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厦门华厦职业学院2013—2014学年宿舍区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模板】
***于评选厦门华厦**学院2013—2014学年
“宿舍区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鼓励先进,树立榜样,促进我校学生社区文明建设,表彰在学生社区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特制定本办法。一、评选对象:校自律会、系自律分会及其它有在宿舍区工作的学生干部,不
包括宿舍长、楼层长。
二、评选条件:
(一)在宿舍区工作满一年(含)以上;
(二)能够积极主动配合老师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和各种宿舍文化活动,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所在宿舍综合成绩优秀;
(三)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群众反映良好;(四)以身作则,能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无任何违纪和处分记录;
(五)上一学年无挂科和重修科目,原则上平均分在70分(含)以上;(六)在学生宿舍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干部优先考虑。三、评选额度:
原则上不超过上述所列评选对象总数的10%。宁缺毋滥,可与其他奖项同时参评。
四、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考核小组民主推荐——校自律会审核——学生处公寓办组织考核小组讨论确定——学生处审批公示。
(二)个人自荐:个人申报——考核小组民主考核——校自律会审核——学生处公寓办组织考核小组讨论确定——学生处审批公示。
注:纸质版材料以楼栋为单位于11月28日前上报到校自律会办公室。五、表彰奖励
公示无异议后,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证书。评选材料载入学校档案及学生个人档案。
厦门华厦**学院学生处2014年11月13日
附件1:2013—2014学年“宿舍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
附件1:厦门华厦**学院2013—2014学年
“宿舍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
>>>>姓名性别职务楼层、宿舍成绩是否达标
联系电话遵守校规校纪情况
学号班级任职时间
贴照片
个人小结
签名:
年月日
签名:
年月日
学生处审批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签名:
年月日
考核小组意见
讨论意见
注:
1、本表是学生干部工作的档案材料,要实事求是填写。2、本表一式一份,存入学生处公寓管理办公室学生档案。
校自律会审核意见
公寓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