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卷评查总结报告1

发布时间:2011-05-06 23:16:4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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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局案卷评查总结报告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评查的通知》(鄂质监法函[2005]134号)的统一部署,XX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下发文件对市局执法机构和各县市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各单位在715日在至725日认真开展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市局确定了由各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和稽查机构业务骨干组成的五个评查小组,在726日至85日期间采取交叉检查的形式组织开展了案卷互查工作。

自查、互查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和评查小组都形成了书面《案卷评查自查报告》和《案卷评查互查报告》,现将本市及所属县市局开展案卷评查自查、互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案卷自查

我市参加此次案卷评查自查的有XX六家单位,共自查案卷1480份(其中现场处罚案卷513份,立案处罚案卷967份),评查结果:60分以上案卷1480份,60分以下和直接评为0分的案卷数0份。

二、 案卷互查

市局抽调XX局分管执法的副局长及稽查机构业务骨干共17人组成五个互查小组,采取交叉检查的形式,共抽查案卷114份,全部为60分以上案卷。

三、主要问题

从总体情况看,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都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格,被处罚对象确认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基本程序合法,但也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现象,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少数文书制作不规范

(1)、检查笔录、调查笔录未记载行政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发生行政相对人拒签的,缺少相关证人、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和说明。

(2)、检查笔录缺少检查人签名,调查笔录中未表明调查人身份。

(3)、立案审批表未注明案件来源。

(4)、调查笔录中调查问话重点不突出

2、细节问题

(1)、文书制作存在错别字现象,如陈述申辩“权利”写作“权力

(2)、期限表述不当。如60日写成两个月,诉讼期限三个月写成90天。

(3)、检查、调查时间填写不完整。

(4)、笔录中的涂改之处,没有全部经行政相对人或被调查人的押印盖章或签名确认。

(5)、卷内材料未按时间顺序有序排列,未编材料页码。

(6)、案卷封面上保存年限、办案日期等内容不完整。

3、个别程序不到位,缺少相关文书材料

1)、实施或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即未严格执行内部报告批准程序。

2)、对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或者放弃该权利的,没有相关记载。

3)、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缺少执行笔录记载。

4)、处罚决定有责令改正没收产品的,缺少相关文书。

5)、案卷归档缺少结案案卷登记表。

6)、超期的案件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

7)、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缺少送达回证,仅由相对人在存根联上签字确认,送达方式不规范,采取邮寄送达的未在挂号寄发后的查询回执上注明文书的名称并以受送达人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8)、减轻处罚申请未经批准或讨论决定。

四、问题分析

分析以上问题出现的原因,一是自身素质不高,深入学习不够。由于对目前的制度,办案程序规定及文书制作规范要求理解掌握不透彻,导致出现案卷中文书记录不详细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况,甚至有错别字和表述错误现象。二是依法行政的观念不牢。有的单位认为一些文书是内部文书,不对外使用,于是偷工减料,不严格按办案程序办事,缺乏办铁案的意识,如实施强制措施未按规定履行内部报批手续,案审记录过于简单,以及忽略行政相对人放弃陈述申辩申请听证权利的情况记载,忽略执行笔录等。

针对此次查出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剑反复强调,系统各单位要从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入手,认真组织学习办案程序规定、文书制作规范及评分标准;同时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按照《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审理工作规定》要求,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时作补证纠正处理;要通过这次案卷评查,起到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执法能力的作用。

二○○五年八月九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fd328ecf8c75fbfc77db2d7.html

《案卷评查总结报告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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