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的有效期限及换证须知(精)

发布时间:2018-09-19 01:21:2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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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的朋友都知道,你在驾校学习合格所拿到的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驾照,实际上只有六年的有效期限,期限一满,就需要换证。机动车也需要根据车型定期去进行检验,以确保安全驾驶。以上相关事项,小编前去车管所了解了一下,给大家整理出来了,希望能给各位开车的朋友带来方便!

一、有关机动车驾驶证的有效期限及换证须知

  Q: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有哪几种?

 A: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提醒:在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如在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仍就换发原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如在机动车驾驶证6年有效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继续换发6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

Q: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需要哪些手续?

A:(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地居民身份证还需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2)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驾驶人一寸白底彩照相片3张。

4)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马鞍山可在人民医院或马钢医院进行体检)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携带上述证明、凭证,到车管所(马鞍山车管所位于花山区银杏大道1566号)缴纳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后,直接办理换证业务,办理过程中需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签字,再等待新驾驶证制作完毕。

Q: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换证时间?

A:(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2)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的,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3)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

Q:哪些情形不得换领机动车驾驶证?

A: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   

  2)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

  3)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未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考试的。

  4)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等。

二、有关机动车检验相关事项说明

Q: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机动车使用年限如何规定?

A: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11)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Q:不同类型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是如何规定的?

A:《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以下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Q:安徽省开通全省异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业务,省内机动车是否能够在马鞍山直接办理异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A:安徽省开通异地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此次异地车检范围仅限安徽省境内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大型客车、校车除外),可在全省取得异地检验资质的73家车辆检测机构任意选择一家检验机动车并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回车辆登记地办理委托手续。目前,马鞍山共有2家车辆检测机构取得异地检验资质(市检测站和含山县运安汽车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可以办理此项业务。

Q:马鞍山机动车年审地址?

A: 马鞍山市湖西南路1号(汽车城)

   马鞍山金水路与天然路交叉口(原金家庄工业园内)

三、其他问答

Q:外地驾驶证如何换成马鞍山本地驾驶证?

A:如果您的身份证信息是马鞍山市的,在驾驶证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您可以携带驾驶证、身份证到马鞍山市车管所办理驾驶证转入业务。

Q:驾驶证满分如何处理?

A: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一)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的凭证;

3、机动车驾驶证。

4、驾驶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不能着制式服装、矫正视力者须戴眼镜)三张。

(二) 提示:

    1、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一次达到满分记录的预约科目一考试。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满分记录的预约科目一、三考试。

    3、一次记满12分有四种情形:(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Q2014驾驶证扣分规定?

2014驾驶证扣分规定奉上,想想你那只有12分的驾照,还够扣么?今天给各位网友奉上整理好的驾照规定扣分细则。赶紧收藏吧!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好啦,以上就是小编们得到的最新资料,感谢马鞍山交警支队的提供。同时,开车的网友们,也要仔细阅读,可不要一不小心就被扣了分哦!这也是为自身安全做保障嘛!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542f113326c1eb91a37f111f18583d049640fd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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