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宣传资料

发布时间:2016-05-06 16:36:3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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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宣传资料

1、小额担保贷款的原则是什么?

答:自愿申请、抵押担保、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政府贴息。

2、哪些人和单位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答:本市辖区内已解除劳动关系,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役军人未安排工作自谋职业人员、高校毕业未就业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人员、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以下简称各类人员);职工在300人以下,吸纳各类人员达到20%以上(与企业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

3、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答: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男性年龄在60岁以内、女性年龄在55岁以内(已退休人员、大龄下岗职工除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身体健康、诚实守信、经过就业再就业培训、具备一定劳动技能;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其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是微利项目(国家明文限制的行业如建筑业、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美容、美发、水吧、酒吧、洗脚,从事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除外)。

4、个体经营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金额是多少?

答:各类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在5万元以内,对创业能力强,创业项目优的人员,贷款额度可放宽到8万元。

5、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金额是多少?

答: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吸纳各类人员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按人均5万元计算,贷款总额在100万元以内。小企业贷款不进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6、小额担保贷款的年限是几年?

答: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为一年,以贷款上帐日开始计算,借款人应按时还款。确需继续贷款的,应在贷款期满前30天,向区劳动就业部门提出续贷申请,劳动就业部门应及时将审核同意的书面意见送承贷金融机构,承贷金融机构审查同意后,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借款人在续贷前要结清贷款本息,续贷期限为一年。

7、小额担保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答: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浮3个百分点。

8、个体经营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可采取哪些担保抵(质)押方式?

答:个体经营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抵押担保可采取:(1)个人担保: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员工个人担保额不超过其年收入的2倍(单位出具年收入证明),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担保时,由担保人本人签字并在保证合同上签字、盖章。(2)抵(质)押:借款人用自有或亲友(本区常住户口)的房屋(两证齐全,价值在贷款申请金额1.2倍以上,银行会同借款人协商认定)、承贷金融机构认可的等值有价证券进行抵(质)押;(3)法人担保:担保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年税后利润在5万元以上;具有贷款申请金额1.5倍以上的不动产。

9、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可采取哪些担保抵(质)押方式

答: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可采取:(1)个人担保:参照个体经营者执行。(2)抵(质)押:原则上参照个人抵(质)押执行,可用不动产、汽车、设备(有购置发票,扣除折旧)进行抵(质)押。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抵押品价值的70%,质押物价值的90%。

10、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的比例是多少?

答:下岗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复员退役军人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给予100%贴息;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给予50%贴息。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的贴息标准按吸纳各类人员数所对应的不同贴息标准贴息。

11、小额担保贷款的贴息如何申请和划转?

答:借款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偿还本息,最后一次结清本息后,凭承贷金融机构出据的结息清单或凭证到劳动就业部门申请贴息。劳动就业部门按借款人不同的贴息标准确认借款人相应的贴息金额,按季将确认后的贴息清单送当地财政部门和承贷金融机构各一份,承贷金融机构将财政划拨的贴息资金一次性划入借款人在承贷金融机构开设的个人账户内。贷款逾期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及承贷金融机构规定计交罚息罚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2、个体经营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持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工商、税务核发的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抵(质)押物清单或担保合同、身份证、以及本人有效证件(如:下岗、失业证等)到经营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进行申请贷款.如房屋抵押的还需提供夫妻双方承诺、结婚证。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复印件。

13、合伙经营主体或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需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机构代码证、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凭证、工资表、花名册、财务报表、劳动合同、职工所持证件(如:下岗证、失业证等)、经营场地手续、担保或抵押物合法证明到企业经营所在地社保所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14、初次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办理程序和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经社区居委会审查符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街道(乡镇)推荐;街道(乡镇)初审同意后在3个工作日内报劳动就业部门,区劳动就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结审查汇总,并将相关资料送到承贷金融机构。承贷金融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不同意贷款的,应注明原因并将资料返还劳动就业部门;同意贷款的,即可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完善贷款抵(质)押担保等手续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15、个体经营者无抵押担保可否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如何办理?

答:可以。具体办理程序如下:(1)申请人在经营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填写《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申请表》,由社区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人的诚信度、有无抵押或担保、有无不良记录等情况进行评议后,张榜公布,情况属实的,在3个工作日内向社保所推荐;(2)社保所将社区意见和申请人情况再次进行张榜公布,在5个工作日内报区劳动就业部门;(3)由区劳动就业部门牵头,会同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评审组在5个工作日对申请人贷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由区就业局会同财政审批,贷款额度不超过2万元。(4)承贷金融机构凭区就业局和财政局审查同意的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申请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发放贷款。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67207ea5901020206409c7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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