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联筹备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02 04:55:1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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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成立筹备工作方案

一、筹备工作机构及职责

盐亭县文联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卢海兵同志负责,下设会务组、秘书组和宣传组,分组名单及具体职责如下:

1、会务组

牵头领导:岳定兵 

成 员:杨 松 唐黄鸿 赵华 卢艳玲 刘璐 陈 周

主要负责整个筹备工作的总体调度,落实会议地点、会场布置、代表登记和通知、会务安排,筹办代表证、监票计票标志、文件袋和接待市、县来宾等。

2、秘书组

牵头领导:王金勇

成  员:陶  海 陈 江  杨 松 黄 熹 杜 菁

主要负责拟定代表产生办法,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撰写章程,草拟讲话稿,制作选票,拟定大会议程和标语等,编辑《盐亭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立暨第一次代表大会资料汇编》,确定并采购纪念品。

3、宣传组:

牵头领导:达文海

成  员:张晓明 谢加斌 马万旭 杨 敏

主要负责媒体接待和宣传工作。

二、建议召开成立大会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2年4月下旬

2、地点:县计生局五楼会议室

三、县文联团体会员单位代表名额分配

根据县编委有关文联职能职责,拟定盐亭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团体会员单位及代表名额分配如下:

1、党群单位(12):

县 委 办 1 县 府 办 1 县 纪 委 1

县委组织部 1 县委宣传部 1 县人大教工委1

县政协文史委 1 县 工 会 1 县 残 联 1

党史县志办 1 县 文 联 2

2、县级部门(12):

教体局 1 卫生局 1 广电局 1 财政局 1 文旅局 1 林业局 1 水务局 1 规建局 1 计生局 1 畜牧局 1 邮政局 1

工业园区管委会 1

3、县直属医疗单位(5):

县 医 院 1 中 医 院 1 肿 研 所 1

妇幼保健院 1 疾控中心  1

4、学 校(10):

盐亭中学 2 县 职 中 1 文同中学 1

城关中学 1 云溪中学 1 云溪小学 1

文同小学 1 云溪幼儿园 1 青少年宫 1

5、县城文化单位(4):

文化馆 1 川 剧 团 1 文 管 所 1 影视艺术中心 1

6、社团(10):

嫘 开 办 1祖诗书画院 1 文同诗社 1

摄影家协会 1 书法楹联协会 2 金凤凰艺术学校1

作家协会 1 美术家协会 1 老年大学 1

7、企业(6):

人寿公司 1 烟草公司 1 弥江酒业 1

电信公司 1 移动公司 1 盐亭安信证券1

共计代表59名。

四、文联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各团体会员单位根据分配名额,推选与宣传思想工作相关并有一定文学艺术爱好的同志作为代表候选人。填表上报县文联筹备领导小组,县文联筹备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县文联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2、党群单位和县级部门的代表原则上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3、县直属医疗单位、学校、县城文化单位、社团和企业的代表原则上为主要负责人。

五、盐亭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

(草 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盐亭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盐亭县文联)是中国共产党盐亭县委员会和盐亭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的文学艺术学术性人民团体。它由全县性文学艺术家协会和全县性产业、行业以及大型企事业单位文协等联合组成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艺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它是绵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成员。

第二条 本会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文艺多样化,尊重艺术规律,发扬艺术民主,团结和组织全县文艺工作者,为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加强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盐亭县文联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文联的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四条 盐亭县文联对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实行组织、指导、联络、协调、服务的工作方针。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盐亭县文联组织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县文艺队伍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养、文学艺术学养。

第六条 盐亭县文联组织和支持文艺工作者积极深入生活、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汲取文艺创作营养,努力反映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和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

第七条 盐亭县文联通过组织文艺创作、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展览展演、艺术比赛、书刊出版、人才培训、文艺评奖、产业开发、信息网络、文化保护、权益维护、职称评审等项工作,对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八条 盐亭县文联推进各团体会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发现和培养新的文艺人才,加强对青年文艺工作者的思想引导和业务辅导,为文艺新人的成长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帮助,不断壮大文艺队伍。

第九条 盐亭县文联积极推进对外文化交流,加强国内地区间文艺作品、学术成果、文艺信息、工作经验、文化产业开发的交流与合作。帮助文艺工作者开阔艺术视野,拓展文艺组织工作空间。

第十条 盐亭县文联加强同基层文艺团体的业务联系,支持全县性产业、行业以及大型企事业单位建立文学艺术组织。

第十一条 盐亭县文联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维护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的民主权利和正当的政治、人身、经济权益,保障会员从事正当的文学艺术活动;当会员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二条 盐亭县文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并与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密切合作,畅通党和政府同文艺界的联系渠道;为文艺创作、文艺活动、文化产业开发创造必要的条件和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十三条 盐亭县文联巩固和加强全县各民族、各行业、各艺术门类文艺工作者的团结,为文艺工作创造一个宽松和谐、团结奋进的人际环境。

第十四条 盐亭县文联在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兴办文化产业,支持各团体会员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开展文艺咨询、艺术培训、文化服务和文化经营活动,发展繁荣文化事业。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五条 盐亭县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凡盐亭县内文学艺术性质的群众性学术团体,已依法登记、承认并自愿履行本会章程、申请加入本会,经本会批准,即为本会团体会员;凡承认并自愿履行本会章程的县内从事文学艺术宣传、教学、研究的单位和部门以及学校、企业,本会也可吸收为团体会员。

第十六条 本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会员代表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文艺创作、理论研讨、学术报告、学术交流、参观考察、人才培训、咨询服务及其他活动,或被推荐、选派参加县内外的有关活动。

(三)参加本会开展的年度“双先”评选活动,被评为“先进集体”的文艺团体和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的个人,均可获得本会的表彰和奖励。

(四)在本会的会议和会刊上,参加关于本会工作问题的讨论,提出批评和建议。

(五)对本会的工作和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二)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交办的任务。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反映文艺工作者的愿望和要求。

(五)向本会报告工作、活动计划和有关情况,以及提供文艺信息、资料、推荐优秀文艺成果和协会先进工作者。

(六)宣传本会宗旨,维护本会荣誉。

(七)按时缴纳会费,协助发送本会会刊。

第十八条 本会会员有退会自由。退会者事前应向本会递交申请并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本会下属的文艺团体,凡自行解散或合并而终止的,应向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并报本会备案;凡因各种原因而被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注销或取缔者,其团体会员资格自行消失;凡连续两年不开展活动,或连续两年不向本会报送统计表,或连续两年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而不再承认其团体会员资格,经本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予以除名,并通知其业务主管部门。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九条 盐亭县文联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前或推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任务是:听取和审议上届文联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制定或修改本会章程,选举产生新一届文联委员会。

第二十条 本会委员会为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委员会委员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委员会推选主席1人、副主席(兼秘书长)1人,组成主席办公会。委员会名誉主席由县委、县政府分管文艺工作的领导担任。在委员会闭会期间,主席办公会主持会务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听取主席办公会关于本年度的工作汇报,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意见,决定本会的重要事务。主席办公会根据需要由主席、副主席(兼秘书长)临时召集,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本会的一般日常工作由主席、副主席(兼秘书长)共同研究处理;重大工作事项由主席召集的委员会讨论研究处理。主席办公会议对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盐亭县文联委员会的选举办法由代表大会制定。

第二十三条 盐亭县文联按照国家编制设立工作机构,完成委员会交办的日常工作。设综合股、文艺学会股作为工作机构。综合股负责本会的日常行政事务工作;文艺学会股负责指导、协调本会所属文艺团体的各项工作的开展,负责指导、协调文艺创作和优秀文艺成果的评选、负责编辑出版会刊工作。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刊为《盐亭文艺界》。

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五条 盐亭县文联经费来源:(一)国家拨款;(二)本会兴办各种文化企业、事业的收入;(三)社会赞助;(四)会费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 盐亭县文联的经费、资产及国家拨给的不动产均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盐亭县文联设在盐亭县云溪镇梓江路1号。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其修改权属代表大会,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主席办公会。

六、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盐亭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盐亭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立暨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盐亭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文联)第一届委员会。凡盐亭县文联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工作由文联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主持。

二、盐亭县文联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名额为19名,设候选人19名,实行等额选举。

三、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由文联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再进行选举。

四、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应等于或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五分之三方可进行。

五、选举时,设总监票员1名,监票员2名,从不是委员候选人的代表中推荐,并经全体代表通过。设总计票员1名,计票员2名,由文联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计票员的工作接受监票员的监督。

六、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委员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因故未能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选举时,选举人可以对候选人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时可另选他人。选票的填写方法为:选举人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旁边的空格栏内划“√”,反对的划“X”、不划“√”或“X”的均视为弃权。另选他人时,将其姓名填在空格内,并在其姓名旁边的空格内划“√”。

八、选举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票因涂改、书写致不能辨认的部分不予计票,其余仍然有效。

九、投票结束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余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十、选举结束后,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十一、选举中如发生上述规定以外的情况,由文联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临时决定。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全体代表讨论通过后生效。

七、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县 文 联 2 教 体 局 1 卫 生 局 1  

广 电 局 1 林 业 局 1 规 建 局 1

文 旅 局 1 县 残 联 1 县 医 院 1

盐亭中学 1 文同中学 1 肿 研 所 1

县 作 协 1 文同诗社 1 嫘 开 办 1

影视艺术中心 1 嫘祖诗书画院 1  盐亭职中1

(共19人)

八、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立暨第一次代表大会议程

10、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立暨第一次代表大会邀请领导名单

1、市领导:

马培松 杨荣宏

2、县领导:

陈朝先 赖 俊 李周全 黄加伦

季代双 卢海兵 王革新

3、部门负责人: 何映胜

十一、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立暨第一次代表大会总监票员、监票员建议名单

总监票员:杨文周

监 票 员: 敬仕林 李玉川

11、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立暨第一次代表大会总计票员、计票员名单

总计票员:杨 松

计 票 员:唐黄鸿 杨 敏

12、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立暨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盐亭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

代表登记表

单位: 时间:

13、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成立暨第一次代表大会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1、材料打印费8000元;

2、会务费及场租8000元;

3、纪念品118人X200元=23600元

4、市县领导及代表生活费17000元;

共计:5660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80cdf0aa0c7aa00b52acfc789eb172dec639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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