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宫春莉和刘同波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9-03-16 01:16:2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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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宫春莉和刘同波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丹政发[2015]5

【发布部门】丹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2.06

【实施日期】2015.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宫春莉和刘同波同志记二等功的决定

(丹政发〔20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宫春丽同志现任市公安局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局长,刘同波同志现任市公安局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副局长。2012年以来,宫春莉、刘同波始终冲在维稳工作第一线,带领市公安局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全体干警立足辖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5e98998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c36c5d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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