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8年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8-08-29 18:29: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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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对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凝神聚力,奋发作为,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法院的工作实际,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目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去年1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文摘》上批示:从此件看,当前农村涉黑问题出现一些新情况,请中央政法委牵头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摸清底数,找准病灶,拿出方案。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工作,通过公开审判、法官说法、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律政策宣传,做好裁判文书说理和释疑解惑工作,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过程,成为向全民普法的过程。随后,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出部署,全面拉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序幕。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增强“四个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个意识”核心是看齐意识。中共中央站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发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习总书记作出了重要批示。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都必须向上看齐,做到头脑清醒,认识清楚,思路清晰。  

1、这次扫黑除恶规格更高。1983年,全国开展了第一次大规模“严打”。2000年,中央首次提出开展全国性打击涉黑犯罪。2018年,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发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次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示、亲自号令的,过去扫黑除恶都是中央政法委牵头、发文组织实施,这次是中央和国务院发文,中纪委、中组部、中央政法委等近30个部门联合办公,规格之高,前所未有。广大群众不要心存疑虑,黑恶分子不要心存侥幸。  

2、这次扫黑除恶力度更大。从“打黑”变“扫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足见力度之大。过去“打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这次“扫黑”是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就是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全面扫,像镰刀割韭菜一样反复打,像疏沟清淤泥一样深处挖。中央要求,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3、这次扫黑除恶领域更全。这次扫黑除恶由过去的重社会治安,抓刑事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转变为重点抓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和黑恶行为,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抓净化基层民主政治生态,优化社会环境,增强群众的幸福感。中央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靶向要准  

中央已经明确,要重点打击“十类黑恶势力”,刚才乔  书记讲了这十类黑恶势力有四大特征:乱政、抗法、霸财、行凶。我听说在某社区有一居民赌博输了钱,还建房卖了,老婆跟人跑了,由于借了高利贷,被“班子”上的人天天上门追债,据说近两年都不敢回家过年。类似的一些例子还有很多,这说明我们身边黑恶势力、霸恶行为已经到了非扫不行、非除不可的地步。结合我们沙嘴实际,我认为有八大突出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出重拳予以打击。一是利用宗族势力染指基层政权。村(居)房头大姓企图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比谁的宗族大、谁的兄弟多、谁的拳头硬,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现象时有发生。今年就是换届年,这次扫黑除恶活动,也是为我们今年的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氛围,因此一定要取得实效。二是利用征地拆迁谋取非法利益。少数人为一己私利,做幕后推手,让群众当“炮灰”,给政府施压,谋取非法利益。还有的地方,抢建违建风屡禁不止,有一个村某一块地地上附着物赔偿三四次,谋取非法所得近10万元。三是利用拆迁还建名义抢占还建房。部分社区居民无视政策规定和分配秩序,抢占挤占还建房现象突出,态度十分嚣张。四是利用失地农民名义强搬强缷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各个建筑工地和房地产楼盘,都不同程度存在利用失地的理由,强行搬运建筑和装修材料的现象。我听说在我们城中村某个小区,有个体商贩为强行推销自己的装饰材料,强行把一个业主已购买的材料从房间里丢出来,造成很不好的社会影响。这种变相的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五是利用恶名声、软暴力强揽建筑工程。少数人认为自己是地头蛇,什么工程都想插手。六是利用物业公司名义高收费、低服务,欺压业主。七是利用“公司”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一边以“放码”公司名义放高利贷,一边以“讨债”公司名义非法讨债,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八是利用网络等隐蔽手段从事地下黄、赌、毒。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黄、赌、毒行为已经更具隐蔽性,侵害的对象倾向年轻化。在乡村、城郊、居民小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家庭幸福。九是利用干部经历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经过近几年群体性上访案例的综合分析,可以看出,每一次群众闹事,每一次群体性上访,背后都有离任村(居)干部的影子。这些人虽然称不上黑势力,但够得上恶分子,其影响之恶劣,不亚于欺行霸市。  

三、声势要大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摆出大阵势,形成大声势。要唱响一个调。各村(居)要通过标语、专栏、微信、微博等广泛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做到每村一专栏,每组一标语,每户一“门神”。政法办安排宣传车在全办巡回宣传,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和斗争氛围,传播扫黑除恶“好声音”,讲好扫黑除恶“好故事”,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要理清一本帐。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利用村居干部、社区民警、社区网格员、特情耳目、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收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进行梳理,综合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要织密一张网。发挥基层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群众“第一视线”作用,形成专群结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管理社会、化解矛盾、服务社会的能力。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快城区社会面的视频监控网络建设,努力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文化娱乐场所、物流集散区域、流动人口密集地域的管理和建设,不给黑恶势力滋生以可乘之机。每个村(居)要设立一个举报箱,办事处设两个举报箱,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每周向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并切实做好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工作,保护好举报人的人身安全。  

四、打击要狠  

扫黑除恶,必须要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所向披靡之势向黑恶势力宣战,必须要下重手、出重拳。派出所要迅速梳理一些线索,快侦快破。春节期间要抓捕一批涉黑涉恶的组织者和骨干成员,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一要拔根。把握好法律界限,强化法律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不能留下“后遗症”。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采取治安、行政的手段打击处理,严防黑恶势力坐大成势。二要断苗。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既要坚持实事求是、用证据说话,又要不纠缠于细枝末节,抓住战机,从重从快打击。三要治本。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罚没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纪检组织部门要严查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坚决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凡是参与涉黑涉恶组织的政法干警、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坚决清除出政法队伍和干部队伍,并从严从重打击处理。  

五、纪律要严  

扫黑除恶斗争就如同打仗,没有严明的纪律,就不能打硬仗,更不可能打胜仗。今天我们召开大规模的动员会,也是一次誓师大会,在这里跟大家提几点纪律和要求。  

一是党员亮身份。在这次专项斗争过程中,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都要站出来,参与进来,讲政治,扬正气。在今年的村(居)换届工作中,要通过“换血行动”选优配强村(居)“两委”干部,把好“入口关”,坚决防止“村霸”、黑恶势力进入村(居)“两委”班子。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经受不住考验,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上出现了一些问题,特别是在南城拆迁、城中村改造中出现了腐败,沙嘴有过惨痛的教训。前几年有部分支部书记“晚节不保”,这些腐败问题严重削弱了党的战斗力,严重影响了干部形象,归根结底,就是放松了自我要求,忘记了党员身份。  

二是保障亮态度。市委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市委胡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也成立了领导小组,我任组长,办公室设在政法办。从今天大会之日起正式启动全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村(居)都要迅速成立工作专班,支部书记任组长,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到工作全局的突出位置。经费要严格落实到位,办事处将拨出专项经费10万元,保障办公、车辆、特情等经费支出。各村(居)专项经费不得少于1万元,要做到工作有人抓,经费有保证。  

三是考核亮结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考核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方,要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方式,严格进行综治责任追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气焰嚣张、群众反响强烈的,要坚决实行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组织部门对第一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为了确保打黑除恶斗争取得成效,我提出“八个一律”的具体要求,这八个一律是八条红线,也是八条底线,希望大家严格遵守。  

一是对打黑除恶斗争中涉及到的机关干部和村(居)干部,一律先组织处理到位,再从严查处;  

二是在打黑除恶斗争中说情打招呼的,一律不予考虑,并记录在案;  

三是对打击报复、诬告陷害打黑除恶专班人员的,一律严惩不贷;  

四是在打黑除恶期间,顶风教唆群众,为谋取非法利益上访的,一律依法取上限处理;  

五是在打黑除恶中,不担当、不作为,耍滑头、撂挑子的干部,一律给予组织调整;  

六是党员越级赴省进京上访的,一律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党员干部直系亲属赴省进京上访的,一律给予诫免谈话以上处理;  

七是在村(居)换届过程中,拉票贿选,诽谤他人,借机滋事,干扰选举的,一律列入恶势力,从严打击;  

八是离任村(居)干部(包括小组长)为泄私愤,鼓动群众上访,诽谤他人的,一律彻查在职期间的违纪行为。  同志们,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序幕已经拉开,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中央、省、市部署,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人民战争,还群众一片净土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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