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事后监督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9-03-25 15:59:3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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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事后监督注意事项

一、事后监督的目的

防范操作风险,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机制,强化会计工作管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规范事后监督业务,及时发现、有效制止业务差错和违规行为。

二、事后监督的工作任务

(一)事后监督要完成最基础的工作就是对票证、账表的审核,也就是对所辖网点前一天的业务进行全面的方位的监督。

(二)事后监督采取人工监督与系统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事后监督人员在手工审核票证各种要素的同时,要在事后监督系统中对此笔账务的流水的会计分录进行核对,并要对相关联的交易进行监督审核。

(三)事后监督人员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询,并要求网点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回复,并限时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事后监督人员要对监督过程发现的差错进行整理并分析,定期向领导汇报,以便领导对错误的多发点采取相应的措施。也可对今后业务操作及监督提供第一手材料。

(五)完善事后监督的流程,区分一般监督与重点监督。

(六)凭证的装订及归档。事后监督人员对审核完毕的凭证进行装订,并及时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三、事后监督的工作流程

接收、清点票证→确认移交清单→登记日志→流水录入→流水勾对→科目核对→凭证核对→帐表核对→差错登记→打印监督报表→装订传票→传票归档

(一)前台传票处理

前台柜员将轧账后的票据勾挑、整理后,填制移交清单。

过程:轧账后,柜员打印机构扎账单、柜员轧账单、日间流水,换人与记账凭证逐笔核对,在日间流水上勾挑并留有痕迹,经勾挑人签章确认后留做事后监督依据。核对正确后,由一名柜员汇总所有账表、票证后按顺序排列装入票证箱。

(二)票证的传递

票证的传递可根据各自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安排,比如可以通过运钞车传递,也可以通过EMS,或者是通过专车接送等,但无论采取任何模式,要保证票的安全,交接手续要清晰明了(登记交接登记薄),责任清晰。

()事后监督接收、清点票证后在移交清单上盖章确认并登记工作日志。

()事后监督打印日终生成报表、科目日结单等。

()通过手工与系统结合监督、核对票证、帐表等。

()打印机构监督流水报表。

()按要求装订保管传票。

(八)根据监督结果督促网点及时按照要求作相应的处理。

四、事后监督的具体内容

对银行前台业务逐笔进行审查、核对、汇总、监督、确保银行会计制度贯彻执行和业务的安全经营。主要监督以下几个方面:

  票证的填写是否符合规范;

  该笔交易是否存在;

  该笔交易记账金额是否正确;

  该笔交易记账账号是否正确;

  该笔交易记账类型(科目)是否正确;

  票证类型是否正确;

  核查大额现金支付有否违规;

  核查错账冲正是否合理;

  对大额转账审查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存在异常;

  核查挂账的合法性;

  核查有否违反规定乱用利率;

  监控重要空白凭证;

  检查财务费用核算;

  汇票使用的真实性;

  核查企业开户情况的真实性。

(一)流水监督,通过流水录入,系统自动反显此笔流水会计分录,审核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监督账务要素及账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1.根据会计基本制度,对所辖网点的传票进行认真审查,具体内容包括:

1)审核凭证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注意辨别凭证要素有无异常迹象。如:刀刮、皮擦、涂改、挖补、用药水腐蚀等现象。

(2) 审核各项业务凭证使用是否正确,要素是否填写完整、齐全、正确。审核原始凭证填写是否正确。如:原始凭证的账户名称填写是否正确,凭证号是否衔接;日期、金额、存期、利率等是否正确;有预留印鉴的,取款时所盖印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业务印章使用是否正确。

(3)审核核算自制凭证使用是否正确。要素填写是否正确、完整;科目使用是否正确。如:使用的凭证种类、科目、账户名称是否正确;填写的日期、户名、金额、业务印章等是否正确。

4)审核表内、表外日计表是否连续,各科目余额是否衔接。

5)审核各机构的现金出入库、调剂业务手续是否齐全,操作是否合规,审核营业日报表的库存现金是否超过规定库存限额。

6监督审核凭证出、入库;凭证调剂业务的手续是否齐全,操作是否合规。

7)检查单位大额现金支付是否执行审批登记手续。(三签章:操作员、会计主管、主任)

8)检查办理隔日错账冲销冲正是否经会计主管审批,是否按规定办理。

9)检查存款的挂失业务(包括存单、存折、密码、印鉴的挂失)是否按规定办理。

10)检查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是否按规定办理。

11)审查会计凭证时其他应审查的事项。

(12)及其它新增业务品种的监督核算工作。

2.对支票、银行汇票的审查,除按上述会计凭证进行审查外,还应以《票据法》作为依据进行会计事后监督,具体内容包括:

1)审查票据的金额是否以中文大写和小写同时记载,而且两者是否一致。

2)审查票据的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有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更改时是否有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3)审查票据是否在有效期内付款,背书是否连续,相关印章是否清楚正确。

4)审查是否按规定办理票据的挂失、未用退回等手续。

①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②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付款社或代理付款社自收到失票人挂失止付通知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付款地人民法院发来的止付通知书时,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失效,以后收到被挂失票据可以照付无误。

5)审查是否按规定签发和解付银行汇票、承兑和兑付银行承兑汇票。

6)审查办理贴现、质押、转贴现和再贴现时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利息计算是否正确,汇票到期是否及时按规定收回票款。

7)审查其他票据业务是否合符相关规定。

3.联行汇兑业务是银行结算业务的重要内容,也是会计事后监督的重点,具体内容包括:

1)检查是否有违反规定,故意压票、退票、截留、挪用客户资金的现象。

2)检查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款项的汇划、汇款的撤销和退汇业务。

3)印、押、证是否按规定实行分管分用,相互制约;人员变动时,交接是否严密清楚。

4)是否及时进行联行对账,清查未达账款项,联行往来账、差余额核对。

5)检查联行往来业务的查询、查复工作是否认真及时。

(二)票证、帐表监督

检查会计凭证上打印的电脑核实信用社,是否有串户、借贷反方和金额不符及真实性等问题;如没有核实行的,必须手工补填,并对柜员流水账进行认真勾对,核实业务的真实性。余额、发生额的监督。

1.余额、发生额的监督

1)科目统驭单的核对

2)机构扎账单、柜员扎账单的核对

3)科目日结单的核对

2.会计、出纳业务的监督

1)现金、出纳业务的监督

2)内部账业务的监督

审核内部账业务填写内容是否正确;审核内部账凭证及非账务类凭证盖章是否正确,签章是否齐全;依据操作规程及各项制度的要求,审核账务处理是否依法合规。

①内部账转账业务监督

内部账自制凭证由手工填写,其产生的账务流水内容打印在内部账凭证背面,根据手工填写内容与流水信息进行核对,认真及时审核是否有大小写金额不符、串记科目、违规记账、违规操作等现象。核对内容:交易日期、账号、户名、借贷方向、发生额、余额、凭证号码、利率等。

②内部账现金业务监督

根据手工填写内容与流水信息进行核对,认真及时审核是否有大小写金额不符、串记科目、违规记账、违规操作等现象,是否符合会计出纳制度,库存现金余额是否正确。核对内容:交易日期、账号、户名、借贷方向、发生额、余额、凭证号码、利率等。

例如:

a.准备金存款(1112科目)核算清算中心存放中央银行的一般性存款和缴存的存款准备金。依据中央银行出具的业务发生回单手工填写记账凭证,相关信息打印在记账凭证的背面。

b.存放其他同业款项(1123科目)核算信用社存入其他金融机构(除中央银行外)的各种存款,本科目按往来单位明细记账,依据各银行出具的业务发生回单手工填写记账凭证,相关信息打印在记账凭证的背面;同城交换账户依据交换清单借(贷)差填写记账凭证,清单为附件。

c.拨付营运资金(1126科目)核算信用社与清算中心发生的资金调剂(调出)业务,依据资金调剂业务的计划管理员出具的通知书填写记账凭证,相关信息打印在记账凭证的背面;拨入营运资金(2316科目)核算信用社与清算中心发生的资金调剂(调入)业务,依据资金调剂业务的计划管理员出具的通知书和贷款凭证填写记账凭证,相关信息打印在记账凭证的背面。

d.贷款科目核算信用社发放的各种贷款。贷款合同维护与信息录入打印的相关信息由信用社存档保管。发放时:审核借据的要素是否齐全,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期限和利率是否相符,注意借款人是否签章,分档管理员是否签章,借据与打印信息的通用凭证(附件)要素是否相符,发放抵质押贷款是否有相应的抵质押物品记入表外106科目;收回时:使用收贷收息凭证,凭证号手工销号(与101科目核对);贷款逾期转列手工填写红兰字记账凭证,信息打印在凭证背面。

e.待处理抵贷资产(1290科目)核算信用社通过依法收贷或办理抵押、质押业务取得的以资抵贷的待处理资产。依据评估价值填写记账凭证,信息打印在凭证背面。处理时,依据变现取得净收入填写记账凭证,信息打印在凭证背面。

f.应收利息(1321科目)核算信用社贷款存放中央银行及调出、拆出资金等应按月、按季或按年收取的利息。系统自动结息并打印1321科目传票及结息清单;收回时收贷收息凭证作贷款日间还息汇总凭证的附件;逾期90天以上的填写红兰字记账凭证冲减本科目及5011科目,并增加107科目。

g.其他应收款(1391科目)核算信用社应收、暂付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包括应收的赔款、罚金;按规定垫支的职工差旅费等(目前信用社主要用于核算诉讼费)。审核挂账是否经过三签批,是否附有正规原始凭证,大额资金是否有相关部门审批意见。

h.应解汇款(2431科目)核算信用社办理汇款业务中收到的待解付的款项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临时性存款。主要审核现金支付是否经过三签批,是否有收款人签字及相关身份证明,超过限额是否有大额现金支付审批表。

i.其他应付款(2621科目)核算信用社应付、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股金红利等。福利费支付必须附有相关发票或三联据;股金红利支付复核红利计算是否正确,要素是否齐全,必须有股东签字。

j.应交税金(2651科目)核算信用社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目前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也在此科目核算)。凭证手工填写。

k.县辖往来(4631科目)核算同城交换票据业务,业务凭证手工填写,如果使用通用记账交易下的传票录入交易进行处理,打印出清单作为附件,需要通过同城交换的票据业务在相关科目单笔录入,在此科目可以汇总填写凭证(如客户缴纳税款多笔,此科目可以汇总,即一贷多借)。

l.社内往来(4641):此科目核算上下级机构现金调缴、各信用社在清算中心办理同城交换划款及发生通存通兑业务时办理划款业务。现金业务:审核作为此科目附件的现金调拨凭证(缴款单位是现金调拨凭证的第一联、第三联配对记账,调款单位第二联记账)是否齐全;同城交换业务依据回单填写记账凭证,信息打印在背面;发生通存通兑业务,如果是同一核算单位的各储蓄所之间发生的业务,本代他业务属于现金业务,打印出各储蓄所的通存通兑差额单作为传票;如果是不同核算单位之间发生的通存通兑业务,属于转账业务,审核金额是否与存款收付业务(他代本传票)相符,打印出他代本传票。通存通兑业务凭证在该科目核算。

m.利息收入(5011科目)核算信用社各类贷款发生的利息收入。企业贷款按月结息,系统自动将表内应收利息入账,打印此科目传票;收回企业表外利息依据收贷收息凭证入账并与表外107科目核对;农户还息直接记入本科目。

n.手续费收入(5111科目)核算信用社办理各项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收费时打印公共收费凭证。

o.手续费支出(5311科目)核算信用社支付给其他单或个人代办储蓄、代办收贷、代办其他业务和结算业务手续费支出。每笔支出必须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审批意见、相关证明、收据或支付明细。

(3)公共收费监督

(4)通用记账监督 (711004)

(5)重要空白凭证的监督(711010)

6)表外业务的监督--表外业务(711020)

7)冲账业务的监督(必须重点监督)--特殊业务监督 (711002)

8)股金业务监督

入股认购认购、增资扩股、股金退股、股权变更等手续是否合法,凭证填写内容与录入内容是否一致。核对内容:交易日期、账号、户名、借贷方向、发生额、余额、凭证号码等。

9)账户修改信息监督

账户信息修改提供的手续是否合规,打印信息是否正确,核对修改信息留存印鉴。

(10)账户修改类监督

账户信息修改提供的手续是否合规,打印信息是否正确,核对修改信息留存印鉴。

(三)差错处理

监督人员对监督中发现的差错应及时登记差错登记簿,并电话通知各网点负责人,当日进行更正,重大问题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对于把握不准有较大疑问的,立即向负责人反映,征求处理方法,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对于各网点发生差错时及时发出差错查书传递到网点并登记《差错查询书发出及回复更改登记簿》,网点根据查询书内容及时核对改正并向事后监督发出查询答复书,同时登记相关登记簿。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ed2f206b8d528ea81c758f5f61fb7360a4c2b4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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