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绿色联盟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绿色联盟(GreenLeague),简称:绿盟
第二条本社团的性质:本团体为自愿结成、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是为了发展内蒙古科技大学的环保事业,是内蒙古科技大学国际学院支持下成立的,由团委及国际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管辖的学生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遵守教育部和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方针、政策,为促进内蒙古科技大学环保事业,以及提高大学生的环保意识,为振兴中华环保事业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本社团口号:做绿色使者,写绿色人生!
第五条本社团是内蒙古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共青团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的领导,接受各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内蒙古科技大学正式学籍;
(二)拥护本社团章程;
(三)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四)热爱环保事业。第七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会员提出入会申请;
(二)经理事会面试合格后入为会员;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长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八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会员权利一律平等;
(二)执行本社团的决议;
(三)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四)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不参加本团体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年不交会费或超过3次无故1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二条本社团设立学术顾问、指导老师、名誉会长、理事长(会长)各一名,副理事长(副会长)两名,下设秘书处、创意部、组织部、公关外联部、实践部、宣传部。
第十三条各负责人及部门管理制度:
(一)理事会:由相关负责人组成。
(二)学术顾问:由对生态环境问题与可持续发展问题深有研究的专家教授担任。
(三)指导老师:由学校或国际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部分领导担任。
(四)名誉会长:由在环保方面做出过重大贡献或有重大影响的人士担任。
(五)理事长(会长):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为本社团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本社团总体规划与长远发展,指导组织机构成员,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解决社团内部重大问题,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理事长(会长)接受各级组织与个人的监督,对组织内的各项工作、各个部门进行指导、统筹与协调,审批各项计划、方案决议。理事长(会长)有提名下级部门负责人的权利,并交理事会决定。理事长(会长)作为本社团的对外代表,有权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六)副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两名由理事长(会长)任命,分别对成员大会、创意部、秘书处、组织部、公关外联部、实践部、宣传部负责,协调各分支
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助理事长(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七)秘书处:负责社团的财务工作,负责出纳,资金运做的记录,同时也包括对社团所有的物品记录在案,使用后的归还情况。设立意见箱,对社团所有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如实将工作
情况上报理事会。
(八)创意部:负责策划丰富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活动,提出、制定、修改、确定社团各项活动详细的策划方案。
(九)组织部:负责培训、管理会员和组织各种公益活动,主要负责组织方面的工作,包括社团内部及对外的活动组织。同时服务于社团全体会员,负责组织、协调各学院的会员参加社团的活动,便于社团的内部交流。
(十)宣传部:社团的宣传主力。其职责为负责社团的日常宣传管理,信息整合,设计和制作相关宣传资料,负责各种活动的宣传,通过出版板报,制作横幅,活动摄影,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宣传社团,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力和树立社团的良好形象。
(十一)实践部:负责完成社团的文体活动,组织社团的实践活动,负责社团的各种活动的具体操作,丰富文化,调动会员积极性。负责社团对校内,校外进行环保知识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