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案件多个裁判文书案号后缀示例 同一案件多个裁判文书案号后缀示例 一、对同一案件出现的多个同类裁判文书,首份裁判文书直接使用案号,第二份开始可在案号后缀“之一”“之二”……,以示区别。 1.某法院执行案件第一份裁定: ××××××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01执8号 2.某法院执行案件第二份裁定: ××××××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01执8号之一 3.某法院执行案件第三份裁定: ××××××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01执8号之二 二、在同一案件的多个不同类型裁判文书之间,无需通过上述案号后缀方法进行区分。 1.某法院一审案件管辖权异议裁定: ××××××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01民初9号 2.某法院一审案件判决: ××××××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01民初9号 三、同一案件不同类型的裁判文书均出现两个以上时,每一类型裁判文书从其第二份开始均可采用上述案号后缀方法加以区分。 1.某法院一审案件管辖权异议裁定: ××××××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01民初10号 2.某法院一审案件先予执行裁定: ××××××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01民初10号之一 3.某法院一审案件中间判决: ××××××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01民初10号 4.某法院一审案件最终判决: ××××××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01民初10号之一 |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93655d0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342a8f4.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