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雷区
发布时间:2018-08-0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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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年终奖发放前,本人经常会遇到领导、同行和领年终奖朋友咨询:媒体上说“多发1元年终奖会多交上千元的个人所得税”,是真的吗?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雷区”呢?怎么避开这个“雷区”呢?相信看过媒体报道或者网上查询过的朋友,也知道这是真的,也许会记住“雷区”范围。
作为财务人员怎么轻松记住并避开“雷区”,并且向非财务人员解释清楚呢?本人是这样做的,跟大家分享。
首先明白我国年终奖(包含年终双薪等)的计算办法。 一、计算办法分2种情况:
1、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个人所得税=(年终奖+本月工资-35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个人所得税=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一种情况仅仅是要先补足当月不足3500元的部分,与第二种办法无本质差别;为方便,本文只讨论第二种情况,下同。
二、找适用税率及计算“雷区” 步骤:
第一步、用“年终奖/12”的结果在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税率表找对应的税率。税率表如下(图-1):
第二步,计算各档税率计算的年终奖(税前)的下限和上限: 比如:3%的税率的上限=1500*12=18000元; 10%的税率的下限=1500*12=18000元; 10%的税率的上限=4500*12=54000元; 其余以此类推计算。
第三步,计算按各档税率计算的年终奖(税后)的下限和上限:
比如,3%税率计算的年终奖(税后)上限=18000-(18000*3%-0)=17460元; 10%税率计算的年终奖(税后)下限=18000-(18000*10%-105)=16305元; 10%税率计算的年终奖(税后)上限=54000-(54000*10%-105)=48705元; 其余以此类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