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基督教恩光堂唱诗班管理制度
为了管理好圣诗班,做好工作,更好的赞美上帝。使圣诗班的唱诗水平不断提高,达到神的喜悦,特订以下制度:
一、凡参加圣诗班的人员,必须悔改重生,并受洗归入基督,有丰盛的灵性生命,有彼此相爱、合而为一的心侍奉上帝。
二.圣诗班必须具备思想作风正派、道德品质高尚、在教内外有良好的声誉,称为优秀的信徒,作盐作光,荣神益人。
三、圣诗班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圣诗班的圣工,不迟到,不早退,坚持点名考勤。有事必须提前请假,并说明事由,一般务农不能请假。若不请假无故缺勤超过一月者(包括一月),劝退不得再进诗班。迟到者,单独祷告自省。
四、进入圣诗班的成员,必须经过灵命和歌唱能力的考核后,方可接纳。
五、在圣诗班不得搞分裂,说是非,散布纷争,拉帮结派等,若有违反者经调查属实后,通过帮助仍不悔改者,应退出圣诗班。
六、必须管好自己的圣衣、歌夹,如有损失或丢失由自己赔偿。
七、每月的灵修培灵和乐理知识培训,必须按时参加。
八、圣诗班成员退出时,必须交回圣衣和歌夹等。
九、圣诗班班员有担负义工、主日学老师及其他教会事工的,在不影响圣诗班练唱、献唱的情况下,可以兼职,若有影响,自己选择事奉的工作,将个人意见上报圣诗班。
十、为了圣诗班发展壮大,圣诗班班委会每月召开学习总结会,安排下月工作。
出勤、请假制度
一、 诗歌班固定排练时间为每周六上午8:30-10:00,如有改动会及时通知大家。
二、 每次排练由各诗班班长记录人员出勤情况,填写出勤表、分为准时出席、迟到、请假、无故缺席四档;诗班长实事求是做好记录。
三、 有事请假需在规定排练时间前跟班长请假,班长做好请假事由的说明记录。
四、 严禁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排练者,一次个人祷告自省,两次警告,三次严重警告,四次无故不排练者劝退诗班。
五、 新成员要加入诗班的,需经过3个月的考核期。
诗班训练要求
六、 诗班成员训练时,应做到态度认真,按辅导老师的要求习唱每首练习曲目,练习过程中手机要关机或调至震动。
七、 班长应认真负责,按老师要求将乐曲练到最好,同时班长要关爱组员生活,多多联络组员,组织定期的交通分享(一季度一次)。
八、 诗班成员对训练或者负责人以及老师的意见及建议可以在休息时间或训练完毕后向班长反映,班长与老师在训练完毕后集结总结讨论训练得失,讨论诗班成员提出的意见。
表彰办法
九、 诗班成员一季度内出勤100%,将获得诗班季度全勤奖(属灵书籍);一年内出勤100%,将获得诗班年度全勤奖。
诗班制度参考资料
一、 圣诗班的宗旨: 圣诗班在崇拜中的献诗是教会重要圣工之一。各圣诗班在本堂教牧同工会议统一安排下,开展各项圣乐事工。
二、 圣诗班负责人: 由教牧同工会议对各圣诗班指派一位教牧人员,全面负责圣诗班的牧羊辅导和圣工安排。
三、 参加圣诗班人员的条件:
1、 必须是受洗的基督徒,信仰纯正,虔诚追求,乐意侍奉,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没有不良习惯,教内教外有好的表现。
2、 原则上应受洗一年以上,并经常参加本堂主日崇拜。
3、 必须具备一定音乐知识、嗓音条件以及视听能力。
4、 必须保证能长期参加排练以及主日献诗。
5、 诗班成员最高年限,原则上不超过75岁。
6、 保证遵守圣诗班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教牧人员的领导。 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报名申请
四、 参加圣诗班的手续:
1、 符合圣诗班条件者,均可自愿向负责该诗班的教牧同工报名申请。
2、 负责该圣诗班的教牧同工向教牧同工会议提出申请。
3、 由教牧同工会议认可后向有关圣诗班推荐。
4、 经该圣诗班相关人员考核后,方可作出接纳与否的决定。
5、 考核通过者,须旁听三个月(专业人员将视情况而定),方可填表接纳为诗班成员(旁听期间与正式成员同样记考勤)。
6、 诗班成员的声部分配,原则上由负责业务的相关人员与负责同工共同商定。
五、 各诗班成员原则上固定在侍奉,不擅自交叉或调换。如因事工需要,个别成员调换或交叉参加,应由负责教牧同工作出安排,各圣诗班之间不互相发展成员。
六、 请假制度: 应区分病、事假,必须本人直接向负责考勤人员请假(包括电话),不允许捎假。
七、 练诗纪律:
1、 排练前应先有简短的读经和祈祷,再进行排练(具体人员安排可由负责同工和诗班骨干小组开会商定)。
2、 排练时集中精力,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不得拒唱。
3、 须做到练前预习、练后复习,提高练诗效率。
4、 坐姿端正,不说闲话。
5、 长期不能参加主日献诗者,不得参加排练。
八、 献诗纪律:
1、 没有参加排练者,不得上台献诗。
2、 礼拜前三十分钟准时预练,没有参加预练的诗班成员,原则上不可参加献诗,献诗者不得早退。
3、 上台献诗须身着圣诗班礼服,保持圣服的清洁、平整,不得穿便服;仪表端庄,不穿露脚趾凉鞋、白鞋上台;不穿短裤、短裙、吊带衫之类服装在崇拜场所出入;姊妹们可以适度化妆,但不宜浓妆艳抹,不可戴醒目的头饰和下垂大耳环。
4、 严禁穿诗班圣服出入卫生间,不可因私事随意穿着。
5、 入席、退席、起立、坐下等动作要轻声整齐。
6、 在圣台上精神振作,坐姿端正,不交头接耳,不打盹,夏季不扇扇子,证道时要专心聆听。
7、 原则上不邀请外籍人员、海外回归者客串或短期献诗,必要时须由同工会议提议,经主任牧师同意,方可实施。
8、 与其他堂进行交流,应由教牧同工会议商讨同意,主任牧师批准,方可进行。
九、 其他: 各诗班成员每年年底进行下一年度的注册工作,凡愿意继续参加者要重新注册登记。不能继续参加者不予注册登记。但经过若干时期又能参加者,欢迎参加,但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十、 有关诗班成员退出的规定:
1、 本人自动退出者,须事先与主管教牧同工提出报告。
2、 练诗、献诗半年内出席率合计分别不满50次者(青年诗班)、30次者(圣诗班)不作为本年度诗班正式成员。
十一、 外出规定:
1、 各圣诗班去外堂交流、献诗或个人以本堂诗班名义,被境内外教会邀请献诗,须先由主管教牧同工提出,经教牧同工会议商讨同意,主任牧师批准,方可实施。
2、 圣诗班原则上不接受社会上任何单位的邀请外出唱诗。若遇特殊情况,须由教牧同工会议提议,经主任牧师同意,方可实施。
十二、 圣诗班成员要虔诚侍奉,严于律己,彼此相爱,有团契意识,服从教会安排。
十三、 圣诗班的灵修内容和时间安排由该诗班的负责同工决定。
十四、 诗班工作由诗班主管教牧同工负主要责任。协助诗班的联络员、指挥、琴师等工作人员由教牧同工会议认定,由主任牧师批准邀请。
十五、 凡不符合以上诗班成员基本条件者,不遵守本规章制度且不听规劝者,劝退。
十六、 相关指定人员须在当月初下月的琴师、指挥安排表以及主日献诗的曲目报给诗班主管教牧同工。
十七、 指挥、琴师须按安排表参加侍奉,有事须提前请假,以便另作安排。
十八、 指挥、琴师中有歌唱恩赐者,应在未安排指挥和司琴侍奉时和其他诗班员一样参与献诗侍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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