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国两制”的构想和实践意义

发布时间:2012-03-17 10:18: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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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国两制”的构想和实践意义

一、“一国两制”是在争取祖国完全统一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是历史的精华。

二、“一国两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第一,“一国两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需要。

第二,“一国两制”是港、澳、保持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内在需要。

第三,“一国两制”符合当今时代和平与发展的主题。

三、“一国两制”的实践对推进祖国统一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第一, 坚持国家主权第一。

第二, 坚持在一国的前提不实行两制。

第三, 坚持以基本法作为实行“一国两制”的法律保障。

香港回归祖国,标志着邓小平同志擘画的“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变为现实,“一国两制”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中国国家统一的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在客观地分析了台湾、香港和澳门的历史和现实之后得出的正确结论,在这里我们着重回顾邓小平同志如何提出“一国两制”构想以及在此基础上制定一系列方针政策,并用这个伟大实践本身,领导解决香港问题的实践过程,以及实践意义,这一伟大实践,对于确保香港回归后全面落实“一国两制”方针,保持香港的长期稳定繁荣,以及推动澳门的顺利回归祖国和台湾问题的解决,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一国两制”是在争取祖国完全统一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是历史的精华。

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这个特色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就是对香港、澳门、台湾问题的处理,就是‘一国两制’”。“一国两制”是邓小平同志为解决台湾问题,恢复对香港、澳门行使主权,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而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和科学构想;也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如同这个伟大理论体系是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一样,这个构想也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在我们党第一、二代领导集体长期实践的基础上,由小平同志经过深思熟虑和总结提高后提出来的。

国家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从一定意义说,中国的历史就是一部反对分裂,坚持统一的历史,凡是中华民族子孙都希望中国能统一,分裂状况是违背民族意志的,如果从秦始皇统一中国算起,两千多年的历史,国家分裂的时间只占1/4,而且从历史发展的趋势看,分裂的时间越来越短,统一的时间越来越长;统一的程度越来越高,究其原因,就在于中华民族在经济、政治、文化、血缘、地缘有着十分密切,不可分割的联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已成为中华各民族的共识,这种共识深刻地影响着中国历史发展的进程。

香港、澳门,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港澳同胞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一直与祖国大陆同胞血脉相承,骨肉相连,文化相通,荣辱与共。19世纪,英国侵略中国,向中国倾销鸦片,发生了“鸦片战争”,以后多次使用武力强迫清政府先后签订了三个不平等条约,从而侵占了整个香港地区。1842年8月29日签订《南京条约》强迫清政府割让香港岛,1860年10月24日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的地区;1892年6月9日,英国乘中日甲午战争失败之机,再次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把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区及附近200多个岛屿“租借”给英国,英国人为它取名叫“新界”,租期99年,到1992年6月30日期满。葡萄牙人也在清政府战败之机在以16世纪中叶以来逐步占领澳门半岛的基础上,又先后侵占了澳门南面的?仔岛和路环岛并于1887年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中葡会议草约》和《中葡北京条约》等中国人民从来就不承认上述不平等条约,长期以来,所有中国人都在盼望着早日结束分离局面,早日实现统一。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政府始终将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人微言轻自己庄严而神圣的历史使命。然而,鉴于当时的国际形势,解决台湾问题的条件尚不具备,内地的经济建设也需要把港、澳地区作为社会主义的中国与资本主义的西方之间的桥梁。中国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与台港澳地区的资本主义制度,都是在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两种不同的制度,导致居民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方式有很大差异。如果勉强用“一国两制”的办法来统一,对各方面都不利。50年代,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就曾提出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60年代初,根据周恩来概括并经毛泽东审定的我们党对台政策,归纳为“一纲四目”,“一纲”即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四目”的内容集中起来,就是台统一于中国后,除外交由中央统一管理外,保留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与此同时,周恩来总理还针对香港制度了“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这些都可以说是“一国两制”构想的萌芽。80年代初,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的时机逐渐成熟,历史需要我们做出新的抉择。在这种情况下,邓小平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它的核心就是实现祖国统一。1979年,我国同葡萄牙建交时,葡承认澳门主权属于中国。暂时由葡国管治,在适当时交回中国。1984年,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签署联合声明。1984年4月13日,我国政府与葡政府经过多轮谈判,签署了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确认我国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邓小平同志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气魄和胆略,高瞻远瞩提出“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为完成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开辟了一条逐步平稳过渡,政权顺利交接并能够保持港、澳、台繁荣稳定的正确道路,这既是历史赋予的使命,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一国两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不是一时感情冲动,也不是权宜之计,完全是从实际出发,是符合时代需求的。

第一,“一国两制”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需要。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正确地分析了国情,做出了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又郑重强调和深刻阐述了这一论断。这就决定了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因此,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实践证明,改革开放是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吸收、利用外国的资金、技术、设备,学习和借鉴它们的经验,并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香港、澳门的经济市场化、现代化程度都比较高,特别是香港已经成为亚洲乃至全世界金融、贸易、航运和信息的中心之一。它们与内地有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在坚持主权统一的前提下,允许港、澳这些“小地区和小范围内”的资本主义制度50年不变,是祖国内地充分利用资本主义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步伐的需要,体现了巩固、稳定和发展港澳经济对内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上已存在的促进作用的现实需求。改革开放以来,澳门在发挥其作为国际自由港和具有广泛的国际联系,特别是与欧盟及葡语国家的联系等优势方面,已成为我国内地对外开放和合作交流的重要通道与桥梁之一。

第二,“一国两制”是港、澳、保持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内在需要。

最近20多的来,港澳经济发展很快,现已跃入亚太地区先进行列,特别是香港,它不仅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经济管理制度,并且有一种对于世界市场做出灵活快速反应的机制和应变能力,具有很大的潜力和余地。澳门的经济也有着自身发展的独特优势。同时,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港澳人民已习惯于当地久已形成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港澳问题虽然属中国主权范围内之事,但作为自由港,它们在经济上的国际化程度很高,英国、葡萄牙、美国、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分别在这些地区拥有相当的投资及其他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这也是不可忽视的影响港澳繁荣的重要外部原因之一。

上述情况,是我们解决港澳问题时必须认识和考虑的客观现实,采用“一国两制”方式,允许回归祖国后的香港、澳门继续实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与内地社会主义制度和平共处,互补互利,共图发展,充分体现了保持港澳繁荣稳定的内在需求。

第三,“一国两制”符合当今时代和平与发展的主题。

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际形势风云变幻,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形成的冷战局面被打破,世界格局加速向多极化方向发展,同时,世界各国地区经济联系和交往日益密切和频繁,各国政府不断调整政治经济政策和管理体制,发展经济和高科技的集中度显著提高。国际形势总体上趋向缓和,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当今时代的主题。但是,今日之世界仍然存在着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世界仍不安宁。

鉴于世界形势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邓小平同志认为,有好多问题不能用老办法去解决,新问题就得用新办法去解决,要把国际局势稳定下来,脑子就得想些主意。他顺应世界潮流,站在时代发展和世界战略的高度,把中国面临的港澳台问题放到稳定国际局势,创造和平的国际环境的大视野里,提出了“一国两制”构想。这个构想鲜明地体现了和平与发展的时代需要。实践证明,我们用一国两制”的办法解决港澳问题,是符合当今时代的主题,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稳定国际局势,创造和平与发展的国际环境的典范。

三、“一国两制”的实践对推进祖国统一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国两制”构想,是一个富有创造的科学构想。这个构想的实践过程将关系到港澳台同胞的福祉和祖国完全统一的前途,它已经并将继续对地缘政治带来深刻的影响。“一国两制”已在香港率先实行,香港特区政府运作良好,社会稳定,经济繁荣,这充分证明“一国两制”的科学和强大的生命力。江泽民同志指出:“‘一国两制’是我们既定的国策,不是权宜之计”,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和全面领会“一国两制”的深刻内涵,并将其用来科学地指导我们推进祖国统一的各项工作,有着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第一, 坚持“国家主权第一”。“一国两制”的前提是祖国统一。国家主权绝不可分割,对此,我们一丝一毫也不能动摇。统一后的港澳台地区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其政府是中国人民政府管辖之下的地方政府,有关的外交事务和防务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特区实行高度自治,“条件是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利益,不能有任何政治实体性质,更不能实行所谓的‘完全自治’或‘一国两府’”。否则就是两个中国,就说不上科学地实践“一国两制”了。因此,实行“一国两制”的前提和首要目标就是恢复行使中国主权,实现统一。

第二, 坚持在“一国”的前提下实行“两制”,在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自我管理”。我国内地的社会主义制度在“一国两制”下是国家的主体。同时在港澳台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在这些地区行后实现“一国两制”构想后,它们分别作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依法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实行自我管理,中央政府不干预其具体事务。在实践中,一定要处理好“两制”关系,既在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上,互不侵犯,又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上充分发挥积压自的长处,相互借鉴,交流合作,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达到经济繁荣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共同目标。

第三, 坚持以基本法作为实行“一国两制”的法律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先后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行政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这是“一国两制”构想的具体体现和法律化,基本法是我们科学地实践“一国两制”的法律依据,现在香港已按“一国两制”构想回归祖国,其基本法已正式实施,社会保持繁荣稳定。实践证明,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遵守基本法的的各项规定,是成功实践“一国两制”的法律保障。

香港的成功回归,无疑为澳门提供了许多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香港的今天就是澳门的明天。虽然面临挑战,但机遇大于困难。有邓小平同志“一国两制”理论的指示,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有祖国繁荣昌盛和全国人民的支持,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挑战,我们相信,都能战而胜之,确保“一国两制”构想得以成功实现。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9bb5e21ccbff121dd368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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