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04 20:33:1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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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条目的与意义校企合作是适应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要求的一种办学模式,是高职院校标志性内涵的体现。在校企合作中,高职院校是主动方,专业及专业教师是主体。校企合作的目的是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培养实用型高技能人才。第二条目标与任务校企合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学院与企业在实习实训、人才培养、职业培训、科研及技术服务、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从整体上提高学院的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科研工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第三条合作原则校企合作坚持“互利双赢”的原则。校企合作项目必需符合人才培养和生产育人的要求,全过程贯彻人才培养的教学功能。学院着力发挥人才资源、技术资源、实训设施、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势;企业发挥实践经验、设备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第四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院各系处室与国(境)内的企业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就业、招生、科研、技术服务、培训、文化建设等环节或领域开展的合作(以下简称校企合作)第五条组织机构为使校企合作工作真正贯彻落实,抓出实效,学院成立校企合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教务处、培训中心、人事处、财务处、招生处、各系部的负责人组成,院长任组长。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分管院长为办公室主任。其职责是:1.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立项管理;2.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的合同管理;3.负责组织校企合作项目周期评估工作;4.负责校企合作项目终止时归档、清理工作。
第二章合作要求第六条条件(一)合作企业的基本条件校企合作的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较好的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二)合作项目的基本条件合作项目要与教学紧密结合,具有较强的教学性,能促进教学、科研水平的提升。(三)不以引进的校企合作项目范围1、含有国家或行业协会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技术;2、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单纯进行商业性生产经营;3、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情形。七条校企合作的内容1、合作开展师资培养:技术人员相互兼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企业为学院进行教师培训,每年安排部分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学校为企业兼职教师培训,提高企业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2、合作开展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各专业应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学院不定期邀请企业代表举办专业建设研讨会、讲座,每学年邀请企业专家为学生毕业设计进行指导和考评。3、校企共建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学校在企业挂牌设立“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企业在学校挂牌设立“××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双方均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中使用共建基地的名称。4、学生顶岗实习;5、合作开展培训: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社会培训,加大学生与企业的参与;不定期为企业生产一线技术骨干人员进行培训。6、合作开展科研技术服务:发展校企科研开发项目,走产学研相结合之路提供共同参与开发科研项目、技术服务的机会,校企联合进行技术开发和推广。第三章项目运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7018390daef5ef7ba0d3cf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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