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登高作业证说明:
1、高处作业的定义: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或属以下情况的也视为高处作业:
1 在建筑物顶上作业,无护栏或有护栏但高度小于1米,不足以防止人员坠落的
2 在无护栏的塔、炉、罐和架空管道或电线槽上登高作业的
2、许可证有效期最晚至16:30。
3、 审批流程:
动火人至所在部门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批→部门安全员签字审批→公司ESH签字审批
4、审批后存根由公司ESH存档,作业联由作业人员随身携带,以便接受其他领导的检查。
5、由部门安全员及ESH检查登高作业人员的作业以及安全措施情况,如不符合立即要求停止作业,做好相应的防护后才可继续作业。检查后的作业检查表由ESH存档。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81adb2d4b73f242336c5f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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