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19-12-25 23:50:5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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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政策规定

一、实施范围

二、职级晋升条件

三、职级晋升办法

四、关于任职年限的计算

五、关于几种情况人员的职级晋升

六、关于晋升职级后享受的待遇

七、关于晋升职级的管理

附件1: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晋升职级汇总审批表

附件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晋升职级名册

附件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晋升职级审批表


公务员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政策规定

一、实施范围

(一)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因组织安排提前离岗的在编人员,在严格考核测评的基础上,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可晋升职级,同时必须由组织安排适当的工作。

二、职级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肌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事、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会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任职年限,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县列入实施范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执行中办发[20××]4号文件规定的职级晋升条件的基础上,在这些地区任职每满1年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不同职务层次的任职时间分别计算,不予累加。

三、职级晋升办法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依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在本单位或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经考核合格的晋升职级。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包括初核、民主测评和考核、公示、报批等环节,按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四、关于任职年限的计算

(一)已实行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序列的人民警察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计算任职年限时,按以下办法处理:二级警长任职经历按副调研员掌握;三级警长任职经历按主任科员掌握;四级警长和一级警员任职经历合并计算,按副主任科员掌握;二级警员任职经历按科员掌握;三级警员任职经历按办事员掌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6b44cc086254b35eefdc8d376eeaeaad1f3169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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