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资金使用项目公示(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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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资金使用项目公示(2020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聊财农整指(201933号)文件,2019年下达我区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31万,可用于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发展。依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项目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1923号文件精神,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高质量发展,鼓励各地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从小农户中逐步培育一大批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支持把家庭农场培育成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主导力量,积极发展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技术发展智慧农业、循环农业,提升绿色化标准化生产能力,建设清选包装、冷藏保鲜、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建设等。
根据开发区实际由蒋官屯、北城、广平三个农业重点乡镇提报项目,共提报了四个项目,分别是聊城市开发区万明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扩建项目、金玉粮源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高效医用水蛭养殖试验区项目、华林家庭种植农场有机蔬菜种植项目,永丰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晾晒场以及土地托管农资农机存放所建设项目。开发区农办组织三名专家对四个项目进行审核。经过评审华林家庭种植农场有机蔬菜种植项目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要求,能够带动周边村产业发展和村民就业,能够促进农业科学技术在开发区的推广和应用,能够促进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的发展。
公示时间:202048日至202041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开发区农办(开发区顺德大厦)电话(略)进行反映。
反映问题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聊城开发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202047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1f78299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a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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