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体系下我国无形资产准则的改进及与国际无形资产准则之比较

发布时间:2024-03-20 21:18: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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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体系下我国无形资产准则的改进及与国际准则之比较

摘要2006215日,中国财政部颁布了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在内的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构成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无形资产新准则较之200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在许多方面进行了发展。本文主要在分析新旧准则改进的基础上,加上与国际无形会计准则中相关内容的比较,增强对无形资产实质的了解深度,为无形资产准则的进一步发展带来启示。 关键词 无形资产准则 新会计准则体系 国际会计准则

无形资产能对企业的长期生产经营发挥作用,并且能带来经济利益。高新技术企业领域,无形资产是企业资产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如在医药、网络电子、机械制造领域,企业拥有一系列相关的重要的无形资产,就可能树立在该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在科技进步迅猛发展的当今世界,加强无形资产的管理显得十分突出。2006年,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国家经济发展趋势,配合国家的政策导向,财政部颁布了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在内的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构成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新颁布的无形资产准则中规范了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要求,旨在企业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价值和核心竞争力。
一、新无形资产准则的改进 1.无形资产的定义
原无形资产准则中规定: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新准则中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新无形资产准则在定义上取消了旧准则中无形资产持有的目的,增加了可辨认性标准。关于可辨认性方面,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2.无形资产包含的内容 旧无形资产准则中,将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其中,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2006年新无形资产准则取消了可辨认与不可辨认无形资产的划分方式,并明确提出,商誉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的一项内容,因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资产减值》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企业合并》准则的规定。从新无形资产准则的定义可以看到,其要求的无形资产准则的特征即可辨认性,因此,取消原有的分类也是应有的题中之义。
3.企业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关于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新旧无形资产准则的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对企业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的确认问题。旧无形资产准则中规定:企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2006年新无形资产准则中则将此情形进行了详细规定,首先是将企业无形资产的研发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并尽可能详细地对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区分进行了详细定义,使企业在使用该准则时具有可操作性。对于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进行费用化,对于开发阶段的支出则对符合条件的准予资本化,并且对此阶段的符合资本化支出的条件明确提出了五条。这一改变有利于企业增大研发的力度。因为,在原有准则下,企业进行自主研发很容易影响企业的当期利润,尤其是在研究成本较大的企业中。企业利润的下降
自然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股价,从而引起股东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能力的质疑,这也是以往企业管理层不倾向企业自主研发而采取短期策略的原因。从长远来看,这必将影响企业的发展潜力。新准则在这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为此弥补了不足,从2007年整体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关于无形资产的分析中,也看到了一定的效果。
4.无形资产后续计量
首先是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问题,旧无形资产准则规定:(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与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而新无形资产准则更体现了一定程度上的灵活性,其规定:企业应当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并在估计无形资产经济使用寿命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面相关因素的影响,合理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在此基础上将无形资产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两类。关于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或摊销年限方面,新旧会计准则的指导思想有了明显的改进,新准则更注重无形资产在实际运用中的情况。
其次是在无形资产的摊销上,其又可从摊销方法、摊销去向分别论述。旧无形资产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即采用直线摊销的方法,并且每月的摊销计入管理费用。其规定比较死板,对于一些特殊企业,不太符合实际情况。新无形资产准则则有了更详细的规定:首先在摊销方法上,新准则给出较抽象的指导原则,即“应依据从资产中获取的预期未来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来选择,并一致地运用于不同会计期间”,从而,既允许企业采用直线摊销的方法,也允许企业采用其他合理的摊销方法,使规定能在更大程度上与现实能相符。而摊销的去向也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可以进入产品成本,从而更增加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准确性,这与旧准则的一律计入管理费用有了较大的进步。在新准则下,对于无形资产的摊销,还专门增设了“累计摊销”的科目,使得对无形资产的管理更为全面准确。
另外,在无形资产的减值方面,新准则规定,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一律不得转回,这与旧准则有所不同。在新准则中,由于对无形资产使用年限的不同规定,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有特殊规定,即持有期间不需要摊销,仅在会计期末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判断是否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这是由于对无形资产进行的新的分类方法而出现的新的解决思路。
5.无形资产的信息披露要求
旧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披露下列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信息:(1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2各类无形资产当期期初和期末账面余额、变动情况及其原因;(3当期确认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新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无形资产的类别在附注中披露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下列信息:(1)无形资产的期初和期末账面余额、累计摊销额及减值准备累计金额。(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的估计情况;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3)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4)用于担保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当期摊销额等情况。(5)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从新旧的对比可以看出,新准则加强了对企业无形资产的披露,使得会计信息使用者能更深地了解企业关于无形资产的信息。
我国新、旧准则相比,对于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作了较大的调整,这种变化一方面体现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8a945d226fff705cc170a8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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