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职工出售新郑阳光港湾小区住宅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郑煤集团公司2014年第十七期会议纪要精神,决定将新郑阳光港湾小区部分住宅面向集团公司(登封地区单位除外)职工出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售住宅的基本情况
新郑阳光港湾小区住宅以高层、小高层为主。
二、出售价格
住宅均价3350元/平方米,地下室1700元/平方米,地下停车位8万元/个。
三、层差问题
1、1、2、3期所余多层住宅,以四层为均价层,3350元/平方米,普通一楼增加10%,二楼增加15%,三楼增加20%,五楼减少10%,六楼减少35%,顶层复式按均价;
2、11层小高层,以6层为均价层,3350元/平方米,每增加1层加20元/平方米,5层减少20元/平方米,其他每降低1层,减少10元/平方米,顶层为均价;
3、18层高层,以9层为均价层,3350元/平方米,每增加1层加20元/平方米,每降低1层,减少20元/平方米,顶层为均价。
四、付款优惠
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项者,优惠住宅款项的5%。
五、公积金贷款问题
本小区可使用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郑煤分中心住房贷款,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宅可贷房屋款项的70%;90-144平方米住宅可贷60%;144平方米以上可贷50%。
六、购房条件
购房人需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1、 郑煤集团公司职工;
2、 郑州地区城镇户口;
3、 未购买过棚改房、沉陷治理住房;
4、 出生年月在1990年6月30日前。
七、积分选房办法
本次购房采取积分排名法选房,所有报名人员按下列方法积分排名后,按排名先后顺序选房,积分相同者通过抽签排序。
(一)劳动模范(含“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集团公司工会审核签章,对多次获得的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者不再重复计分,按最高荣誉计分一次),国家级劳动模范60分;省、部级劳动模范40分;市级以上劳动模范20分;集团公司劳动模范15分。
(二)学历(由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审核签章,只按第一学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0分;全日制本科学历5分。
(三)职称(由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培训部审核签章),高级职称(含享受国务院津贴者)10分;副高级职称(含高级技师)5分;中级职称(含技师)2分。
(四)工龄(以集团公司数据库中参加工作时间为准,每满1年计0.5分,由集团公司劳动社保部审核签章)
八、组织机构
阳光港湾小区住宅出售工作办公室设在沉陷办。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劳动社保部、工会、后勤管理部、培训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积分汇总、排序等工作。沉陷治理办公室及各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负责评分结果公示、选房、款项收交、合同签订等事宜。评分结果公示、选房等工作由集团公司及各单位纪委、工会、后勤部等部门全程监督。
九:出售工作进程按排
1、 报名:各单位于2014年10月20日开始组织报名,10月底结束,11月1日至10日,由各单位将购房人员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汇总,并于11月30日前将报名人员汇总表纸质与电子版送交集团公司沉陷治理办公室。
2、 汇总、初审:集团公司沉陷治理办公室于2014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将所有购房报名人员资料汇总,审核,并进行初步排序。
3、 初步审核、公示:2014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集团公司沉陷治理办公室将所有购房人员积分、排序情况传给各单位,由各单位进行公示,有异议者可以电话、信件等方式向集团公司纪委、工会反映。
4、 最终公示:2015年1月1日至10日,集团公司沉陷治理办公室将购房人员最终积分、排序情况传给各单位,由各单位进行二次公示。
5、 选房: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31日间,所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统一选房。选房、交款工作分期、分批进行,前一期没有交款的房源,顺延到下一期。
6、 交款、签订合同:选定房屋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交款、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购房资格。
十、其他事项
1、此类住宅在房屋所有权证正式办结之前,不得私自转让。
2、有购买意愿者,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汇总,并到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3、集团公司机关购房人员,由机关党委负责组织报名、汇总,到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4、对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假手续,以提高积分分值者,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购房资格。
郑煤集团公司沉陷治理工程指挥部
2014.10.11
附件:
1、 报名购房人员情况汇总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028338df8c75fbfc77db29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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