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改革及税收政策调整作者:靳东升来源:《国企管理》2018年第01期
十九大提出了“深化税制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这是一个方向性的话。我们国家对于税制改革已经有了一个整体的方案,十九大提出税制改革,我们怎么深化?去年全国范围大规模的“营改增”,我们大家都知道营业税改增值税了,这是经济领域的税制变革,标志着我们经济领域的税制改革基本完成。以后我们还要再改革什么税种?就是其它税种,其它领域的税收,建立一个完整的税制。现在,我国有18个税种,除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以及环境保护税是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其余还有14个税种,都是国务院制定的暂行条例。
在2014年的时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我个人理解,“总体方案”应该规划了到2020年的税制改革,把“十三五计划”时期的税制建设已经进行的规划,这个“总体方案”也是经过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同意和批准的,这是我们将来改革的方向。“总体方案”的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财政预算体制的改革,二是税制改革,三是转移支付以及地方与中央的关系。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务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体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只有一个中心思想,十八大提出来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作用。作为政府的经济杠杆手段,税收制度建设是为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为市场经济体系服务的。
深化税制改革
2016年通过了环境保护税的立法,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给了我们一年的准备时间。原先我们环境保护有收费项目,这次环境保护税的立法是“费改税”,取消跟环境保护有关的收费,环保收费走向规范性的税收。这就是全国人大环境保护税的立法,我国的环境保护税还有一个月就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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