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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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专项住房贷款。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条件是什么?
个人及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时间在六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均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还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请贷款?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的身份。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3)有合法有效的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合同或其他批准资料。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的金额不低于总房款的30%5)本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的公积金帐户内有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6)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4、怎样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以下列四项标准最低额为准。
(1不高于按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50%×12×借款年限。
(2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总价款(不含车库70%。精装修房购建房总价款中不含室内装璜装饰费用。
(3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最高不超过40万元,低于10万元的可放宽至10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最高不超过30万元,低于5万元的可放宽至5万元。

(4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减去预付款金额。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年?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不得超过20年,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15年。例如:借款人50岁,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则最长贷款年限为15年。
6、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了怎么办?
(1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为:贷款期限15年(含5年)月利率2.775‰;贷款期限超过5的月利率3.225‰。
(2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为一年的贷款,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贷款利率按贷款资金实际划转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贷款利率执行。7、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哪些材料?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意向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和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配偶为军官
(含士官)的出具军队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
(2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其相关批准资料原件;(详
见下“8”)
(3购买商品住房的,具有售房单位出具的不少于购房总价30%的首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原件;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具有建修房预算;(详见下“8”)(4抵押担保有关材料;(详见下“9”)(5抵押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8、购(建、修)房材料分哪几种情况?
(1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商品住房)的借款人,提供网上备案的或加盖房产管
理部门鉴证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30%首付款凭据;

(2集资建房的借款人,单位提供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集资建
房人员名单;职工个人提供《集资建房合同(协议)》、集资收据;
(3购买二手房的借款人,提供经房产主管部门鉴证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契税完税证明;(4建造自住房的借款人,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房预算;(5翻建、大修自住房的借款人,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当地建设规划部门批准的翻建、大修证明和翻、修房预算。9、担保材料分哪几种情况?
1现房抵押的,提供抵押房产所有权人及共有权人的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抵押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所有权人及共有权人到公积金中心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
2)有价证券质押的,提供有价证券所有人夫妇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担保书、有价证券;借款人(夫妇)须办理有价证券冻结止付手续。(借款人采用有价证券质押担保的,有价证券金额不得低于借款金额本息。)
3)公积金质押的,提供质押人身份证和《质押贷款保证书》;
(《质押贷款保证书》须质押人到公积金中心签字,质押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得少于规定比例:质押人为财政供给单位职工,质押余额不得少于借款人借款额的50%质押人为非财政供给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质押余额不得少于借款人借款额的70%;质押人为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质押余额不得少于借款人借款额的100%。)
4)担保公司担保的,提供有资质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书》;
5)所购房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按揭)的,提供开发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书》;(阶段性保证人必须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商品房贷款按揭合作协议书》的单位。)10、借款人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一步:贷款申请:借款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盐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意向表,提出借款申请。(所需申请材料视情况按上述“789”项要求)。
第二步、贷款审批: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借款人提交上述全部文件、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
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审核申请人及配偶(或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情况。第三步、签订合同: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及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质)押手续。
1、以现房作抵押的:另须抵押房屋产权人及共有权人持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填写《盐城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签订《抵押合同》;借款人持身份证、加盖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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