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知识目标:
了解依法维权的有效途径;知道诉讼的三种类型;知道如何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2.能力目标:
逐步提高依法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学会有勇有谋地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增强勇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勇气和信心;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敢于并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1.重点:
如何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2.难点: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途径。
一、导入新课
2016年王娜娜被顶替上大学事件再起波澜,十年寒窗却被冒名者“偷”走了进入大学学习、改变人生命运的机会,这刺痛了社会公众的神经。
思考:王娜娜应该怎样解决她遇到的问题?请你帮助出主意。
学生讨论交流。
【教师总结】法律是我们维权的有力武器。今天我们就来学习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
设计意图:让学生在对案例的分析讨论中学习知识,掌握方法,同时引出课题。
二、讲授新课
环节一:王娜娜维权求助
抱着纠结的心情,王娜娜打通了“假王娜娜”的电话,没想到对方这样回复:“你这样折腾有啥用?你就算当年上了那个学校,你也不一定当得上老师!你折腾到联合国我们也不怕!”然后,“假王娜娜”换了手机号码。
思考:(1)王娜娜应该怎样维权?
(2)如果不清楚如何维权,可以向谁求助或咨询?
学生回答:(1)王娜娜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应该依靠法律维权。
(2)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服务机构来维护合法权益。我们要了解一些能够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教师补充】“我国刑法对于替考有‘代替考试罪’,但是对越过考试直接冒名顶替上大学,却无相应罪名。”韩骁律师说,“刑法并非对此行为没有规制,现在虽然没有‘顶替身份罪’,但其冒用手段如涉及伪造户籍、身份证的,则涉嫌伪造国家公文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韩骁律师指出,即使不构成刑事犯罪,该行为也构成民事侵权。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等,冒名者所获得各种国家许可应予以撤销。
设计意图:让学生知道,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想办法向能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的机构求助,找到维护权益的有效途径,从而培养发散思维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环节二:王娜娜将对冒名顶替者起诉追责
2016年3月19日,河南省周口市调查组公布了对王娜娜被冒名上大学事件的调查结果,“假王娜娜”的学籍被注销,工作被商水县教体局解聘,9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昨日,王娜娜返回周口,与学校进行交涉,拿到了“假王娜娜”的致歉信,并正式委托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谦代理其所有的法律诉求。
思考:王娜娜采取了什么方式维权?具体可以怎么做?
学生阅读教材,从中找出答案。
【教师补充】受到非法侵害,可以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我们可以依法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中的任何一个机关控告、举报,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诉讼是人民法院在诉讼当事人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和冲突的活动。诉讼通常分为三种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设计意图:让学生知道,受到非法侵害,可以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同时,让学生简单了解诉讼的含义、类型。
环节三:维权也疯狂
据媒体报道,河南周口职业技术学院以找不到法律法规依据、无权恢复学籍为由,拒绝了王娜娜的学籍恢复申请。2016年11月8日,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向媒体表示,未接到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申请恢复王娜娜学籍的报告,如周口职业技术学院同意王娜娜入学,可按有关规定为其恢复学籍。
思考:在这种情况下,你建议王娜娜采用何种方式来维权?
学生回答:使用诉讼手段。
【教师补充】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玉军表示,王娜娜事件的确并无先例,关键看教育部。从法学的角度,其实我们非常期待教育部能够在这个问题上往前走一步。行政其实是一个主动行政,教育部应该积极主动地站在公共利益的角度做决策,行使自由裁量权。如果教育部做不出一个积极的、对王娜娜有利的决定或者答复,那么王娜娜可以起诉。在没有特别明确的法律时,教育部应该应诉,教育部和相应的机关要来证明自己没有错。
【师生共同总结】在这个案子中,很大程度上在于媒体的推动作用。如果受到非法侵害后采取其他方式不能解决问题,或者认定只有通过诉讼途径才能维护合法权益,我们就要使用诉讼手段,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
环节四:七嘴八舌话维权
王娜娜被冒名顶替的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引起网民的关心。有网民说:真王娜娜应该起诉假王娜娜,让其赔偿一切损失,具体别的纠纷,让假王娜娜去协助追查处理、起诉。这件事情肯定犯法了,造成多大的损失啊。
思考:如果此事件发生在你身上,你会怎么做?
生表演或回答,教师同时进行评价。
【师生共同总结】①当本人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敢于并善于依法维护正当权益。②在面对违法犯罪时,我们要善于斗争,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同违法犯罪作斗争。③我们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设计意图:让学生分析自己身边的真实案例,激发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决心和勇气。
三、课堂小结
我们学习了法律帮助和服务的知识,知道了诉讼手段分为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明确了要培养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意识。
四、板书设计
善用法律
一方面,本节课利用案例教学法,环环相扣、趣味性浓,形象直观地帮助学生认识法律帮助和服务机构,使学生轻松愉悦地学会了法律救济和诉讼手段。另一方面,由于受案例的限制,没有很好地对“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高尚品质”展开教学。
1 教学分析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 知道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明白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懂得青少年面对违法犯罪时,要善于斗争 |
能力目标 | 学会运用法律与人打交道;能够在面对违法犯罪时,勇于斗争,而且善于斗争 |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 培养依法维权意识,树立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观念 |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教学难点: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2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阅读教材P57“运用你的经验”
2.你对此事的看法是什么?(学生讨论回答)
3.如果你是小华的朋友,你会怎样帮助他讨回公道?
提示:依据法律,根据事实。保安的做法是违法行为,侵犯了小华的人身自由和名誉权。超市的保安不是执法人员,无权搜查他人的身体,其搜身行为损害了小华的人格尊严。
本案中,是由于超市的过错引起报警器鸣叫,保安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小华人身自由和名誉权的行为;主观上明知没有权利搜查而实施搜查行为,因此有过错;保安的行为造成小华人身自由和名誉权受损,且损害和侵权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依照我国民法总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侵犯消费者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教师过渡: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权利不受侵害,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今天我们来学习第五课第3课时:善用法律。
二、新课讲授
(一)依法维权
1.阅读教材P58“探究与分享”
2.为什么王某受到法律的制裁?村民却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示:镜头一中的王某以暴制暴,采取非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镜头二中的农民依据合同法同村干部据理力争,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3.讨论:两个案件中的当事人同样遇到了法律问题或权益受到了侵害,同样积极维护权利,却是截然不同的维权结果,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学生讨论回答)
提示:没有依法维权,按照法律办事。
教师总结:我们应学会依法维权。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靠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 法律救助帮维权
1.阅读教材P58—59“阅读感悟”
2.想一想我们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维权?
提示:可以通过法律服务机构来维护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可以寻求国家的法律救济。了解学习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工作、律师的职责、公证员、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能,寻求国家救济的做法。
3.上个事例中的王某应该如何帮弟弟维权?
提示:可以与李某协商,要求对方承担相关责任,或者向派出所报案等。
(三) 诉讼维权最权威
1.阅读教材P59“探究与分享”
2.小峰是通过什么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你了解这种维权方式吗?
提示:小峰通过诉讼方式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师讲述:什么是诉讼?
(1)含义:人民法院在诉讼当事人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纠纷和冲突的活动。
(2)特点:是处理纠纷、应对侵害最正规、最权威的手段,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
(3)使用情况:如果受到非法侵害后采取其他方式不能解决问题,或者认定只有通过诉讼途径才能维护合法权益,我们就要使用诉讼手段,通过打官司讨回公道。
目标导学二:有勇有谋 应对违法犯罪
活动一:见义勇为是责任(多媒体展示材料)
小周是小区保安。一天,他为抓抢劫犯罪嫌疑人,被摩托车撞伤,他忍住剧痛将犯罪嫌疑人制服,并将其交给民警。因此,他被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光荣称号。
观点一:小周的做法有利于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观点二:如果他在与歹徒搏斗时把歹徒撞伤了,他就不会获得光荣称号了。
请你对这两个观点发表看法。
提示: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当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敢于并善于依法维护正当权益。小周的行为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小周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可以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
活动二:智勇双全斗歹徒(多媒体展示材料)
材料一:在武汉,有一个10岁女孩被3名歹徒劫持后,利用歹徒吃夜宵之机,趁歹徒不备,一面向饭店老板暗指3名歹徒,一面表情痛苦地用双手卡自己的脖子,老板明白后立即设法报警,几分钟后,3名歹徒被民警抓获。
材料二:3月14日当晚7点20分左右,15岁的小张用手机打着电话,沿和平路旁边一条小巷子往虎门巷华谊苑小区里面走,全然没有注意到一名男子尾随而来。走到巷道一黑暗处时,尾随而来的男子突然掏出一把匕首将其抵住,让其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小张将手机和钱包递给了对方。看到钱包里总共只有7元零钱,持刀男子心有不甘,继续挟持着小张往小区里面走。
快到小区入口的值班岗亭时,看到里面有2名保安正在值班,小张对持刀男子说:“我有个包裹在岗亭里,要去取一下。”觉得顺便再劫个包裹也不枉此行,持刀男子放开了小张,让他走进了岗亭,自己站在不远处等候。来到保安身旁,小张低声将自己遭遇持刀抢劫的经历告诉了保安,让其立即报警求援。随后,2名保安人员出门叫住持刀男子,趁其不备将他制服,并交给了闻讯赶来的巡逻民警。
后经审讯,持刀男子姓吴,贵阳市人,今年24岁。对于持刀抢劫的犯罪事实,吴某供认不讳。说起被擒经过,吴某表示,他见受害人整个过程中都比较配合,根本没料到他会以取包裹的名义向保安求助,以至于保安来到他身旁都毫无防备。
1.两则材料共同说明了什么?
提示:作为未成年人,体力不具优势,心智尚未成熟,在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时,如果鲁莽行事,自己极易受到伤害,也不利于制止犯罪。因此,在面对违法犯罪时,我们要善于斗争,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2.面对歹徒行凶,你会怎么做?
提示:(1)设法稳住歹徒。(2)记住歹徒相貌。(3)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当我们遭遇违法犯罪时,首先要观察分析双方的力量对比。在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下,不宜与犯罪分子硬碰硬,而要在保全自己、减少伤害的前提下,巧妙地借助他人或社会的力量,采取机智灵活的方式,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三、课堂总结
这节课我们学习了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寻求法律救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知道了诉讼是维护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懂得了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未成年人,在面对违法犯罪时,不仅要勇于斗争,而且要善于斗争,才能有效地打击犯罪。
我们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努力成为一名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3 板书设计
4 教学反思
教学设计贴近学生生活,选取学生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案例和情境为背景,设置问题能够调动学生思考和探究的欲望,均有利于调动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积极性。在教学中,直接呈现给学生关于诉讼的特点和运用的时机,未免有些生硬,应尝试更易于学生接受的方式。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fff08af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342367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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