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兼 愛》
1、《墨子》简介
2、墨子生平
3、課文正文
【《墨子》简介】
《墨子》是阐述墨家思想的著作,原有71篇,现存33篇,一般认为是墨子的弟子及后学记录、整理、编纂而成。墨家的创始人墨子约公元前468年一公元前376年名翟,鲁国人,原是手工工匠,善于制造守城器械等,学过儒学,后创墨家学派。
《墨子》分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记载墨子言行,阐述墨子思想,主要反映了前期墨家的思想;另一部分《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等6篇,一般称作墨辩或墨经,着重阐述墨家的认识论和逻辑思想,还包含许多自然科学的内容,反映了后期墨家的思想。
墨子思想的根本精神是自苦利人。他倡导“兼相爱,交相利”,以利人为义,亏人自利为不义,以是否利于人民作为衡量是非的重要标准。他的非攻、非乐、节用、节葬等主张,都体现了这一精神。同时他要求人们学习大禹治水,自苦为极的精神,在个人物质生活方面,只取最低的标准。所以孟子说他是“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鲁迅的《故事新编》中有一篇《非攻》,是根据《墨子》中《公输》一篇改写的,写墨子劝止楚王攻宋的事,生动地反映了墨子的精神,可以参读。
政治上墨子主张尚贤、尚同。尚贤是主张突破贵族世袭制度,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反映了小生产者对政治上平等权利的要求。尚同则认为国家的职能在于统一全国思想,要求百姓逐级与上级官长保持一致,最后上同于天子,以天子之是非为是非,表现出专制主义的倾向。
墨子思想中保存有较多的宗教思想的影响。他承认天有意志和鬼神的存在,以天志为其全部思想的最后依据,认为天和鬼神都赏善罚恶。这是他思想中落后和错误的方面。但他又反对天命思想,认为人与禽兽的区别就在于禽兽以羽毛为衣,水草为食,不必耕织,衣食已足;人则赖其力者生,不赖其力者不生,突出强调了一切要依靠人自己的努力。他还提出衡量人们言行是非的三个标准:上古圣王的经验,百姓耳目之实和符合国家人民之利。这都是有价值的思想。
墨子思想包含有深刻的矛盾。他自苦利人,精神崇高,但带有若干空想成份,难于为多数人接受;他要求平等的政治权利,却又有着专制主义倾向。这些都反映出小生产者思想的特点。从这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说来,中国古代逻辑思想不够发达,而《墨经》所阐述的逻辑思想,则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墨经》是了解中国古代逻辑思想的重要著作。读《墨子》,可以用近人王焕镳的《墨子校释》,或清孙诒让的《墨子间诂》,可重点读《尚贤》、《兼爱》、《非攻》、《节用》、《节葬》、《天志》、《非乐》等篇。(钱逊 撰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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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生平】
墨子(约前480-前400年),是春秋末战国初时期的思想家、学者,墨家学派的创始人。本名翟,鲁国人,有的说是宋国人。
墨子平民出身,是小工业者。他精通手工技艺,可与当时的巧匠鲁班想比。他自称是"鄙人",被人称为"布衣之士"和"贱人"。汉朝的王充甚至说,孔子和墨子的祖先都是粗鄙之人。墨子曾做宋国大夫,自诩说"上无君上之事,下无耕农之难",是一个同情"农与工肆之人"的士人。墨子曾经从师于儒者,学习孔子之术,称道尧舜大禹,学习《诗》、《书》、《春秋》等儒家典籍。但后来逐渐对儒家的烦琐礼乐感到厌烦,最终舍掉了儒学,形成自己的墨家学派。
在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法家崛起以前,墨家是先秦和儒家相对立的最大的一个学派,并列"显学"。
墨家同时也是一个有着严密组织和严格纪律的团体,最高的领袖被成为"巨子",墨家的成员都称为"墨者",必须服从巨子的领导,听从指挥,可以"赴汤蹈刃,死不旋踵",意思是说至死也不后转脚跟后退。
墨子的思想共有十项主张: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乐、天志、明鬼、非命,其中以兼爱为核心,以节用、尚贤为基本点。
为宣传自己的主张,墨子广收门徒,一般的亲信弟子达数百人之多,形成了声势浩大的墨家学派。墨子的行迹很广,东到齐,西到郑、卫,南到楚、越。他还曾和公输班论战,成功地制止了楚国对宋国的侵略战争。
墨子博学多才,擅长工巧和制作,他曾制成"木鸢",据说三天三夜飞在天空没有掉下来。他还擅长守城技术,其弟子将他的经验总结成《城守》二十一篇。
墨子还在名辩说方面有所成就,成为战国时期名辩思潮的渊源之一。墨子的事迹,在《荀子》、《韩非子》、《庄子》、《吕氏春秋》、《淮南于》等书中有所体现,他的思想主要保存在墨家弟子所编写的《墨子》一书中。
墨子及墨家学派的著作汇编,在西汉时刘向整理成七十一篇,但六朝以后逐渐流失,现在所传的《道藏》本共五十三篇,原来都写墨翟著,但其中也有墨子弟子以及后期墨家的著述资料,这是现在研究墨家学派的主要史籍。按内容,《墨子》一书可分五组:从《亲士》到《三辩》七篇为墨子早期著作,其中前三篇掺杂有儒家的理论,应当是墨子早年"习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的痕迹;后四篇主要是尚贤、尚同、天志、节用、非乐等理论。从《尚贤上》到《非儒下》二十四篇为一组,系统地反映出墨子"兼爱"、"非攻"、"尚贤"、"尚同"、 "节用"、"节葬"、"非乐"、"天志"、"明鬼"、"非命"十大命题,是《墨子》一书的主体部分,《经》上、下,《经说》上、下及《大取》、《小取》六篇,专说名辩和物理、光学等内容,前人因其称"经",定为墨翟自著,实际是后期墨家作品,这是研究墨家逻辑思想和科学技术成就的珍贵资料。《耕柱》至《公输》五篇是墨子言行记录,体例与《论语》相近,是墨子弟子们辑录的,也是研究墨子事迹的第一手资料。《备城门》以下到末二十篇(含已佚九篇),专讲守城技巧与城防制度,其制度与秦相近,是战国时期秦国墨者所作,这是研究墨家军事学术的重要资料。
《墨子》内容广博,包括了政治、军事、哲学、伦理、逻辑、科技等方面,是研究墨子及其后学的重要史料。西晋鲁胜、乐壹都为《墨子》一书作过注释,可惜已经散失。现在的通行本有孙诒让的《墨子闲诂》,以及《诸子集成》所收录的版本。
(参见 “中华文化信息网->智慧宝典->诸子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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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文正文】
兼 愛 上 第 十 四
聖 人 以 治 天 下 為 事 者 也 , 必 知 亂 之 所 自 起 , 焉 能治 之 , 不 知 亂 之 所 自 起 , 則 不 能 治 。 譬 之 如 醫 之 攻 人 之 疾 者 然 , 必 知疾 之 所 自 起 , 焉 能 攻 之 ; 不 知 疾 之 所 自 起 , 則 弗 能 攻 。 治 亂 者 何 獨 不然 , 必 知 亂 之 所 自 起 , 焉 能 治 之 ; 不 知 亂 之 所 自 起 , 則 弗 能 治 。
聖 人 以 治 天 下 為 事 者 也 , 不 可 不 察 亂 之 所 自 起 ,當 察 亂 何 自 起 ? 起 不 相 愛 。 臣 子 之 不 孝 君 父 , 所 謂 亂 也 。 子 自 愛 不 愛父 , 故 虧 父 而 自 利 ; 弟 自 愛 不 愛 兄 , 故 虧 兄 而 自 利 ; 臣 自 愛 不 愛 君 ,故 虧 君 而 自 利 , 此 所 謂 亂 也 。 雖 父 之 不 慈 子 , 兄 之 不 慈 弟 , 君 之 不 慈臣 , 此 亦 天 下 之 所 謂 亂 也 。 父 自 愛 也 不 愛 子 , 故 虧 子 而自 利 ; 兄 自 愛 也 不 愛 弟 , 故 虧 弟 而 自 利 ; 君 自 愛 也 不 愛臣 , 故 虧 臣 而 自 利 。 是 何 也 ? 皆 起 不 相 愛 。 雖 至 天 下 之為 盜 賊 者 亦 然 , 盜 愛 其 室 不 愛 其 異 室 , 故 竊 異 室 以 利 其室 ; 賊 愛 其 身 不 愛 人 , 故 賊 人 以 利 其 身 。 此 何 也 ? 皆 起不 相 愛 。 雖 至 大 夫 之 相 亂 家 , 諸 侯 之 相 攻 國 者 亦 然 。 大夫 各 愛 其 家 , 不 愛 異 家 , 故 亂 異 家 以 利 其 家 ; 諸 侯 各 愛其 國 , 不 愛 異 國 , 故 攻 異 國 以 利 其 國 , 天 下 之 亂 物 具 此而 已 矣 。 察 此 何 自 起 ? 皆 起 不 相 愛 。
若 使 天 下 兼 相 愛 , 愛 人 若 愛 其 身 , 猶 有 不 孝 者 乎? 視 父 兄 與 君 若 其 身 , 惡 施 不 孝 ? 猶 有 不 慈 者 乎 ? 視 弟 子 與 臣 若 其 身, 惡 施 不 慈 ? 故 不 孝 不 慈 亡 有 , 猶 有 盜 賊 乎 ? 故 視 人 之室 若 其 室 , 誰 竊 ? 視 人 身 若 其 身 , 誰 賊 ? 故 盜 賊 亡 有 。猶 有 大 夫 之 相 亂 家 、 諸 侯 之 相 攻 國 者 乎 ? 視 人 家 若 其 家, 誰 亂 ? 視 人 國 若 其 國 , 誰 攻 ? 故 大 夫 之 相 亂 家 、 諸 侯之 相 攻 國 者 亡 有 。 若 使 天 下 兼 相 愛 , 國 與 國 不 相 攻 , 家與 家 不 相 亂 , 盜 賊 無 有 , 君 臣 父 子 皆 能 孝 慈 , 若 此 則 天下 治 。 故 聖 人 以 治 天 下 為 事 者 , 惡 得 不 禁 惡 而 勸 愛 ? 故天 下 兼 相 愛 則 治 , 交 相 惡 則 亂 。 故 子 墨 子 曰 : 「 不 可 以不 勸 愛 人 者 , 此 也 。 」
兼 愛 中 第 十 五
子 墨 子 言 曰 : 「 仁 人 之 所 以 為 事 者 , 必 興 天 下 之利 , 除 去 天 下 之 害 , 以 此 為 事 者 也 。 」 然 則 天 下 之 利 何 也 ? 天 下 之 害何 也 ? 子 墨 子 言 曰 : 「 今 若 國 之 與 國 之 相 攻 , 家 之 與 家 之 相 篡 , 人 之與 人 之 相 賊 , 君 臣 不 惠 忠 , 父 子 不 慈 孝 , 兄 弟 不 和 調 , 此 則 天 下 之 害也 。 」
然 則 崇 此 害 亦 何 用 生 哉 ? 以 不 相 愛 生 邪 ? 子 墨 子言 : 「 以 不 相 愛 生 。 今 諸 侯 獨 知 愛 其 國 , 不 愛 人 之 國 , 是 以 不 憚 舉 其國 以 攻 人 之 國 。 今 家 主 獨 知 愛 其 家 , 而 不 愛 人 之 家 , 是 以 不 憚 舉 其 家以 篡 人 之 家 。 今 人 獨 知 愛 其 身 , 不 愛 人 之 身 , 是 以 不 憚 舉 其 身 以 賊 人之 身 。 是 故 諸 侯 不 相 愛 則 必 野 戰 。 家 主 不 相 愛 則 必 相 篡 , 人 與 人 不 相愛 則 必 相 賊 , 君 臣 不 相 愛 則 不 惠 忠 , 父 子 不 相 愛 則 不 慈 孝 , 兄 弟 不 相愛 則 不 和 調 。 天 下 之 人 皆 不 相 愛 , 強 必 執 弱 , 富 必 侮 貧 , 貴 必 敖 賤 ,詐 必 欺 愚 。 凡 天 下 禍 篡 怨 恨 , 其 所 以 起 者 , 以 不 相 愛 生 也 , 是 以 仁 者非 之 。 」
既 以 非 之 , 何 以 易 之 ? 子 墨 子 言 曰 : 「 以 兼 相 愛交 相 利 之 法 易 之 。 」 然 則 兼 相 愛 交 相 利 之 法 將 柰 何 哉 ? 子 墨 子 言 : 「視 人 之 國 若 視 其 國 , 視 人 之 家 若 視 其 家 , 視 人 之 身 若 視其 身 。 是 故 諸 侯 相 愛 則 不 野 戰 , 家 主 相 愛 則 不 相 篡 , 人與 人 相 愛 則 不 相 賊 , 君 臣 相 愛 則 惠 忠 , 父 子 相 愛 則 慈 孝, 兄 弟 相 愛 則 和 調 。 天 下 之 人 皆 相 愛 , 強 不 執 弱 , 眾 不劫 寡 , 富 不 侮 貧 , 貴 不 敖 賤 , 詐 不 欺 愚 。 凡 天 下 禍 篡 怨恨 可 使 毋 起 者 , 以 相 愛 生 也 , 是 以 仁 者 譽 之 。 」
然 而 今 天 下 之 士 君 子 曰 : 「 然 , 乃 若 兼 則 善 矣 ,雖 然 , 天 下 之 難 物 于 故 也 。 」 子 墨 子 言 曰 : 「 天 下 之 士 君 子 , 特 不 識其 利 , 辯 其 故 也 。 今 若 夫 攻 城 野 戰 , 殺 身 為 名 , 此 天 下百 姓 之 所 皆 難 也 , 苟 君 說 之 , 則 士 眾 能 為 之 。 況 於 兼 相愛 , 交 相 利 , 則 與 此 異 。 夫 愛 人 者 , 人 必 從 而 愛 之 ; 利人 者 , 人 必 從 而 利 之 ; 惡 人 者 , 人 必 從 而 惡 之 ; 害 人 者, 人 必 從 而 害 之 。 此 何 難 之 有 ! 特 上 弗 以 為 政 , 士 不 以為 行 故 也 。
昔 者 晉 文 公 好 士 之 惡 衣 , 故 文 公 之 臣 皆 牂 羊 之 裘, 韋 以 帶 劍 , 練 帛 之 冠 , 入 以 見 於 君 , 出 以 踐 於 朝 。 是 其 故 何 也 ? 君說 之 , 故 臣 為 之 也 。
昔 者 楚 靈 王 好 士 細 要 , 故 靈 王 之 臣 皆 以 一 飯 為 節, 肱 息 然 後 帶 , 扶 牆 然 後 起 。 比 期 年 , 朝 有 黧 黑 之 色 。 是 其 故 何 也 ?君 說 之 , 故 臣 能 之 也 。 昔 越 王 句 踐 好 士 之 勇 , 教 馴 其 臣 , 和 合 之 焚 舟失 火 , 試 其 士 曰 : 『 越 國 之 寶 盡 在 此 ! 』 越 王 親 自 鼓 其士 而 進 之 。 士 聞 鼓 音 , 破 碎 亂 行 , 蹈 火 而 死 者 左 右 百 人有 餘 。 越 王 擊 金 而 退 之 。 」
是 故 子 墨 子 言 曰 : 「 乃 若 夫 少 食 惡 衣 , 殺 身 而 為名 , 此 天 下 百 姓 之 所 皆 難 也 , 若 苟 君 說 之 , 則 眾 能 為 之 。 況 兼 相 愛 ,交 相 利 , 與 此 異 矣 。 夫 愛 人 者 , 人 亦 從 而 愛 之 ; 利 人 者 , 人 亦 從 而 利之 ; 惡 人 者 , 人 亦 從 而 惡 之 ; 害 人 者 , 人 亦 從 而 害 之 。 此 何 難 之 有 焉, 特 士 不 以 為 政 而 士 不 以 為 行 故 也 。 」
然 而 今 天 下 之 士 君 子 曰 : 「 然 , 乃 若 兼 則 善 矣 。雖 然 , 不 可 行 之 物 也 , 譬 若 挈 太 山 越 河 濟 也 。 」 子 墨 子 言 : 「 是 非 其譬 也 。 夫 挈 太 山 而 越 河 濟 , 可 謂 畢 劫 有 力 矣 , 自 古 及 今 未 有 能 行 之 者也 。 況 乎 兼 相 愛 , 交 相 利 , 則 與 此 異 , 古 者 聖 王 行 之 。何 以 知 其 然 ? 古 者 禹 治 天 下 , 西 為 西 河 漁 竇 , 以 泄 渠 孫皇 之 水 ; 北 為 防 原 泒 , 注 后 之 邸 , 呼 池 之 竇 , 洒 為 底 柱, 鑿 為 龍 門 , 以 利 燕 、 代 、 胡 、 貉 與 西 河 之 民 ; 東 方 漏之 陸 防 孟 諸 之 澤 , 灑 為 九 澮 , 以 楗 東 土 之 水 , 以 利 冀 州之 民 ; 南 為 江 、 漢 、 淮 、 汝 , 東 流 之 , 注 五 湖 之 處 , 以利 荊 、 楚 、 干 、 越 與 南 夷 之 民 。 此 言 禹 之 事 , 吾 今 行 兼矣 。 昔 者 文 王 之 治 西 土 , 若 日 若 月 , 乍 光 于 四 方 于 西 土, 不 為 大 國 侮 小 國 , 不 為 眾 庶 侮 鰥 寡 , 不 為 暴 勢 奪 穡 人黍 、 稷 、 狗 、 彘 。 天 屑 臨 文 王 慈 , 是 以 老 而 無 子 者 , 有所 得 終 其 壽 ; 連 獨 無 兄 弟 者 , 有 所 雜 於 生 人 之 閒 ; 少 失其 父 母 者 , 有 所 放 依 而 長 。 此 文 王 之 事 , 則 吾 今 行 兼 矣。 昔 者 武 王 將 事 泰 山 隧 , 傳 曰 : 『 泰 山 , 有 道 曾 孫 周 王有 事 , 大 事 既 獲 , 仁 人 尚 作 , 以 祗 商 夏 , 蠻 夷 醜 貉 。 雖有 周 親 , 不 若 仁 人 , 萬 方 有 罪 , 維 予 一 人 。 』 此 言 武 王之 事 , 吾 今 行 兼 矣 。 」
是 故 子 墨 子 言 曰 : 「 今 天 下 之 君 子 , 忠 實 欲 天 下之 富 , 而 惡 其 貧 ; 欲 天 下 之 治 , 而 惡 其 亂 , 當 兼 相 愛 , 交 相 利 , 此 聖王 之 法 , 天 下 之 治 道 也 , 不 可 不 務 為 也 。 」
兼 愛 下 第 十 六
子 墨 子 言 曰 : 「 仁 人 之 事 者 , 必 務 求 興 天 下 之 利, 除 天 下 之 害 。 」 然 當 今 之 時 , 天 下 之 害 孰 為 大 ? 曰 : 「 若 大 國 之 攻小 國 也 , 大 家 之 亂 小 家 也 , 強 之 劫 弱 , 眾 之 暴 寡 , 詐 之 謀 愚 , 貴 之 敖賤 , 此 天 下 之 害 也 。 又 與 為 人 君 者 之 不 惠 也 , 臣 者 之 不 忠 也 , 父 者 之不 慈 也 , 子 者 之 不 孝 也 , 此 又 天 下 之 害 也 。 又 與 今 人 之 賤 人 , 執 其 兵刃 、 毒 藥 、 水 、 火 , 以 交 相 虧 賊 , 此 又 天 下 之 害 也 。 」 姑 嘗 本 原 若 眾害 之 所 自 生 , 此 胡 自 生 ? 此 自 愛 人 利 人 生 與 ? 即 必 曰 非 然 也 , 必 曰 從惡 人 賊 人 生 。 分 名 乎 天 下 惡 人 而 賊 人 者 , 兼 與 ? 別 與 ? 即 必 曰 別 也 。然 即 之 交 別 者 , 果 生 天 下 之 大 害 者 與 ? 是 故 別 非 也 。 」
子 墨 子 曰 : 「 非 人 者 必 有 以 易 之 , 若 非 人 而 無 以易 之 , 譬 之 猶 以 水 救 火 也 , 其 說 將 必 無 可 焉 。 」 是 故 子 墨 子 曰 : 「 兼以 易 別 。 然 即 兼 之 可 以 易 別 之 故 何 也 ? 曰 : 藉 為 人 之 國, 若 為 其 國 , 夫 誰 獨 舉 其 國 以 攻 人 之 國 者 哉 ? 為 彼 者 由為 己 也 。 為 人 之 都 , 若 為 其 都 , 夫 誰 獨 舉 其 都 以 伐 人 之都 者 哉 ? 為 彼 猶 為 己 也 。 為 人 之 家 , 若 為 其 家 , 夫 誰 獨舉 其 家 以 亂 人 之 家 者 哉 ? 為 彼 猶 為 己 也 , 然 即 國 、 都 不相 攻 伐 , 人 家 不 相 亂 賊 , 此 天 下 之 害 與 ? 天 下 之 利 與 ?即 必 曰 天 下 之 利 也 。 姑 嘗 本 原 若 眾 利 之 所 自 生 , 此 胡 自生 ? 此 自 惡 人 賊 人 生 與 ? 即 必 曰 非 然 也 , 必 曰 從 愛 人 利人 生 。 分 名 乎 天 下 愛 人 而 利 人 者 , 別 與 ? 兼 與 ? 即 必 曰兼 也 。 然 即 之 交 兼 者 , 果 生 天 下 之 大 利 者 與 ? 」 是 故 子墨 子 曰 : 「 兼 是 也 。 且 鄉 吾 本 言 曰 : 『 仁 人 之 事 者 , 必務 求 興 天 下 之 利 , 除 天 下 之 害 。 』 今 吾 本 原 兼 之 所 生 ,天 下 之 大 利 者 也 ; 吾 本 原 別 之 所 生 , 天 下 之 大 害 者 也 。」 是 故 子 墨 子 曰 : 「 別 非 而 兼 是 者 , 出 乎 若 方 也 。
今 吾 將 正 求 與 天 下 之 利 而 取 之 , 以 兼 為 正 , 是 以聰 耳 明 目 相 與 視 聽 乎 , 是 以 股 肱 畢 強 相 為 動 宰 乎 , 而 有 道 肆 相 教 誨 。是 以 老 而 無 妻 子 者 , 有 所 侍 養 以 終 其 壽 ; 幼 弱 孤 童 之 無父 母 者 , 有 所 放 依 以 長 其 身 。 今 唯 毋 以 兼 為 正 , 即 若 其利 也 , 不 識 天 下 之 士 , 所 以 皆 聞 兼 而 非 者 , 其 故 何 也 ?」
然 而 天 下 之 士 非 兼 者 之 言 , 猶 未 止 也 。 曰 : 「 即善 矣 。 雖 然 , 豈 可 用 哉 ? 」 子 墨 子 曰 : 「 用 而 不 可 , 雖 我 亦 將 非 之 。且 焉 有 善 而 不 可 用 者 ? 姑 嘗 兩 而 進 之 。 誰 以 為 二 士 , 使 其 一 士 者 執 別, 使 其 一 士 者 執 兼 。 是 故 別 士 之 言 曰 : 『 吾 豈 能 為 吾 友 之 身 , 若 為 吾身 , 為 吾 友 之 親 , 若 為 吾 親 。 』 是 故 退 睹 其 友 , 飢 即 不 食 , 寒 即 不 衣, 疾 病 不 侍 養 , 死 喪 不 葬 埋 。 別 士 之 言 若 此 , 行 若 此 。 兼 士 之 言 不 然, 行 亦 不 然 , 曰 : 『 吾 聞 為 高 士 於 天 下 者 , 必 為 其 友 之身 , 若 為 其 身 , 為 其 友 之 親 , 若 為 其 親 , 然 後 可 以 為 高士 於 天 下 。 』 是 故 退 睹 其 友 , 飢 則 食 之 , 寒 則 衣 之 , 疾病 侍 養 之 , 死 喪 葬 埋 之 。 兼 士 之 言 若 此 , 行 若 此 。 若 之二 士 者 , 言 相 非 而 行 相 反 與 ? 當 使 若 二 士 者 , 言 必 信 ,行 必 果 , 使 言 行 之 合 猶 合 符 節 也 , 無 言 而 不 行 也 。 然 即敢 問 , 今 有 平 原 廣 野 於 此 , 被 甲 嬰 冑 將 往 戰 , 死 生 之 權未 可 識 也 ; 又 有 君 大 夫 之 遠 使 於 巴 、 越 、 齊 、 荊 , 往 來及 否 未 可 識 也 , 然 即 敢 問 , 不 識 將 惡 也 家 室 , 奉 承 親 戚, 提 挈 妻 子 , 而 寄 託 之 ? 不 識 於 兼 之 有 是 乎 ? 於 別 之 有是 乎 ? 我 以 為 當 其 於 此 也 , 天 下 無 愚 夫 愚 婦 , 雖 非 兼 之 人 , 必 寄 託 之於 兼 之 有 是 也 。 此 言 而 非 兼 , 擇 即 取 兼 , 即 此 言 行 費 也 。 不 識 天 下 之士 , 所 以 皆 聞 兼 而 非 之 者 , 其 故 何 也 ? 」
然 而 天 下 之 士 非 兼 者 之 言 , 猶 未 止 也 。 曰 : 「 意可 以 擇 士 , 而 不 可 以 擇 君 乎 ? 」 「 姑 嘗 兩 而 進 之 。 誰 以 為 二 君 , 使 其一 君 者 執 兼 , 使 其 一 君 者 執 別 , 是 故 別 君 之 言 曰 『 吾 惡 能 為 吾 萬 民 之身 , 若 為 吾 身 , 此 泰 非 天 下 之 情 也 。 人 之 生 乎 地 上 之 無 幾 何 也 , 譬 之猶 駟 馳 而 過 隙 也 』 。 是 故 退 睹 其 萬 民 , 飢 即 不 食 , 寒 即 不 衣 , 疾 病 不侍 養 , 死 喪 不 葬 埋 。 別 君 之 言 若 此 , 行 若 此 。 兼 君 之 言不 然 , 行 亦 不 然 。 曰 : 「 吾 聞 為 明 君 於 天 下 者 , 必 先 萬民 之 身 , 後 為 其 身 , 然 後 可 以 為 明 君 於 天 下 。 」 是 故 退睹 其 萬 民 , 飢 即 食 之 , 寒 即 衣 之 , 疾 病 侍 養 之 , 死 喪 葬埋 之 。 兼 君 之 言 若 此 , 行 若 此 。 然 即 交 若 之 二 君 者 , 言相 非 而 行 相 反 與 ? 常 使 若 二 君 者 , 言 必 信 , 行 必 果 , 使言 行 之 合 猶 合 符 節 也 , 無 言 而 不 行 也 。 然 即 敢 問 , 今 歲有 癘 疫 , 萬 民 多 有 勤 苦 凍 餒 , 轉 死 溝 壑 中 者 , 既 已 眾 矣。 不 識 將 擇 之 二 君 者 , 將 何 從 也 ? 我 以 為 當 其 於 此 也 ,天 下 無 愚 夫 愚 婦 , 雖 非 兼 者 , 必 從 兼 君 是 也 。 言 而 非 兼, 擇 即 取 兼 , 此 言 行 拂 也 。 不 識 天 下 所 以 皆 聞 兼 而 非 之者 , 其 故 何 也 ? 」
然 而 天 下 之 士 非 兼 者 之 言 也 , 猶 未 止 也 。 曰 : 「兼 即 仁 矣 , 義 矣 。 雖 然 , 豈 可 為 哉 ? 吾 譬 兼 之 不 可 為 也 , 猶 挈 泰 山 以超 江 河 也 。 故 兼 者 直 願 之 也 , 夫 豈 可 為 之 物 哉 ? 」 子 墨 子 曰 : 「 夫 挈泰 山 以 超 江 河 , 自 古 之 及 今 , 生 民 而 來 未 嘗 有 也 。 今 若 夫 兼 相 愛 , 交相 利 , 此 自 先 聖 六 王 者 親 行 之 。 」 何 知 先 聖 六 王 之 親 行 之 也 ? 子 墨 子曰 : 「 吾 非 與 之 並 世 同 時 , 親 聞 其 聲 , 見 其 色 也 。 以 其 所 書 於 竹 帛 ,鏤 於 金 石 , 琢 於 槃 盂 , 傳 遺 後 世 子 孫 者 知 之 。 泰 誓 曰 : 『 文 王 若 日 若月 , 乍 照 , 光 于 四 方 于 西 土 。 』 即 此 言 文 王 之 兼 愛 天 下 之 博 大 也 , 譬之 日 月 兼 照 天 下 之 無 有 私 也 。 」 即 此 文 王 兼 也 , 雖 子 墨 子 之 所 謂 兼 者, 於 文 王 取 法 焉。
「且 不 唯 泰 誓 為 然 , 雖 禹 誓 即 亦 猶 是 也 。 禹 曰 :『 濟 濟 有 群 , 咸 聽 朕 言 , 非 惟 小 子 , 敢 行 稱 亂 , 蠢 茲 有苗 , 用 天 之 罰 , 若 予 既 率 爾 群 對 諸 群 , 以 征 有 苗 。 』 禹 之 征 有 苗 也 , 非 以 求 以 重 富貴 、 干 福 祿 、 樂 耳 目 也 , 以 求 興 天 下 之 利 , 除 天 下 之 害。 」 即 此 禹 兼 也 。 雖 子 墨 子 之 所 謂 兼 者 , 於 禹 求 焉 。
「 且 不 唯 禹 誓 為 然 雖 湯 說 即 亦 猶 是 也 。 湯 曰 : 『惟 予 小 子 履 , 敢 用 玄 牡 , 告 於 上 天 后 曰 : 「 今 天 大 旱 ,即 當 朕 身 履 , 未 知 得 罪 于 上 下 , 有 善 不 敢 蔽 , 有 罪 不 敢赦 , 簡 在 帝 心 。 萬 方 有 罪 , 即 當 朕 身 , 朕 身 有 罪 , 無 及萬 方 。 」 即 此 言 湯 貴 為 天 子 , 富 有 天 下 , 然 且 不 憚 以 身為 犧 牲 , 以 祠 說 于 上 帝 鬼 神 。 」 即 此 湯 兼 也 。 雖 子 墨 子之 所 謂 兼 者 , 於 湯 取 法 焉 。
「 且 不 惟 誓 命 與 湯 說 為 然 , 周 詩 即 亦 猶 是 也 。 周詩 曰 : 『 王 道 蕩 蕩 , 不 偏 不 黨 , 王 道 平 平 , 不 黨 不 偏 。 其 直 若 矢 , 其易 若 厎 , 君 子 之 所 履 , 小 人 之 所 視 』 , 若 吾 言 非 語 道 之 謂 也 , 古 者 文武 為 正 , 均 分 賞 賢 罰 暴 , 勿 有 親 戚 弟 兄 之 所 阿 。 」 即 此文 武 兼 也 。 雖 子 墨 子 之 所 謂 兼 者 , 於 文 武 取 法 焉 。 不 識天 下 之 人 , 所 以 皆 聞 兼 而 非 之 者 , 其 故 何 也 ?
然 而 天 下 之 非 兼 者 之 言 , 猶 未 止 , 曰 : 「 意 不 忠親 之 利 , 而 害 為 孝 乎 ? 」 子 墨 子 曰 : 「 姑 嘗 本 原 之 孝 子 之 為 親 度 者 。吾 不 識 孝 子 之 為 親 度 者 , 亦 欲 人 愛 利 其 親 與 ? 意 欲 人 之 惡 賊 其 親 與 ?以 說 觀 之 , 即 欲 人 之 愛 利 其 親 也 。 然 即 吾 惡 先 從 事 即 得 此 ? 若 我 先 從事 乎 愛 利 人 之 親 , 然 後 人 報 我 愛 利 吾 親 乎 ? 意 我 先 從 事 乎 惡 人 之 親 ,然 後 人 報 我 以 愛 利 吾 親 乎 ? 即 必 吾 先 從 事 乎 愛 利 人 之 親 , 然 後 人 報 我以 愛 利 吾 親 也 。 然 即 之 交 孝 子 者 , 果 不 得 已 乎 , 毋 先 從 事 愛 利 人 之 親者 與 ? 意 以 天 下 之 孝 子 為 遇 而 不 足 以 為 正 乎 ? 姑 嘗 本 原 之 先 王 之 所 書, 大 雅 之 所 道 曰 : 『 無 言 而 不 讎 , 無 德 而 不 報 , 投 我 以 桃 , 報 之 以 李。 』 即 此 言 愛 人 者 必 見 愛 也 , 而 惡 人 者 必 見 惡 也 。 不 識 天 下 之 士 , 所以 皆 聞 兼 而 非 之 者 , 其 故 何 也 ? 意 以 為 難 而 不 可 為 邪 ? 嘗 有 難 此 而 可為 者 。 昔 荊 靈 王 好 小 要 , 當 靈 王 之 身 , 荊 國 之 士 飯 不 踰乎 一 , 固 據 而 後 興 , 扶 垣 而 後 行 。 故 約 食 為 其 難 為 也 ,然 後 為 而 靈 王 說 之 , 未 踰 於 世 而 民 可 移 也 , 即 求 以 鄉 其上 也 。 昔 者 越 王 句 踐 好 勇 , 教 其 士 臣 三 年 , 以 其 知 為 未足 以 知 之 也 , 焚 舟 失 火 , 鼓 而 進 之 , 其 士 偃 前 列 , 伏 水火 而 死 , 有 不 可 勝 數 也 。 當 此 之 時 , 不 鼓 而 退 也 , 越 國之 士 可 謂 顫 矣 。 故 焚 身 為 其 難 為 也 , 然 後 為 之 越 王 說 之, 未 踰 於 世 而 民 可 移 也 , 即 求 以 鄉 上 也 。 昔 者 晉 文 公 好苴 服 , 當 文 公 之 時 , 晉 國 之 士 , 大 布 之 衣 , 牂 羊 之 裘 ,練 帛 之 冠 , 且 苴 之 屨 , 入 見 文 公 , 出 以 踐 之 朝 。 故 苴 服為 其 難 為 也 , 然 後 為 而 文 公 說 之 , 未 踰 於 世 而 民 可 移 也, 即 求 以 鄉 其 上 也 。 是 故 約 食 、 焚 舟 、 苴 服 , 此 天 下 之至 難 為 也 , 然 後 為 而 上 說 之 , 未 踰 於 世 而 民 可 移 也 。 何故 也 ? 即 求 以 鄉 其 上 也 。 今 若 夫 兼 相 愛 , 交 相 利 , 此 其有 利 且 易 為 也 , 不 可 勝 計 也 , 我 以 為 則 無 有 上 說 之 者 而已矣 。 苟 有 上 說 之 者 , 勸 之 以 賞 譽 , 威 之 以 刑 罰 , 我 以為 人 之 於 就 兼 相 愛 交 相 利 也 , 譬 之 猶 火 之 就 上 , 水 之 就下也 , 不 可 防 止 於 天 下 。
故 兼 者 聖 王 之 道 也 , 王 公 大 人 之 所 以 安 也 , 萬 民衣 食 之 所 以 足 也 。 故 君 子 莫 若 審 兼 而 務 行 之 , 為 人 君 必 惠 , 為 人 臣 必忠 , 為 人 父 必 慈
, 為 人 子 必 孝 , 為 人 兄 必 友 , 為 人 弟 必 悌 。 故 君 子 莫若 欲 為 惠 君 、 忠 臣 、 慈 父 、 孝 子 、 友 兄 、 悌 弟 , 當 若 兼 之 不 可 不 行 也, 此 聖 王 之 道 而 萬 民 之 大 利 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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