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委在荆州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把“建设人水和谐城市、推动荆州科学发展”作为荆州市贯彻落实中央开展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的载体,并指出:“建设人水和谐城市”,就是要把水系治理与经济开发、城区与乡村、除害与兴利、防灾与治污、水利与血防、利用与保护、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等方面有机结合,实现由单纯的洪涝旱灾治理向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综合治理转变,注重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水环境承载能力和水生态承受能力相协调,变“与水斗”为“保护水、利用水、开发水”,变“环境换取增长”为“发展优化环境”,实现人与水的和谐共生、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一、荆州市水资源概况
荆州市属东亚副热带季风气候区,光能充足、热量丰富、无霜期长。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180mm,水面蒸发量(E601型为950mm,陆面蒸发为750mm,干旱指数0.82,属典型的湿润地区。荆州市地处江汉平原腹地,江河纵横,湖库密布,共有8条较大河流、2座大型水库、5座中型水库、230多个大小湖泊。
荆州市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64.76亿m3,地下水资源量17.54亿m3,水资源总量71.76亿m3。产水模数为51.0万m3/km2,产水系数为0.433。
荆州市天然河流、大型湖库水质尚可,如长江、洈水水库等一般为Ⅱ-Ⅲ类。中小河流水系一般为Ⅲ-Ⅳ类,农村小型沟渠、城市内河水体水质较差,一般为Ⅳ-Ⅴ类。荆州市地下水一般无色、无味、透明,水温在16℃-20℃之间,pH值在7.1-8.2之间,以H-CM型最典型,个别地域为H-C或H-CN型。受水文地球化学环境背景影响,地下水中铁、锰离子含量普遍较高,而个别地段氨氮、总砷、挥发酚、氰化物偶有检出。
二、荆州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荆州市地处长江中游,长江及众多一级支流穿境而过,水资源看似充沛,尤其是过境客水资源较丰,但自产水资源不足,且区域内蓄水工程有限;另外,由于水资源的时空分布特征,决定了区域性或季节性缺水时有发生;尤为突出的是,各种水体水污染状况日益严重,在一些地区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有些地区甚至连基本的人畜饮水都有困难。
(一)水资源管理法规体系和制度框架尚需健全
《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相继修订并颁布实施,国务院颁布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文条例》等法规,财政部、水利部、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了《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水利部颁布了《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量分配暂行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等规章。但荆州市尚未建立以《水法》为核心、多层次的水资源管理配套法规体系,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水资源统一管理的职能还未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的制度框架体系尚未建立,荆州市城乡水务一体化进程尚需时日。
(二)城乡安全饮水形势严峻
1、城市饮水方面。荆州市辖3个县级建制市、3个县和2个区,全市城镇总人口236.4万。
城市供水水源区多为工业、生活、灌溉等多功能水源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饮用水安全问题迫在眉睫。主要表现在:
(1部分城市取水保障程度不高。如松滋市余家渡水源地,位于松西河,由于三峡工程的建成运行以及松滋口的泥沙淤积,导致松滋河分流水量减小,近年甚至连续出现枯水期断流,直接影响该水源地的供水安全。
(2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不力。石首北门口、监利三矶头、洪湖烈士陵园等水源地上下游附近或有码头、或有油库、或有排污口,而无任何安全防范措施,是水源地的潜在安全隐患。
(3荆州各城市多临江而建,完全依赖长江一个水源,普遍缺乏应急备用水源,一旦上游来水突发污染事件,则荆州所有县级以上城市用水均受影响。
2、农村饮水方面。荆州市农村总人口516.82万人(含乡镇),其中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人数156.44万人,饮水不安全人数360.38万人。饮水不安全类型主要为:(1)地表水污染,其中,饮用未经处理的Ⅳ类及超Ⅳ类地表水6.48万人,占1.80%;饮用细菌学指标超标严重,未经处理的地表水115.90万人,占32.16%。(2)地下水水质不达标,饮用污染严重未经处理的地下水的有102.11万人,占28.33%。(3)局部地区为高氟水,饮用此类水人口0.72万人,占0.20%。(4)饮用其它饮水水质问题的有120.98万人,占33.57%。(5)水量不够、饮水保证率不达标的有14.19万人,占3.94%。所有饮水不安全人口中,在血吸虫疫区的有316.72万人,占全部饮水不安全人口的87.89%。
(三)节水工作推进缓慢
1、农灌方面。荆州市农业灌溉特别是高耗水作物灌溉,基本上还是大水漫灌的传统习惯做法。2008年,全市耕地面积693.26万亩,有效灌溉面积581.94万亩,节水灌溉面积仅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