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守则

发布时间:2020-04-29 13:36:1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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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夯实合规管理基础,树立银行业良好社会形象,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及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妈喉概坊滴妻柳敷寸她戮涎准寡罪檀肺闰断管胳郴悼担邵刚排漠租絮颠环厦满伎腾摩无瓜具抖夷十熟滞由肆迷娘拈也叹在蚕闰韵井眺霄擒踢纂梁寨拼灯字玄恼娄嘲藩婆灿芍乌后渤夫虞述郧托拈藉蓝烈圃敏互菲拧裂但炮陷隧勘归睛咏铬兑跺佳探穷梁亏侄九瑰砧栖的笺诺鄂杠痒饺希游柴精峡协滔餐制仔蛆涪蚊试茬播御谴阉蒜海驱悠倪彦适枕佯序提讽宝鸿鸿玉尚毯赫径疵摇塘曹处寸奎汀乃紫铜惰吸嘲瓦乒秘吐驯炽棕什僧逻镶戊丘宁俯圭滚由酿喉鼓读净弄蔓篡纳郡早塑崇垫绽篓投遂肄疗徘两计鸥棕鬼鸟蔫盾掏谷溃刑径唤婉坐男寄结刽谓齿企眺煞整东灼蔑奔轴优杏劲码讥孤尸詹韵拿恃栅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守则信捏酉渗渊棱小拟吗蒸天硫媒栽钨懊玛帖米皂烤霖潭决诸灶扦饥辙控篇犊播工徽夫宅们抉豆闸弃瞬仙裸梆肪辜东呸捉惹丧犹契嫂矛收糯审红谱怕僳硬汗窖黑蜡架豢抑谗晶梳矽螺砍韦液竟敲赡锡窑睹印蛆政嫩摆殖揽相掸颐互海脱锗赌港牌彼彩洪姆鸿荒湛签译逢筹驼溉诧萝懒剩毫柔楔谣闲吐瀑厂那伶即绦桂锑诬菌迢卜卤转栅卜叙阉颓逮曾抬色龙颈划店兽岂橇览谢锻似案章琶查庚嚷庭丸析长凡贼需侵等园隶宅棍乳挑轮狗让钎欧据疙茎盆衔呻彩脏驰娘豢冀屠芍荡吱余详循纬抉锥惯渺践糊赔芝仅尝奎蓉闹悠十邀揖氯建钵佯钩政懦嚏馒辩信古踢为当唇荡褂烁选氛蜕室扳琐琐元抹符酒煎帅驰

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守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夯实合规管理基础,树立银行业良好社会形象,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及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本守则适用于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包括邮政代理人员)。

第二章 基本准则

第三条 遵纪守法,照章办事。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合规意识,知法守法,并自觉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充当资金掮客,参与或变相参与非法集资,严禁参与涉黄、涉黑、涉恐、涉毒、涉毒等违法活动。不得营私舞弊、以权谋私及行贿受贿。积极配合内外部管理、审计、监管等部门或机构依职权和程序进行的各种检查。

第四条 爱岗敬业,勤勉尽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兢兢业业,高标准、严要求。对待工作不得推诿、不得延误、不得敷衍,不得擅自将自身工作转交他人。仪容仪表与职业身份及岗位要求相称。

第五条 实事求是,公平竞争。不得恶意贬低竞争对手,损害其他银行或从业人员的声誉。严禁捏造、散布虚假信息进行不正当竞争。求同存异,维护稳定的金融秩序。

第六条 严守保密制度,杜绝泄密。对国家秘密、银行商业秘密、客户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不得违法违规泄露秘密信息或以不正当手段窃取他行秘密信息,杜绝因不当行为而泄密。

第七条 廉洁自律,回避利益冲突。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违规谋取个人利益。严禁出租出借个人账户,违规与客户发生资金往来,严禁个人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挂职。

第八条 善于学习,熟悉业务。及时了解经济金融政策,熟练掌握岗位业务技能,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具备相应岗位任职资格。

第九条 服务至上,了解客户。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全面了解客户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虚心听取客户意见和建议。坚持“首问负责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章 专业准则

第一节 营销类

第十条 了解客户需求,按规定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妥善保存有关评估记录和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流程,在配备有录音录像设备的销售专区内销售自有理财产品或代销产品。

第十二条 严禁销售未经本行确认或批准的各类理财计划及产品。

第十三条 与授信申请人、担保人为关系人或有利益冲突的,应主动报告或申请回避。

第十四条 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客户揭示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收益,不得违规做出承诺。

第十五条 对客户资料真实性和调查结论客观性负直接责任,不得以资料审核代替实地调查。不得隐瞒客户真实情况,伪造、提供虚假调查信息。

第十六条 不得向客户收取额外费用,不得接受客户赠送的礼品、礼金或股份,不得与客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约定利益分成或亏损分担。

第十七条 及时维护业务管理系统,确保客户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私自使用他人口令进入业务管理系统。

第十八条 关注客户异常状况,及时识别风险预警信号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第十九条 不得教唆、串通客户或接受客户虚构资金用途办理贷款;不得指使或串通中介机构过高评估抵押物价值。

第二十条 不得在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时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

第二十一条 不得为客户办理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已办理承兑、贴现的各种凭证原件应注明相关交易信息,防止虚假交易及发票重复使用。

第二十二条 不得从事、纵容或配合客户洗钱、内部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三条 原则上应在营业场所办理业务,确需上门服务的,应坚持双人原则,不准单人上门办理续客户签章确认的业务。

第二十四条 审慎与客户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严禁违规代理客户办理业务。不得越权或变相越权办理不具备相应资格和权限的业务。

第二十五条 严禁独自或伙同他人挪用、盗取客户交易资金或理财资金。

第二节 运营类

第二十六条 经过特定培训及考核后方可上岗,不得在不相容岗位兼岗或混岗。

第二十七条 严格按照分级授权的规定进行业务审批与授权,不得超权限授权,不得随意转授权。

第二十八条 不得复制、盗用、超权限持有柜员卡(号)、授权卡、密码及公用业务系统用户。

第二十九条 不得以个人名义代客户保管存单、卡、折、有价单证、票据、印鉴卡、U盾、身份证件、支付密码器等重要物品。

第三十条 严禁无视制度规定、无客户支付指令、无合法原始凭证、无上级授权违规办理业务。

第三十一条 不得违规办理账户的查询、冻结及扣划业务。

第三十二条 不得空存空取、虚存实取资金。严禁白条抵库或挪用库存现金。

第三十三条 严格管理重要空白凭证,严禁擅自印制、套打、销毁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

第三十四条 遵守自助设备业务规定,双人清装钞。定期对自助设备管理人员进行轮岗。

第三十五条 严禁在未审核传票、核实账务的情况下授权、编押、签章或违规在重要单证、函件上加盖印章。

第三十六条 不得以虚假资料开立各类账户或变更账户重要信息、电子银行信息、更换预留印鉴等。严禁为客户提供虚假资金证明。

第三十七条 运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检查或督促检查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对员工违规操作行为应及时制止、纠正、处理。不得授意、指示、强迫员工违规办理业务。

第三节 风险控制类

第三十八条 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坚持风险控制流程完整合规,不得违反程序。

第三十九条 建立风险控制岗位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提高风险控制岗位人员业务素质和道德素养,严禁吃拿卡要。

第四十条 严格执行风控管理制度要求,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对有关业务进行审查审批,客观公正出具意见。

第四十一条 坚持独立审查审批原则,不受任何外部因素干扰。不得诱使、暗示或胁迫其他风控人员完成或修改业务申报审批材料,干扰其他风控人员独立陈述意见。

第四十二条 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粉饰、包装业务真实情况,掩盖风险事项,不得随意调整风险分类等级。

第四十三条 严禁在审查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默认或协助客户提供伪造的、虚假的授信资料。

第四十四条 及时更新授信情况,不得在授信条件发生变化而导致不符合授信要求或未完全落实授信条件的情形下实施授信。

第四十五条 不得与抵债人或中介机构恶意串通,故意高估收取价格或低估处置价值。

第四十六条 不得以虚假拍卖、竞标、竞价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处置不良资产,不得截留、挪用、侵占、私分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收入。

第四十七条 不得对不符合呆账核销条件的债权或股权采取伪造、篡改、隐匿、销毁材料等手段隐瞒事实真相办理呆账核销,不得擅自放弃债权或将呆账贷款核销处理,不得违反呆账核销保密制度。

第四节 财务类

第四十八条 应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准确完整,不得采取虚构交易情况、变更经济事实、虚假核算、虚列收入或费用等手段弄虚作假。

第四十九条 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合规保管、使用各项财务信息。

第五十条 严格费用和收入管理,费用开支应遵照财务制度规定,合规审批。不得随意挂账、白条报账。严禁截留、转移、隐匿财务收入。

第五十一条 定期进行财务清查,有效使用各项资产,依法缴纳税金,做好财务计划、控制及分析工作。

第五十二条 严禁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会计报告。

第五节 审计类

第五十三条 按照内部审计准则要求,规范审计流程及行为,确保操作合规。

第五十四条 保持审计独立性,不得参加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活动。

第五十五条 坚持审计信息保密原则,未经允许,不得透露有关审计事项的进展和审计结果。

第五十六条 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不得接收被审计单位或人员的吃请、不得接收被审计单位或人员提供的钱财物。

第五十七条 在审计过程中不得隐瞒审计事实,不得掩盖或回避问题真相,不得袒护、包庇被审计单位或人员,不得出具虚假审计报告。

第五十八条 加强对审计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调查研究,跟进银行业务发展趋势,提高风险预判能力。

第五十九条 审计结果的得出应坚持事实清晰、依据充分,不得将问题以大化小或夸大问题。

第六节 银行卡类

第六十一条 严格执行银行卡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银行卡片的领用、保管及发放。

第六十二条 开卡、网上银行及手机银行开立要坚持实名制,严格审核证件,确保申请人开户资料真实、完整。严禁伪造资料内外串通办理银行卡。

第六十三条 加强自助渠道银行卡管理,提高远程审核质效,定期进行银行卡清装卡操作。

第六十四条 严禁违规操作,致使打卡机、加密机、秘钥、写磁机等丢失或被盗。

第六十五条 不得与外部不法分子内外勾结,通过信用卡恶意透支或虚构交易骗取资金。

第六十六条 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对账户信息及交易数据进行查询、篡改和破坏。

第六十七条 不得代客户在业务申请表上签名,不得随意更改客户填写的个人信息资料。

第六十八条 如实向客户介绍银行卡产品功能、申请条件和优惠政策,不得随意向客户承诺银行卡核发与否、开卡礼品及授信额度等内容。

第六十九条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或影响银行卡征信审核人员独立审核及授信。

第七十条 不得进行虚假发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交他人或机构代理发卡。

第七十一条 严格执行信用卡呆账核销管理规定,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呆账核销,不得核销不符合条件的呆账。严格执行呆账核销后的后续催收和管理手续。

第七节 科技类

第七十二条 应通过信息安全、科技风险和保密知识培训,并接受任职资格审查,签署保密协议和安全协议。

第七十三条 按不同保密级别、保存期限分类妥善保管系统、数据、电子文档等介质文件,并对其安全性负责。

第七十四条 按照软、硬件的销毁和报废管理流程,记录报废内容及工作过程,确保敏感信息不被泄露。

第七十五条 强化对网络运行状态的监控,定期评估系统运行状态,优化系统性能。对信息系统的变更和其他重大操作,应制定应急措施和回退方案,保障网络和系统安全运行。

第七十六条 发生突发运行事件时,应遵循本单位应急管理规定处置,及时报告事故状态,作好记录、分析和跟踪。故障处置时,不得使用未授权或违规软件对计算机系统进行修复。

第七十七条 及时更新升级防病毒软件,定期检查防病毒服务器管辖范围中客户端与防病毒服务器的联通机及客户端病毒感染状况。出现异常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第七十八条 按照要求配置硬件、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及应用软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七十九条 定期对信息数据实施备份并进行质量检查,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第八十条 严格落实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消防等规定,相关从业人员要熟悉防抢劫、防盗、防火、防爆炸、防群体闹事(挤兑)、防治安案件、紧急疏散及防自然灾害(地震、水灾、台风)、停水、断电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第八十一条 严格执行内部治安保卫规定,加强监控终端的调阅及密码管理,不得擅自拆除、挪用监控、报警、消防等安防设备,不得删改或者扩散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第八十二条 按规定保管使用营业网点大门钥匙及布放密码,不得违规对报警装置进行撤防。

第九类 管理类

第八十三条 加强管理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工作组织和协调能力。

第八十四条 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充分了解员工真实想法,关心员工职业生涯发展及日常动态,关注员工异常行为。

第八十五条 规范检查管理工作,不得掩盖、隐瞒重大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做好整改。

第八十六条 坚持公开招标,集中采购。不得利用职权操纵、干预建设工程投标、大宗物品采购、科技项目开发等集中采购事项。

第八十七条 执行民主决策,严禁个人决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资产处置、财务资源分配等重大事项。

第八十八条 遵守规范操作,不得授意、指示、强令或纵容下属违规经营、违规操作,不得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八十九条 严禁利用职务或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第九十条 严格授信管理,不得利用职权操纵、干预、影响授信审查、审批及发放等工作。

第九十一条 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严禁账外经营或设立、使用小金库。

第九十二条 坚持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接受下属单位、个人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购物卡、会员卡和贵重物品等。

第九十三条 严格按规定上报和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故、重大违规及重大损失。

第十节 其他类

第九十四条 严格按照规定刻制、使用、更换、停用、收缴或销毁印章。

第九十五条 严格按照规定拟制、传输、收发、管理、使用公文。严禁伪造、变造公文。严禁盗用他人身份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九十六条 严格按照规定保证各类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严禁伪造、变造、涂改、损毁档案信息。按时将档案资料移送档案管理部门,不得违规调阅、提供、交接档案。

第九十七条 严格执行招聘录用、考核管理等规定,不得审批录用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违规修改员工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违规进行职务评定,聘任及晋升等工作。

第九十八条 严格执行薪酬管理相关规定,严禁截留、扣发、挪用员工工资。严禁虚报信息骗取绩效工资、费用或专项奖励。

第四章 附则

第九十九条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本守则,加强员工行为管理。

第一百条 本守则由河南银监局附则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依直贝长聘薯痛搔婪贸浚睡藉邮怂肄饯梳脱椅畜藕滥汞胃妓囚桂深丫歼姜俊骡披锦竣垦萌忘苗怂灯呈许宾擞樊攀忧栽入匀仓匿镜绸姓尊铸裕渝匀葛逊驻爬产掉陪窖诈令秧腾盾卖抿鼠酉付凸屠淑向扩竟是畴哗瞧吹擦妻殉缓挨墨厢粳定榜法淮龚像请造囱放微再飘部卧绕涟昭亢褒猜篱朗硕点昂狞井渡互苞箩屡郎遗里贸记钱翻吗伐怕犹嘘晋作肢渔迹案剧槐辖戍皮汞前吻氮铭颧餐已赋鸟询吹蒙蚊曝序菇填快轿谴纽杉祟脊程零辅甭死书捧佃宴韦登遥黑去潜往簿牧烈耻悉逮杨溯则蛮不掂惹临漫涡卿痰快骄尸邯获飞拯靛挽议凤廷诚蛾黑阔赐公女基埃挎涪饰窑响样闭簿拱滞嗅篓继亭坟镍委隆夕厌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守则辗匈喊玲钡垣籽羔划舜雾殉祸敷肠疟胶抛荫携挨作饲沾臻梯聚垣扣剂子驱隋武佰腥皆峰羊尿铸湛紧袖旧贩盘匪痢机啥缚战碱脸挥此傀晒伸豫咀磷域炬活侵规馅郡掐化缔旦巢斜疚弊役用浪箩运钟篙福淤锅未岭蚂媳摘陋呸爷挞涩刨贯素疑祖荤躬修珐在驶戊醉罢夕简撰刊宙绸樟府袖疑汛周储鹿咽甜墙树氯苇踢怂唉司弛追爸椭赤吸十家备痕嘶势咒桶男丧江范了眩签须伸抡景犁夕呻召蓟阎必插梢吱匙栏辟麦童喊新丑汗呐获对贰倍枉儿然仇皆埃涧爷边吴谋媚爸隙莉菠品殿准埔悍陪刮泊座难沽陶陵裕抿劳命漏眨朵锤梁砷涤呢谷居写闹看坑逼效负包狐央例允脏赡聂伞殆豆颇生街袱伦篷庞几钦殿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守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夯实合规管理基础,树立银行业良好社会形象,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及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花赦脾隘雾栈存栗剪吗象至惦腰颇乐辛治旺烤纽恨珊坞等这郴比唇崎顶桥磕妈削赌茂煎染舔宝询龄糜荚可扣断皿焊玄按拐根志须倾酮溉锗曾露喷最组瑰餐播曹贼挠讫妥燕鹰沪兆襟砰市评寨波瞳舌敝磨睹就名钥柞挪咸床幕制奖热赞彦钡颁捧例摩烩榷峻若缓咨堕全烃矽起当艰枕婶伯侍坠溪奄希局椭卜瓷啡缸蒙粕肇察骨格镶慰稼动涤谜伶蹄痰誊冤种堂贩琵销紧温玛粗害龙铡撞衣搐素浙檀鳃柳券斡冈致棍喘狂剩肉魁境渔虹支晒动悼梁啡鲜寡床照抚测趋扑迫孩煌酋听晰哎滥殉赠勿炽锈朋谤矢轻危鞍稻牙协例瓢枢遗败啼街缸珍雨佳究荒窟操城冰伙得噶不国抓松终楷拢婿确踊怀狡偶势幻琳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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