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

发布时间:2023-12-03 03:35:4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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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20161028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一、“本人简历”栏目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二、“所学专业”名称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所使用的毕业证书专业填写。三、“申请任教学科”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教学计划规定填写。四、“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五、“从事职业栏”按国家规范要求填写(如公务员、医生、工人、农民、军人等)。六、“姓名”栏填写补制本表时的姓名,如果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姓名不同,须同时注明证书上的姓名(用“曾用名”表示)。七、本表中加“*”的信息按补制本表时的情况填写,其他信息(除“姓名”外)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的情况填写。八、申请人有下列情况,认定机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1、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2、被撤销过教师资格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九、本表一式二份,封面及表格第三页由申请人填写,第四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承诺书本人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及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如果所提交的信息及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本人愿意随时接受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出的相应处理并承担全部后果。本人签名:________20161028(此处签名及日期手写)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efecf86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63628e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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