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学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9 02:01:3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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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昌 大 学 文 件

南大教字〔2016〕3号

                                   

南昌大学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学生学分制

选课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南昌大学学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201641校长办公会议,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16414


南昌大学学生学分制选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学分制对激发教与学的积极作用,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增强学生自主学习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实现教师“人尽其才”,学生“学择其好”。学校从2016年秋季新生开始,学生修读的课程全部实行网上选课(或预置后确认)制度。

一、学生选课基本原则

(一)学生依据本专业《培养方案》、《选课操作手册》以及当前学期的课程安排选课。学生在选课前应作好充分准备,认真阅读选课操作手册,熟悉教务管理系统中选课的操作方法;认真阅读本专业大类(专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接受本科生导师(班级导师)的指导,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课。

(二)选课时应优先保证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程一般按培养方案的学期按先后顺序选课,其他课程可以任选学期选课。凡有先修要求的课程,必须学完先修课程并取得学分后,方可选修后续课程。

(三)学生通常应按正常学制(四年制或五年制)安排学习进程,同时应根据自己的实际学习情况及能力,科学合理分配好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以保证学业正常完成。

(四)原则上通识课最低开课人数为30人,学科基础课、专业课程最低开课人数为20人。

(五)学生每学期所修总学分不得低于15学分(毕业当年不作限制),不得超过35学分。

(六)毕业前一学期(即四年制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结束后,如所获总学分低于毕业要求总学分并相差35学分以上者,则取消其毕业设计(论文)的选课资格。

二、学生选课基本要求

(一)学生按时注册、足额缴纳规定的学费后方有资格选课(特殊情况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按《南昌大学学杂费收缴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二)选课最终结果一旦确定(补选、改选之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三)同一上课时间只允许选择一门课程(经学院批准免听的课程除外)。

(四)学生参加未进行网上选课课程(即教务管理系统中没有课表的课程)的学习,不能参与考核,不能获得学分。

(五)不允许同时选修或重复修读两门课程代码不同、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教学内容侧重不同但无本质区别的课程。

(六)经所在学院同意,可以选择高一层次的同类课程学习。

(七)学生未经授权和许可获取他人选课数据,或修改、添加、删除他人选课数据,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学生选课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课表采取选课和预置后确认两种形式。一般情况,涉及面较广的专业基础课、Ⅱ类通识课或其他由多名教师同时开课的课程采取选课形式;开课教师数较少的必修课程采取预置后确认的形式。新生第一学期大学英语、体育、高等数学由学生网上选课,其他课程采取预置后确认的形式。同一门课连上多学期的,如高等数学X(上、下)、大学物理X(上、下)、大学英语(1、2、3),以第一次选课为准,不再重新选课。

(二)采取预置后确认的必修课程,学生应当进行确认或退选。在规定时间没有进行确认操作的默认为选课,退选的必修课程学生应当选择其他学期进行选课。

(三)选课形式分必修类课程选课、公共类课程选课和个性课程选课三个类别。

1、必修类课程选课是指主要面向本专业(或本学院)开课的课程选课,该类别选课主要由学院教务办先对课程进行学生预置,再由学生网上进行课程确认、退选或改选其他上课教师。选课开始时间一般为前一学期第14周左右。

2、公共类课程选课是指面向多学院开课的课程选课,由开课学院排课,学生根据培养方案要求网上选课。选课开始时间一般为前一学期第16周左右。

3、个性课程选课是指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学习能力,在全校所有开课课程范围进行选课。选课开始时间一般为前一学期第18周左右。

4、所有选课均在开课前开始进行,开课后两周内完成补选、退选,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当年度的选课通知。

(四)每个选课类别一般分正选、抽签和补(退)选三个阶段。

1、正选阶段。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根据自己计划修读的课程不受人数限制地选课。

2、抽签阶段。在正选阶段结束后,系统会对于选课人数大于课容量的课程进行抽签。抽签一般采用积分投注或志愿选课方式进行。

积分投注的方式是指:选课前,会按照一定规则给每位学生分配到一定数量的积分。学生选课时,根据自己的偏好,选课时对该课程投注一定数量的积分,系统在正选阶段结束后会进行相关处理,积分多者被选上。每人初始积分为100分,学校将根据学生学习状况(主要包括学分绩点及学习进步情况)和其他贡献情况对积分进行增减,具体见每学期的选课通知。

志愿选课的方式是指:学生选课时,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假如某课程某教师已经被第一志愿学生选满,则第二、三志愿选课的学生无法选上。

在此阶段未中或因为取消课程而落选的学生可以在接下来的补(退)选阶段进行再次选课。

3、补(退)选阶段。这个阶段系统开放供在抽签阶段因为抽签未中或因取消课程而落选的学生再次选课和有意愿退课的学生退课,选课采取先选先得方式进行。

4、补(退)选结束后即视为课表确定。

四、学院选课工作职责

为保障学生选课效率和选课质量,各学院要积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向本学院所有教职工传达学校实行学分制选课精神及其基本原则,督促教师加强学习,积极创新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二)新生入学教育阶段要求专门对新生进行学分制选课相关要求及流程的讲解,让每个学生了解选课的意义及其操作流程。

(三)本科生导师(班级导师)要熟悉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及选课制度,分阶段对所带班级进行选课集中指导,并随时接受个别学生的咨询。

(四)各学院课程负责人要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善所负责课程的教学大纲等信息。

(五)上课教师要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善个人信息资料,通过各种途径建立并发布个人信息主页。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a0a4b593b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f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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