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工作的内容,业务流程、会计核算手册、税务风险。
1. 出纳行政工作内容:
1 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2 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3 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4 保管库存现金;
5 复核收入支出凭证;
6 招生期收入与费用情况汇总上报;
7 协助会计完成周期记账以及报税;
8 部门合同、档案、文件管理及报销工作的协调落实;
9 承担本中心的日常行政工作,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办公设备与办公用品管理、办公设备及耗材采购等;
10 协助教学/教务人员对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咨询接待、学生活动等工作。
会计核算手册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1.1 期末: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1.2 前期:上一个或几个会计年度。
1.3 账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等)
2.1 财务部经理:负责会计核算制度的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
2.2 财务部:负责《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的修订和维护
3.1 记账本位币:人民币,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
3.2 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起止日期按公历日期确定。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3 统一核算的原则:是指公司各部门要遵循相同的会计政策,统一会计核算方法,统一报表口径,统一会计核算科目。
3.4 坏账损失核算方法: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3.5 存货记价方法: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库存商品进、销、存采用个别计价法计价。
3.6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年限平均法,预计净残值率为3%
3.7 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年限平均法,无残值。
3.8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一次转销法。
3.9 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直线法。
3.10 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应付税款法。
3.11 固定资产计价:历史成本法。
3.12 公司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⑴会计核算应以公司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公司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⑵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须变更的,变更后的会计处理方法必须符合现行会计制度,并在附注中说明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原因、变更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⑶除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外,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均按照实际取得时的历史成本入账。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⑷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
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3.13 会计核算信息化
——公司会计核算采用电算化形式,会计核算软件选用金蝶系统。
——公司进销存采用时空ERP系统核算。
——时空ERP系统产生的财务数据通过数据接口导入至财务软件金蝶系统。
——设置的会计科目,根据需要可通过“部门、供应商、客户、项目”等进行辅助核算。
3.14 会计账簿的设置与会计报表的编制
1.公司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
2.财务人员应定期对账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账款等进行核对,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3.财务人员应按规定定期结账,结算方法正确,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银行存款与银行对账单及时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公司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报表种类、格式和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
5.公司会计报表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6.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数字应相互衔接。
7.公司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应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经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对外报送的对象包括:上级集团公司、政府机关、行业组织等。
8.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对外报送财务报告。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有错误,应及时办理更正手续。
9.除编报国家规定的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外,公司财务人员还应该按公司管理需求编制管理类明细报表。
3.15 会计科目设置: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统一会计科目的编号,建立会计科目。详细科目见附表1。
4.1 货币资金
4.1.1 货币资金的核算范围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4.1.2 “现金”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是指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应设置“出纳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4.1.3 “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每月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1.4 “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办理全额、敞口银承票所存入专户的保证金等的其他货币资金。本科目应设置 “银行承兑保证金”等明细科目, 核算公司办理承兑汇票所缴纳的保证金。
4.2 交易性金融资产
4.2.1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公司打算通过积极管理和交易以获取利润的债权证券和权益证券。企业通常会频繁买卖这类证券以期在短期价格变化中获取利润。我公司主要核算理财产品。
4.2.2 设置两个二级科目“保本型理财产品”和“非保本型理财产品”核算内容包括保本保收益(收益固定)及保本但收益不固定(或浮动)两类。
4.3 应收及预付款项
4.3.1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
①“应收票据”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该科目应按客户单位设置明细账。
②“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订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该科目应按客户单位设置明细账。
③“预付账款或预付款”科目核算按照合同规定预先向供应商或者其他单位预支付的货款或者其他款项。
④“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公司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它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不设“备用金”科目的公司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本科目应按其它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4.3.2 “坏账准备”科目核算公司按照一定比例计提应收款项(不包括应收票据)的坏账准备金额,计提比例如表1所示。公司应于期末时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该科目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款项按照减去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反映。
表1:坏账计提比例
4.4 存货
4.4.1 存货的概念:存货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资等。
4.4.2 公司存货的范围:存货包括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材料物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入账,购入的商品,按照进价和按规定应计入商品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4.3 “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公司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该科目应该分税率核算,分别设置药品、中药材及饮片、生物制品、抗癌药品、免税药品和赠品等明细科目核算。
4.4.4 “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达不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但使用年限较长,确有必要建立台帐进行实物管理的各类工具、器具、仪器,家具、通讯器材等。使用时间较长的应设置待摊科目分期摊销。
4.4.5 公司的存货应当在期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已确认跌价损失的存货价值又得以恢复时,应在原已确认的存货跌价损失的金额内转回。
4.4.6 存货应当定期盘点和不定期盘点,定期分日盘、周盘、月盘。财务会同仓管部门制作盘盈盘亏表,据以作账。盘点结果如果与账面记录不符,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并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
盘盈的存货,应冲减当期的管理费用;盘亏的存货,在减去过失人或第三方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属于非常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
4.5 “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公司已经发生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装修费、审计费、租赁费,房租等。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单独核算。待摊费用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4.6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固定资产清理
4.6.1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一个会计年度)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具体概述为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的账务核算:通过金蝶财务管理软件的固定资产模块进行卡片明细管理及账务处理
——固定资产的分类:根据固定资产的特点,可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其他设备和5000以下固定资产六类。
4.6.2 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入账。取得时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1.购入的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在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记账。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发生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记账。
5.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记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8.关联公司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入账价值。
4.6.3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和年限:单位价值5000元以上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分类折旧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预计净残值率为固定资产原价的3%。单位价值5000元以下固定资产采取一月转销法。有关5000元以上固定资产分类及其估计的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见表2。
表2:固定资产折旧表
4.6.4 公司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4.6.5 固定资产的其他规定:
公司对固定资产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半年实地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财务经理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第三方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公司设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公司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建、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当办理会计手续,并且经过审批后才能办理相关事项。
公司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7 无形资产
4.7.1 无形资产:是指公司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者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的内容:包括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无形资产的分类: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和软件使用权五类。
纳税人购买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软件,未单独计价的,应并入计算机硬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独计价的软件,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
4.7.2 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计量。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按以下方法确定: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
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但是,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3.公司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入账。开发过程中发生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4.7.3 无形资产的摊销:无形资产按直线法通过“无形资产摊销”科目进行摊销,摊销年限遵循如下原则:
受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分别规定有效期限的,按法定有效规定与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原则摊销。
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合同或企业申请书的受益年限摊销。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或者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
4.7.4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8 长期待摊费用及其他资产
4.8.1 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开办费摊销,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摊销期超过1年以上的待摊费用,以及其他递延支出。
开办费的核算: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交通差旅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利息支出等。筹建期是指企业自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间的期间。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在不短于3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4.8.2 “待处理财产损溢” 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包括盘盈存货的价值。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盘盈固定资产的价值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后应无余额。本科目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1)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2)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5.1 “短期借款”科目核算期限在1年及1年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包括流贷、保理贷、融资租赁及信用担保等方式借入的流动资金。本科目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账。
5.2 “预提费用”科目核算应按月计提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取得发票的大额费用,按费用科目大项进行预提,实际支付时进行冲销。本科目应该设置部门核算,并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核算。
5.3 “应付票据”科目核算公司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全额、敞口银行承兑汇票。
5.4 “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公司因购买材料、商品和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科目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发票到票以前采用预估记账借记入库应付,待发票到票以后借记发票应付款,贷记入库应付款。下设四个科目,具体说明如下:
1.“发票应付款”核算按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计入的应付款项(含税),按发票金额贷记本科目,实际支付货款时借记本科目。
2.“入库应付款”核算按采购入库金额计入的应付款项(含税),按采购入库金额(含税)贷记本科目,按发票核销的采购入库金额借记本科目。
3.“预付款”核算按采购合同约定条款实际支付给供应商的采购预付款,实际支付时借记本科目,发票到与发票应付款相互核销时贷记本科目。
4.“发票差异”核算供应商当期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与采购入库金额之间存在的时间性差异金额,该金额可由后续开具的发票或采购入库相互抵消为0。
5.5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下设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辞退福利费七个二级科目。
5.6 应交税费
5.6.1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合同的或者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公司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公司在应交税费科目下根据各类别税种分别设置明细科目核算。
5.6.2 “应交增值税”核算公司因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下设11个三级科目,具体说明如下:
①“进项税额”核算公司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一般为当期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进项税额,该科目的月度借方发生额应与纳税申报表中当期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核对一致。
②“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核算按计算方式转入应在当期抵扣的可抵扣进项税额,该科目的月度借方发生额应与纳税申报表中当期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核对一致。
③“销项税额”核算当期应计提的销项税额,月末按汇总销售收入金额计算后,贷记本科目,应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当期销项税额数据核对一致。
④“销项税额抵减(差额征税)” 核算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⑤“减免税款”核算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⑥“进项税额转出” 核算按规定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按应转出的金额贷记本科目,该科目的月度贷方发生额应与纳税申报表中当期转出的进项税额核对一致。
⑦“已交税金”核算当期已经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⑧“转出未交增值税” 核算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当月应交上月并已经按时申报缴纳的,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⑨“转出多交增值税” 核算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
5.6.3 “未交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5.6.4 “预交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5.6.5 “待认证进项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下设三个四级科目:
①“已到发票税额” 核算当期收到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记载的进项税额,按发票进项税额借记本科目,当期发票认证抵扣时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应在金蝶系统中设置带供应商辅助核算。
②“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 核算根据增值税政策,可以计算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增值税额,计算时计入本科目的借方,实际认证时从贷方转出。
③“其他”核算根据增值税政策,可以计算抵扣的其他可抵扣增值税额,计算时计入本科目的借方,实际认证时从贷方转出。
5.6.6 “待转销项税额”核算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按销售出库应计提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按纳税申报应计提销项税额借记本科目。
5.6.7 “简易计税”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5.6.8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5.6.9 “代扣代交增值税” 核算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5.6.10 其他税种核算说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核算本期应该缴纳的市维护建设税,发生时贷记本科目,缴纳时借记本科目,城市建设税=增值税*7%。
“教育费附加”核算本期应该缴纳的教育附加税,发生时贷记本科目,缴纳时借记本科目,教育附加费=增值税*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核算本期应该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税,发生时贷记本科目,缴纳时借记本科目,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2%。
“应交车船使用税”核算本期公司车辆按年应缴纳的车船税,发生时贷记本科目,缴纳时借记本科目。
“应交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核算公司员工按工资薪金计算的代扣代缴个税税额。
“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核算除工资薪金以外的应计算代扣代缴的个税税额。
“应交企业所得税”核算本期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发生时贷记本科目,缴纳时借记本科目。
“应交印花税”核算本期应该缴纳的印花税,发生时贷记本科目,缴纳时借记本科目。
5.7 “其他应付款”核算公司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指公司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5.8 “货款对结”核算同一单位既是公司客户又是公司供应商的情况下,通过货款对结方式进行应收应付结算的款项,用于下账核算的过渡科目,月末应核对,结清完毕无余额。
5.9 “长期借款”核算期限在1年以上的流动资金借款,包括流贷、保理贷、融资租赁及信用担保等方式借入的流动资金。
6.1 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者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6.2 “实收资本”核算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6.3 “资本公积”是指企业收到投资者的超出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资本公积是归所有者所共有的、非收益转化而形成的资本,是一种特殊的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是投资人投入企业资金的另一种形式,是一种准资本或资本的储备形成,因其产权性质、日常管理上的特殊性,它既不同于实收资本,也不属于留存收益。下设两个二级科目,具体说明如下:
“资本(股本)溢价” 用于核算收到投资者的超出企业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差额,以及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等。
“其他资本公积”用于核算以下内容:股权投资价值变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及减值损失、套期保值产生利得或损失、递延所得税涉及的资本公积,以及各项投资准备类业务产生的资本公积等。
6.4 “盈余公积”按税后利润10%计提,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可以计提公积金,公积金应按按税后利润5%计提。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后,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决议,还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与否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盈余情况决定。
盈余公积可以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股本)。
6.5 “本年利润”每月期末,须将有关收入、成本、费用、损益等科目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贷方余额表示本年的利润金额,年末将本科目余额结转至“利润分配”。
6.6 “利润分配”核算从本年利润结转过来的利润或者亏损,并按照相关规定从本科目体现相应的公积金。
6.7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要用于核算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发生的以前年度重大会计事项更正或调整时,如涉及损益类科目,则在此科目下核算,此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
7.1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
7.2 公司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7.3 公司以时空ERP进销存系统实际开单出库记账确认为当期的销售收入,销售退回、销售调价冲减实际发生退回、调价当期的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下设六个二级科目,具体说明如下:
——“ERP销售出库收入” 核算依据时空软件每日(每月)销售出库汇总表,接口导入的销售出库金额,导入时按含税金额计入本科目贷方,月末计提待转销项税额时,从本科目贷方负数转出。
——“已纳税确认收入” 核算依据每月纳税申报表,以纳税申报的收入总额+销售发票票面折让的金额,负数计入本科目的贷方,属于明细备查性质的过渡性科目。
——“未纳税确认收入” 核算依据每月纳税申报表,以当月ERP销售出库收入-(申报的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后的金额,同时正数或负数计入本科目的贷方,属于明细备查性质的过渡性科目。
——“金税系统收入” 核算当月金税系统开具发票形成的收入金额,每月应与金税系统开票收入清卡数据核对一致。
——“未开具发票收入” 核算当月纳税申报中,未开票收入申报的收入金额。
——“销售发票票面折让” 核算每月时空销售出库金额与实际开票金额之间,作为销售折扣折让进行票面折让产生的差异金额,负数计入本科目的贷方,属于明细备查性质的过渡性科目。
8.1 “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公司经营主营业务而发生的实际成本,一般为商品发出的实际成本,科目应按采购的商品不同税率进行二级科目的设置,并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相对应。
8.2 “税金及附加”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8.3 “销售费用”是指公司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销售费用是与销售商品活动有关的费用,但不包括销售商品本身的成本和劳务成本,这两类成本属于主营业务成本。
8.4 “管理费用”是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的具体项目有:企业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绿化费、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等。
8.5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应当作为期间费用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现金折扣、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8.6 “资产减值损失” 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减值是指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金额。
8.7 “信用减值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该工具(或组合)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企业应当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货记“贷款损失准备”“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租赁应收款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用于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或“其他综合收益”(用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类资产)等科目。
8.8 “营业外收支”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营业外收入包括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9.1 本期发现的会计差错,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本期发现的与本期相关的会计差错,应当调整本期相关项目。应该用红字更正,即记账凭证的会计分录或金额发生错误,且已入账。更正时,用红字填制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冲销原有错误记录,并用蓝字填制正确的记账凭证,据以入账的一种更正错帐的方法。
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非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当直接计入本期净损益,其他相关项目也应当作为本期数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当调整本期相关项目。
本期发现的与前期相关的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当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当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重大会计差错,是指发现的使公布的会计报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会计差错。重大会计差错一般是指金额比较大,通常某项交易或事项的金额占该类交易或事项的金额10%及以上,则认为金额比较大。
9.2 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的重大会计差错,应当调整各该期间的净损益和其他相关项目;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以前的重大会计差错,应当调整比较会计报表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数字也应一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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