,草原管理部门应立即向环保部门报告,以便进行环保应急监测,并采取防止污染和病害的应急措施。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以草定畜标准,确定合理的载畜量,严禁超载放牧。要搞好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规划,对违反《草原法》及《实施细则》的必须严格 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四、切实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监管,制止矿产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新的破坏

  由于独特的气候条件,我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一旦破坏便难以恢复。矿产资源开采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因此,凡在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的企业和个人都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和自觉维护国家、自治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各项规定。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努力做好矿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对区内现有矿区都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严格落实矿产开采和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检查验收。对新开采的矿产资源项目,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控制,加强管理。凡未取得环保手续的矿区一律不得开工。已开工的要关闭。矿产资源开发对耕地、草地、林地、水土保持设施等造成破坏的,采矿单位和个人应采取回填、复垦、植树种草等措施予以恢复。凡开发矿产资源造成不可逆转的区域性和长期性严重生态破坏和影响的项目,必须严格禁止。严禁在重点公路两边无序采石、采矿。因采石、采矿已造成生态破坏的,以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责令企业和个人予以治理和恢复。

  五、加强土地资源管理,防止水土流失和荒漠化,切实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水土资源的保护,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坚持在宜林宜草地带,长期组织全民植树、种草,积极推进农田林网化和水网化,努力改善农牧区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草场荒漠化。要禁止非法滥用土地、乱占和破坏耕地的行为。禁止开垦25度以上的陡坡地。在农牧区合理施用农药和化肥,大力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技术,开发和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减少农用化学品对环境的污染,保持土地的自然肥力。加强农膜的回收和再利用,积极推广可降解地膜,减轻农村环境的污染,防止土地退化。我区山多贫瘠,植被稀疏,要坚决禁止砍挖灌木,破坏植被的行为。鼓励、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减少生物质能耗。在山区、林区、草原、湿地等区域修建公路、水利工程、电站、开办矿厂和其他生产性企业,必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件》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易产生泥石流区从事开荒、取土、挖草皮、挖砂和采石等活动。在山区、林区、草原从事采集药材、烧木炭、烧砖瓦、挖草皮、挖砂、取土采石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在基本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土、石、废渣或尾矿、尾渣等处置应当符合水土保持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 在生产建设中损坏地貌、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的必须自己负责治理。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土地资源、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管力度,对一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必须严格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要加大城市、集镇和旅游景点的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防治环境污染

  做好城市、集镇的环境保护与建设,对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污染,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树立良好的城镇形象和改善投资环境至关重要。拉萨是自治区的首府,是西藏的形象和窗口,要以拉萨为重点。在加大治理城镇现有“三废”污染,治理脏乱差力度的同时,大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构筑干净、清洁、秀丽的绿色城镇。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场所的建设。拉萨市等城镇要切实保护好城区内的湿地、草地、水渠和树林。搞规划,搞基建,决不允许破坏城区内的自然环境。所有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及自治区《通知》精神,督促所属企事业单位做好污染治理工作,实现达标排放,绝不允许小水泥、小冶炼等“15小”企业建在城区内。

  旅游业是我区五大支柱产业之一,每年来藏旅游观光的人数、人次较多,对我区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必须加强旅游景点的环境保护。凡是在旅游区内的宾馆、饭店及各种旅游设施均要做环境影响评价,并实现污水、烟尘和生活垃圾的科学处置,达标排放。禁止破坏生态环境、破坏生物多样性和污染环境的旅游。旅游组织单位必须严格管理,禁止游客损害野生动植物和污染环境。在地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开展生态旅游项目的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环保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按要求实施。严禁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开发旅游项目。

  党中央确定的西部大开发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目标,就是改善西部的生态环境,建设一个山川秀美的家园。我区各族人民决心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各地市、各部门要把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战略,纳入到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议事日程上来,由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加大本地区、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环保监管能力。结合西部大开发战略重点,加强领导,加大投资力度,切实把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促进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59ae1b3a2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2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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