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学年学分制管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条件
唐山师范学院全日制在校生在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情况下,在毕业学期教务处规定的时间段内,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延长修读年限一年:
1、能够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内容,符合毕业条件但因学分绩点不够,不满足学位授予条件者;
2、能都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内容,符合毕业条件但因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不合格,不满足学位授予条件者;
3、毕业大补考后,仍有部分课程不合格,不符合毕业条件者;
4、公选课取得的学分不够,不符合毕业条件者;
二、学籍管理
申请延长修读年限一般在毕业学期毕业大补考后进行,填写《唐山师范学院延长修读年限申请表》,申请通过后,学籍编入下一年级,本学年度不再享有毕业资格,不予毕业注册。
没有申请延长修读年限的毕业生,没有通过毕业资格审核,按结业予以毕业注册,发结业证书,下一年度不再组织其考试换发毕业证。
没有申请延长修读年限的毕业生,没有通过学位资格审核,不予授予学士学位。
三、课程及成绩管理
申请通过的学生,根据自身情况,每门课程可申请一次随任意年级教学班重学,成绩合格算入正常考试成绩,如成绩不合格,本科生可申请重修,成绩合格算入重修成绩,专接本、专科生可申请补考,成绩合格算入补考成绩。
四、缴费
凡因条件2或条件4申请延长修读年限的学生,可申请免交学费。其他申请延长修读年限的学生,根据选择重学课程的学分数,按比例缴纳学费。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院其他文件与本规定不相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附件:唐山师范学院延长修读年限申请表
唐山师范学院
学号 | 姓名 | 层级 | 年级 | 专业 | 班级 |
申请时间 | 是否缴纳学费 | 转入年级 | 转入专业 | 转入班级 | |
申请延长修读年限条件选择: □1、能够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内容,符合毕业条件但因学分绩点不够,不满足学位授予条件者; □2、能都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内容,符合毕业条件但因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不合格,不满足学位授予条件者; □3、毕业大补考后,仍有部分课程不合格,不符合毕业条件者; □4、公选课取得的学分不够,不符合毕业条件者; | |||||
申请重学课程 | |||||
课程名称 | 上课班级 | 学分 | 课程性质 | ||
本人已阅读了解《唐山师范学院关于全日制在校生申请延长修读年限的规定(试行)》的全部内容,自愿按照规定要求申请延长修读年限一年。 (本人抄写以上内容) 本人签字: | |||||
所在系(学院)意见 | 教务处意见 | ||||
签字(盖章): 日期: | 签字(盖章): 日期: | ||||
注:1、本表一式五份,学生办理完所有手续后,教务处、学生处、财务处、系、学生本人各留一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b408c0a9cc3d5bbfd0a79563c1ec5da51e2d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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