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文献综述 民间借贷

发布时间:2011-11-12 11:13:0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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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国内民间借贷研究综述

学生姓名 金菲萍

08064407

经济与管理学院

会计学

指导教师 胡素华

完成日期 201111

国内民间借贷研究综述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广泛存在的融资方式,其既有灵活、快捷、简便的优势,又存在着较大的隐性风险和危害,具有“双刃剑”的特性,本文从民间借贷的定义界定,形成原因出发,分析其产生的影响,对其所产生的问题进行一定的分析研究,从而得出行之有效的方案。

关键词 民间借贷 产生原因 发展路径

民间借贷是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的一种信用行为,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泛指存在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为解决资金需求而发生的资金借贷行为。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民间借贷具有灵活、快捷、简便等优势,在正规金融服务之外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和生存空间。近年来,改革实践和相关研究证明了民间借贷具有正规金融所不可比拟的优势,其中一些制度创新被正式的金融制度所采纳,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发挥了特殊作用。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法规和制度的约束规范,民间借贷还没有合法化,其中的“高利贷”、“高息集资”现象,冲击了经济金融发展的正常秩序。本文对我国的民间借贷概念内容和范围界定以及相关理论进行阐述,对其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对于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并且使其合法化、促进我国国民经济金融发展特别是我国中小企业的金融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民间借贷的定义

1.1民间借贷的内涵界定

国内学者对民间借贷的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国内研究在大部分场合下把民间借贷等同于民间金融, 有的学者将民间借贷与“ 地下金融” 民间投资” 视为同义词。也有学者以是否为国有作为民间借贷的判断标准,将民间借贷分为体制内和体制外两部分。还有学者提出应当以是否符合公司的规定来判断是否属于民间借贷, 凡是未经过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种金融形式都为民间借贷。

赵峰认为, 民间借贷应定义为“ 不通过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来融通资金的融资活动和用超出现有法律规范的方式来融通资金的活动的总和”。

张杰(2006)认为民间借贷是不通过法律合法规定的形式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包含了民间金融和地下金融。

郑败、王龙锋和肖云(2006)认为, 民间借贷是泛指为个体、家庭、企业之间通过绕开官方正式的金融体系直接进行金融交易活动的行为, 它是尚未纳人政府监管的、未取得合法地位的金融形式。

韦宇洁(2011认为民间借贷的法律属性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的借贷行为。究其本质而言,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康永(2011)则表明民间借贷又称“民间信用”或“个人信用”,指居民个人向集体及其互相间提供的信用,一般采取利息面议,直接成交的方式。

1.2 民间借贷的外延界定

民间借贷的形式有很多, 从现有的文献看, 民间借贷随着经济发展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一是属于初级阶段类型的无组织民间借贷, 其交易特点是一次性和分散化。二是属于高级阶段的有:组织民间借贷, 其交易特点是连续性、集中性和专业化。当前发展中国家民间借贷的形式主要包括私人借贷包括高利贷、贷款经纪、互助会, 简称、地下银行或地下钱垠、贸易信贷或商业信用、典当行等。

2.民间借贷的产生原因

对于民间借贷的产生原因,国内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研究

2.1并非金融抑制,而是信息优势

有的学者也将中国民间借贷的形成归因于我国政府长期以来实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和民间借贷的信息优势。但也有相当一批学者认为民间借贷的形成是与一定的社会经济大背景紧密联系的, 将民间借贷的生成归因于金融抑制或信息优势均不能很好地解释现实经济现象。

林毅夫和孙希芳(2005)构建了一个包括异质的中小企业借款者和异质的贷款者具有不同信息结构的非正规金融和正规金融部门的金融市场模型, 试图证明金融抑制政策是造成民间借贷广泛存在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但不是根本性的原因。民间借贷通过各种关系收集中小企业信息, 以及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方面均具有信息优势, 而这种信息优势正是其广泛存在的根本性原因, 而金融抑制不过是一个强化因素。

2.2 是潜在利润追逐的结果,是一种创新

高新波、张军田(2006)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出发, 认为民间借贷是经济主体对制度非均衡条件下存在的潜在利润进行追逐的结果, 是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产物。由于我国利率水平较低, 证券市场又欠规范, 适合微观经济主体的投资品种并不多, 而资金拥有者渴望有着较高收益率的其他投资方式。这中间显然存在着一个获利空间, 亦即新制度经济学中所谓的潜在利润, 但这种利益潜在利润在现有制度安排下是无法得到的, 要获得它就必须进行创新。而民间借贷的兴起便是微观经济主体追逐潜在利润、进行创新的结果。

2.3 制度变迁

张杰(2006)从制度变迁的角度解释中国民间借贷的产生。他认为由于在中国的改革过程中始终维持着强有力的政府控制, 大量金融资源集中到国有银行,国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国有银行自主使用信贷资金的能力, 从而把资金的很大部分金融资源集中到国有银行, 迅速集中起分散于民间随着货币化进程日益增加的储蓄用以支持其配额约束与体制内产出的增长。这样一来, 尽管存在着非常严格信贷条件,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有了极大的限制, 甚至对民间借贷的存在有了明显挤出效应, 但地方政府的竞争会放松这种条件, 并且形成对民间借贷有意或无意的“ 默许” , 因为对它的限制无意会严重影响当地的企业的经济增长, 从而影响地方政府的政绩。

2.4 其他原因

李世新(2009)等人认为民间借贷产生原因如下:首先,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自发、内生的便利融资方式,在人类古老社会早已存在。其次,在企业方面,民间借贷的盛行与企业发展初期缺乏正式金融支持和商业银行贷款动力不足有关。在个人方面,则主要是目前民间借贷与支农贷款、扶贫小额贷款、下岗工人创业小额贷款等相比,在手续上、期限灵活性上存在明显优势。民间借贷手续简便、期限灵活,交易成本低与隐性担保机制的完善促进了民间借贷的繁荣。

吕伟(2006)还指出, 仅仅从需求的角度来分析我国民间借贷的成因未免有失偏颇。随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 居民手中拥有较多的可供自己支配使用的资金。在国内投资渠道十分狭窄的情况下, 民众乐意将资金投入到获利高、回收快的民间借贷活动, 这些均为民间借贷的存在和兴起提供了生生不息的源动力。

3.民间借贷的影响

3.1 民间借贷的积极影响

对于民间借贷的积极影响,国内学者形成了如下观点。

陈彦恺(2009)认为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局面,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它有助于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意识。能够优化资源配置,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茅于轼(2011)则肯定了民间借贷的合法性,他认为民间借贷是把钱放到需要的人手里,而民间借贷不像大银行,它的资金会最终流向那些真正有需要的企业。在经济学上,这叫做资金效率,而民间借贷资金无疑是最有效的。夏晓虹(2009)也认为民间借贷具有手续简便,快捷的优点。

3.2 民间借贷的消极影响

曾冬白()认为民间借贷对金融秩序具有一定的冲击性。它给国家宏观调控带来了困难:借贷数据无法统计;民间借贷行为不受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制约。给经济社会带来了的不稳定风险:借贷手续不完善;民间金融活动容易成为诈骗和洗钱等犯罪活动的渠道和工具;缺乏制约保障机制,容易出现纠纷。民间借贷多为短期行为,不利于企业长期稳定发展,并且容易引发资金恶性循环。

而杨畅(2011)则认为首先,民间借贷风险隐患较大,影响社会稳定。其次,资金“脱媒”,影响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再次,利率偏高,加重企业经营负担。根据典型调查,民间金融的月利率水平大多在1% 以上,换算成年利率则达12%之上,该利率水平相对于正规金融机构来说较高。此外,民间金融还具有较大的自发性和分散性,脱离政府的监管体系,容易成为诈骗和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工具与渠道。

4. 实现民间借贷规范发展的路径选择

对于民间借贷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国内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提出了一系列性质有效的方案。

陈彦恺(2009)认为应进一步完善有关民间借贷的法规体系建设;建立适合民间借贷发展的监管机制;引导成熟的民间借贷组织逐步演化为规范化的民营金融机构;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杨元敏(2011)则认为应逐步完善政府服务体系;加强宣传,加大投资风险教育,让公众具备起码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使其据弃“短期致富”的心理,抵制“高额回报”的诱惑;加强民间借贷等相关法律知职的宣传力度;加大政府监管力度,自觉引导融资渠道规范畅通;通过司法部门已审结民间借贷的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教育;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出台一套民间借贷管理办法,作为规范引导民间借贷行业的操作规则。

茅于轼(2011)认为应该让民间借贷行业合法化,让更多的资金进来, 让民间借贷的流程更规范,让信息更公开,让企业获得资金更顺利。关键是应该出台一个法律,肯定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对包含民间借贷在内的我国民间金融的发展,应先开放民间银行。长期以来,民间借贷都缺少法律保障,缺少合法的身份。规范和整顿市场是有必要的,但是政府不能堵上民间借贷的口子。如今,大多数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都是民间借贷,倘若这条路被堵死的话,中小企业的 “倒闭”会更多,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也会更大。从目前民间借贷的发展来看,现在民间借贷 “火爆” 的局面存在很多问题,但这也恰好说明了民间借贷行业的制度缺失。在制度的缺失下,现在民间借贷的利率一路高涨,而企业也不可能承受这种利率,成本太高,达不到有效解决资金困难的目的。民间借贷的利率应该遵循的是市场规律。 解决民间借贷利率太高也应该从完善制度着手,就是建立一个民间借贷的框架。

5.结束语

综观上述分析,从众多学者对民间借贷概念界定及产生原因的研究分析看,民间借贷有其独特的存在合理性。作为正规金融体制外的补充,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特殊的作用。但是,随着其发展所产生的问题,应尽快解决。

参考文献

[1] 韦宇洁民间借贷的异化与规范》,载《法制与社会》,2011

[2] 郑败、王龙锋、肖云《论中小企业与民间金融的和谐发展》, 载《企业经济》2006年第3

[3] 王革《中国转轨时期民间金触研究》, 中国杜会科学院博士学位论文, 6

[4] 永《对我国民间借贷健康发展的思考》,载《经济观察》2011

[5] 林毅夫、孙希芳 《信息、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 载《经济研究》2005年第7

[6] 高新波、张军田 《金融抑制还是信息优势》,载《商场现代化》2006年第4

[7] 张杰《非正式金融系统及其变迁中国经济增长的路径依赖》, 载《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06年第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1619d4ee45c3b3567ec8b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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