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现的逻辑读书笔记

发布时间:2019-07-25 06:28:0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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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现的逻辑》读书笔记

第一部分 科学逻辑导论

第一章 对于若干基本问题的考察

1.归纳问题

1)归纳的定义:

科学发现的逻辑等同于归纳逻辑,即这些归纳方法的逻辑分析,一般把这样一种推理称作归纳的

2)归纳问题的定义:

如何确立根据经验得出的全称陈述真理性的问题,经验科学的假说和理论系统就是这样的全称陈述。

3归纳原理的定义:

归纳原理是我们借以能把归纳推理纳入逻辑上可接受的形式中去的陈述。

4)归纳原理易于产生的矛盾:

因为这个归纳原理本身也必须是一个全称陈述。假如我们试图认为它的真理性来自经验而得知,那么,导致引入归纳原理的同一个问题就再一次产生了。为了证明这个原理,我们就必须运用归纳推理;而为了证明这些归纳推理,我们就必须假定一个更高层次的归纳原理;如此等等。这样,想把归纳原理建基于经验之上的试图就破产了。因为这样做必定导致无穷后退。

5Kant对于归纳原理矛盾的解决:

Kant试图摆脱这个困难,办法是他把归纳原理(他称作普遍因果性原理)看作是先验地正确的

6)概然性推理易于产生的矛盾:

和归纳逻辑的其他任何一种形式一样,概然推理的逻辑,或概率逻辑,不是导致无穷后退就是导致先验论的学说。

2.心理学主义的排除

1)科学知识的逻辑分析与事实相关还是与正确性相关:

科学知识的逻辑分析与事实的问题(无关,而只与正当或正确的问题有关。

2科学发现的过程都是理性所为:

有人会反对说,把已导致科学家作出一个发现——找到某一新的真理——的步骤加以理性重建看作认识论的事更为合适。但是,问题在于,确切地说,我们要重建什么?假如要重建的是灵感的激起和释放的过程,那么我将不认为它是知识逻辑的工作。这种过程是经验心理学要研究的,而不是逻辑要研究的。

3.理论的演绎检验

1)批判地检验理论和根据检验结果选择理论的方法:

批判地检验理论和根据检验结果选择理论的方法,总是按下列路线进行的。借助演绎逻辑,从尝试提出来且尚未经过以任何方式证明的一个新思想——预知、假说、理论系统,或任何其他类似的东西——中得出一些结论;然后将这些结论,在它们相互之间,并和其他有关的陈述加以比较,来发现他们之间存在的逻辑关系(如等价性、可推导性、相容性、不相容性)。

2波普尔认为的四条不同的检验理论的路线:

第一,在这些结论之间加以逻辑的比较,以此来检验理论系统的内部一致性。第二,考察理的逻辑形式,目的是确定这理论是否具有经验的或科学的理论的性质,或者它是否是,比如重言的命题。第三,同其他的理论作比较,主要目的是确定,假如这理论经受住我们的各种检验,它是否构成科学上的进展。最后,通过能从理论推导出的结论的经验应用来检验理论。

这最后一种检验的目的,是要找出理论的新推断(不论它自认为如何新法)耐受实践要求考验的程度。

3预见

我们借助其他过去已被接受的陈述,从理论中演绎出某些单称陈述,我们称作预见,特别是那种易检验或易应用的预见。

4理论能够借助已证实的结论被判定为概然性的真理:

肯定的判决只能暂时支持这理论,因为随后的否定判决常会推翻它。只要一个理论经受住详细而严格的检验,在科学进步的过程中未被另一个理论取代,我们就可以说它已证明它的品质,或说它已得到验证。在这里概述的程序中,没有出现任何类似归纳逻辑的东西。我从不认为我们能从单称陈述的真理性论证理论的真理性。我从不认为理论能借已证实的结论的力量被确定为真的,即使仅仅是概然的

4.划界问题:

1波普尔摈弃归纳逻辑的主要理由:

我摈弃归纳逻辑的主要理由,正在于它并不提供理论系统的经验的、非形而上学性质的一个合适的区别标志,或者说,它并不提供一个合适的划界标准

2)划界问题:

找到一个标准,使我们能区别经验科学为一方与科学和逻辑以及形而上学系统为另一方,这个问题我称之为划界问题。

3在波普尔看来Hume问题和Kant问题哪个更重要:

假如我们按照Kant那样把归纳问题称作“Hume问题,我们也可以把划界问题称作“Kant问题。在这两个问题(几乎所有其他知识理论问题的根源)中,划界问题是更基本的。

4为什么带有经验论倾向的认识论学者更信赖归纳法

带有经验论倾向的认识论学者所以信赖归纳法,其主要理由似乎是由于他们相信只有归纳法才能提供一个合适的划界标准。

5在现代实证主义者眼中,科学是什么:

式的实证主义者只愿意承认那些他们所谓导源于经验的概念(或观念、思想),才是科学的或合理的;就是说,他们认为,这些概念可以在逻辑上还原为感性经验要素,如感觉(或感觉资料)、印象、知觉、视觉或听觉、记忆等等,现代实证主义者更明确地认为,科学不是概念的系统,而是陈述的系统。

6实证主义者通常如何解释划界问题的:

他们只愿意承认这样一些陈述是科学的或合理的,它们可以还原为基本的(或原子的)经验陈述——还原为知觉判断,或原子命题,或记录语句,如此等等。很清楚,隐含着的划界标准就是要求归纳逻辑。

7在波普尔看来为什么实证主义对形而上学的否定是不合理的:

实证主义者通常以一种自由主义方式来解释划界问题,他们把它解释为仿佛它是一个自然科学的问题。他们不认为他们的工作是提出一个合适的约定,他们相信,必须在经验科学和形而上学之间发现一种似乎在事物的本性中存在的区别。他不断地试图证明:形而上学按其本性不过是无意义的蠢话,正如Hume所说:诡辩和幻想,我们应该将它们付之一炬

假如想要通过定义用胡说无意义等词表达的只是不属于经验科学,那么将形而上学表征为无意义的胡说就没有价值;因为形而上学通常被定义为非经验的。

8在波普尔看来,知识逻辑的第一项任务是什么:

划界标准必须被看作对一个协议或约定的建议。

5.作为方法的经验

1)经验理论系统必须满足的三个要求:

第一,它必须是综合的,这样它能表示一个不矛盾的可能的世界。第二,它必须满足划界标准(参看第621节),就是说,它必须不是形而上学的,而必须表示一个可能的经验世界。第三,作为表示我们的经验世界的系统,它必须以某种方式和其他这类系统区别开来。

6. 作为划界标准的可证伪性

1)经验方法的特征:

它能在否定的意义上借助经验检验的方法被挑选出来;经验的科

学的系统必须有可能被经验反驳。

7. “经验基础问题

1)可证伪性作为划界标准应用的前提:

假如可证伪性作为划界标准是可应用的,那么就必须得到在证伪推理中可作为前提的单称陈述。因此,我们的标准似乎只是变换一下问题——使我们从理论的经验性质问题退回到单称陈述的经验性质问题。

2经验基础的心理学方面同它的逻辑、方法论方面的两类主要区分:

一方面是我们的主观经验或我们的确信感,它们决不能证明任何陈述(尽管它们可以作为心理学研究的对象);另一方面是客观的逻辑关系,存 在于各种科学陈述系统之间和每个系统内部。

8. 科学客观性和主观确信

1Kant客观的主观的术语用法同波普尔存在哪些差异:

我对客观的主观的术语的用法不同于Kant。他用客观的这个词来表示科学知识应该是可证明的,不依赖于任何人的一时想法:一个证明是客观的,假如原则上它能被任何人所检验和理解的话。他写道;假如某个事物对任何一个有理性的人都是合理的,那么它的基础就是客观的和充分的。

而我认为,科学理论不可能完全得到证明或证实,然而它们是可检验的。因此我要说:科学陈述的客观性就在于它们能被主体间相互检验。

2科学陈述必须是客观的基础是什么:

只有当某些事件能按照定律或规律性重复发生时,像在可重复的实验里的情况那样,我们的观察在原则上才能被任何人所检验。在我们重复和检验它们之前,我们甚至对自己的观察也不大认真对待,也不承认它们是科学的观察。只有根据这些重复,我们才确信我们处理的并不仅是一个孤立的巧合,而是原则上可以主体间相互检验的事件,因为它们有规律性和可重复性。

3主体间相互检验性的意义是什么:

主观经验或确信感决不能证明科学陈述,除了作为经验的(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外,它在科学中不可能起什么作用,不管确信感是如何强烈,它决不能证明一个陈述。

要求主体之间的相互检验:心理学家可以从我有这种确信感的猜测中,借心理学的和其他的理论之助,演绎出某些关于我的行为的预见,然后在实验检验的过程中,这些预见可得到确证或者被反驳。

4为什么检验的演绎法不会出现无穷后退问题:

检验的演绎法不能确立或证明受检验的陈述;也没有打算要它

这样做,因此并不存在无穷后退的危险。

第二章 论科学方法理论问题

9.为什么方法论决定是不可缺少的

1)为什么不可能产生对理论的最终否证:

不可能产生对理论的最终否证;因为人们总是可能

说:实验结果是不可靠的,或者说,人们断言在实验结果和理论之间存在的不一致仅仅是外观的,它们将随着我们的理解的深入而消失(在反对Einstein理论的斗争中,这两种论证都曾被用来支持Newton力学,在社会科学领域里,类似的论证很多)。如果你在经验科学领域里坚持严格的证实(或者严格的否证),你就决不会从经验中得到益处,决不会从经验中知道你是怎么错的。

10. 对方法论的自然主义观点

1)波普尔为什么摈弃自然主义的观点:

它是非批判性的。它的赞成者没有注意到:凡是他们认为自己已经发现一个事实的时候,他们只不过提出了一种约定。因此这种约定易于变成一种教条。对自然主义观点的这个批判,不仅适用于它的意义标准,而且也适用于它的科学观念并且因而适用于它的经验方法观念。

11. 作为约定的方法论规则:

1)把方法的研究和纯逻辑的研究放在同一层次上合适吗:

方法论规则被当作约定。它们被描述为经验科学的游戏规则。它们不

同于纯逻辑的规则,与奕棋规则相当相象,很少人会把奕棋规则当作纯逻辑的一部分;因为纯逻辑的规则支配着语言学公式的变形。把方法的研究和纯逻辑研究放在同一层次上是不适当的。

2用可证伪性的标准来定义经验科学需要遵循的规则包括哪些:

首先要规定一个最高规则,作为判定其他规则的一种规范,因而它是一种更高类型的规则。这一规则就是:科学程序的其他规则必须这样来设计,它们并不保护科学中的任何陈述不被证伪。

方法论规则既与其他的方法论规则密切联系,又与我们的划界标准密切联系。但是,这种联系不是一种严格的演绎的或逻辑的联系。更确切地说,这是由于构建这些规则的目的是,在于保证我们的划界标准的可应用性;因此,它们的形成和为人们接受都是根据一个更高类型的实用规则来进行的。

知识理论的各种问题相互之间是否有系统的关系,以及它们能否得到系统的处理。

科学客观性的要求也可以解释成一条方法论规则:只有那些可以主体间相互检验的陈述才可被引进科学中。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f2f2c609b6648d7c0c74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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