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分局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11-09-04 09:06:4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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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领导班子 
局     长:王会师 
副  局  长:杨福山(蒙古族) 
        张保成 
        赵 勇 
        刘 杰 
        王景山(蒙古族) 
        王二仁 
纪 委 书 记: 王 全 
    任: 云志明(蒙古族)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公安工作政策,起草全市公安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全市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全市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对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案件;依法进行治安、户政、出入境、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交通安全管理;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实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罚;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监管场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承担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七)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和公安通信建设。 
  (八)领导全市消防、警卫部门,指导、监督消防、警卫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规划,监督落实;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查工作;负责全市公安装备的规划及实施。 
  (十)指导铁路、林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实行主管部门和公安局双重领导体制,业务工作以公安局领导为主。 
  (十一)履行法律赋予的其它职责,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机构设置 
  (一)纪委(警务监督处)下设综合室、督查支队、控申室 
  贯彻落实纪检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并组织实施市局的警务督察工作;受理控告申诉,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守法。 
(二)政治部 
  掌握、分析、研究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和规定;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衔管理、教育训练、表彰奖励、伤亡抚恤、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拟定全市公安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公安警干校建设。研究拟定全市公安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指导、监督全市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文化建设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机关党群工作。 
  (三)办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敌社情及公安信息;研究拟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政策、规定,起草重要文件,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翻译、机要密码管理、文电收发、档案、保密等工作。 
  (四)指挥中心 
  指导 110 报警服务建设工作,协调处理紧急警务,负责公安统计。 
  (五)装备财务科 
  贯彻执行公安后勤警务保障的政策和装备、被装管理制度及配备标准;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后勤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装备、被装、基建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对各项资金进行审核;监督公安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六)信息通信科 
  研究拟定、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信息网络发展规划;组织建立公安业务数据库,为公安机关提供数据查询服务;研究拟定全市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的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指导、监督有关技术建设工作;负责保障全市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维护局机关信息通信设备,提供通讯技术服务和应急保障。 
  (七)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 
  研究拟定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政策和技术规范;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掌握全市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负责电子数据鉴定,提供网络犯罪案件证据,依法打击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八)出入境管理科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及其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承办对外国人开放地区的审核把关工作,指导市籍公民因私出入境、出入港、澳、台地区的管理工作;受理、报批加入、退出、恢复中国国籍事宜。 
  (九)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收集掌握影响国内安全的动态,研究拟定政策,组织、指导、监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密悉情报信息的上报、通报、交流和协作事项;指导隐蔽工作职业化、社会化建设;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和有关事项。 
  (十)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全市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全市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侦办市局管辖的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 
  (十一)治安管理支队(基层基础工作科) 
  负责全市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枪支弹药、危险物品、核材料保护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巡警、防暴工作;负责搜爆、安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管理治保组织;查处市局管辖的治安案件;研究拟定、实施户政管理的政策、规定,指导、协调基层基础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的规范化管理和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户口、居民身份证件和常住人口、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的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统计和分析研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人口普查工作。 
  (十二)刑事警察支队 
  掌握全市刑事犯罪情况、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分析研究其规律和特点,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指导全市刑侦基础工作;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组织或直接办理市局管辖案件、跨地区案件的侦破和重要案犯的缉捕工作。 
  (十三)行动技术支队 
  贯彻执行公安部、公安厅行动技术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市行动技术工作;搜集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和重大案件线索;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行动技术工作。 
  (十四)交通警察支队(公路巡逻民警支队) 
   研究拟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指导、监督和实施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实施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管理考核工作;参与道路交通和重要设施的规划。 
  (十五)禁毒支队 
  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指导、监督全市禁毒工作和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按有关规定直接侦办毒品案件。 
  (十六)法制支队 
   编制全市公安立法计划,组织起草市公安法规、规章的草案;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法制宣传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指导、监督收容教养工作,承担市劳教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赔偿工作;负责应诉、劳教复议和少教审批工作。 
  (十七)监管支队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建设和监管教育工作;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落实;掌握羁押情况,指导、监督收押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 
  (十八)消防支队(武警现役编制) 
  指导和组织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工作;组织制订和审查地方性的消防法规,组织消防科技研究和消防器材的质量鉴定及技术监督;负责消防部队的建设、教育训练和后勤保障工作。 
  (十九)警卫处(武警现役编制) 
  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在我市视察、访问和市重要会议、活动的警卫工作;负责全市公安警卫部队的管理教育、业务训练、警卫基础建设和装备保障等工作。

涵江公安分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涵江公安局设5个内设机构,6个直属队,13个基层单位。

一、内设机构

(一)监察室

负责指导、协调全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检查监督,受理群众对公安机关及民警的控告、申诉,受理、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二)政工科

分局党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和负责指导全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

(三)办公室

负责掌握公安工作情况,协助局领导组织实施全局业务工作,负责公安调研、统计、机要、档案管理重要会议会务经费、装备、财务、基建、公安系统信息通信网络建设和科技建设项目等工作,督促查处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

)户政科

负责指导全公安机关户口登记、迁移审批和流动(暂住)人口等各类人口管理;负责指导全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的发放、管理和检验工作等。

)法制科

负责规划、指导全公安法制工作,实施内部执法监督,承办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    直属大队

(一)刑侦

负责承担全刑事侦查工作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和部分实战职能。掌握、分析全的刑事犯罪情况,收集、通报、交流全刑事犯罪信息,研究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承担各类微量物证的检验鉴定和疑难案件痕迹物证和复核鉴定,为全刑侦部门侦破疑难案件提供技术、情报和信息支援;指导全刑事技术点建设,负责刑事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刑事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国保

负责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宪法确立的基本政治原则。

(三)经侦

负责指导或直接侦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部分侵财性等犯罪案件。

(四)禁毒大队

负责掌握全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侦破毒品犯罪案件,缉拿贩毒、吸毒、制毒及种植毒品植株嫌疑人员。

(五)治安

负责指导和实施治安行政管理、特种行业管理等工作;受理和查处各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治安案件以及由治安部门管辖的有关刑事案件;负责指导、组织和参与指挥突发性治安事件处置和重大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巡特警

负责指导全公安巡特警队伍业务建设,负责经常性的治安巡逻等工作。

三、基层单位

(一)公安派出所

负责本辖区的人口管理、情报信息收集、安全防范、治安管理、户籍管理、案(事)件的处理、值班备勤、巡逻、治安检查、服务群众、特定勤务以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涵江区拘留所

负责对被裁决行政拘留的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35e24e49b89680203d825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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