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5-05-29 10:44: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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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尊敬的农民朋友:

您们好!近年来,您是否因亲戚、朋友、邻里办酒频繁而困惑无奈、郁闷?是否曾想过合适的理由将其拒绝?没问题,望您积极参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合作,共同解决经济负担。为贯彻落实《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 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治城乡滥办酒席借机敛财不正之风的通知》(毕委办字〔201435号)、《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办公室 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威宁自治县关于开展城乡滥办酒席借机敛财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威委办字〔201441号)、《金钟镇关于开展镇村滥办酒席借机敛财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坚决制止镇村各类巧立名目滥办大办酒席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减轻广大人民群众经济压力,着力培育崇尚文明、厉行节俭的社会新风,有力推进全镇党风、政风、民风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现将主要内容与您分享如下:

治理对象:镇直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镇村广大人民群众。

操办条件:本人、本人子女结婚(必须持有结婚证)、父母、配偶、成人子女以及本人直接赡养的老人去世的,可以在规定范围内举办酒席,但必须履行备案程序。

禁止内容:除以上婚丧嫁娶事宜可按规定举办酒席外,如:乔迁、生日、升学、满月、剃毛头、立碑等违规酒宴一律禁止举办,违者重处

办酒规模:所有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嫁事宜不准超过15桌,村(居)民办酒规模由各村(居)制定《村规民约》,可参照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嫁娶标准适当放宽,以《村规民约》为准,但必须严格控制规模,禁止大操大办。

申报时限:操办酒席必须提前15天向村委申报,说明宴请时间、事由、范围和规模等;丧事办结后7天内填报备案,但应严格控制规模,禁止大操大办。

申报程序:村(居)民按要求填写《婚丧嫁娶申请(备案)登记表》,向村(居)“两委”报批、备案。村(居)两委负责人必须严格把关,报批、备案报告必须妥善存档备查;镇党委、政府,镇纪委将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居民操办酒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未经报批、备案而操办的婚丧事宜,或不如实报批、备案的,一律视为违规操办。

处罚措施:村(居)民不按程序和相关要求操办婚丧嫁娶宴席的,取消其享受国家一切惠农政策资格(对已享受的农户坚决予以暂缓兑现或取消),同时严格按照《村规民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党员除按上述对应条款进行处理外,同时按照党章有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理。

其他要求:除以上规定外,具体事宜及有关规定、相关程序可咨询所在村(居)两委干部,也可通过各种方式向我们咨询。

我们真诚希望您的支持与参与,同时恳请您模范遵守有关规定,并对您身边的亲戚、朋友及邻里做好宣传和监督,也热诚欢迎您对我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及干部职工、村支两委干部遵守有关规定情况给予监督,相信有您们的支持参与及监督,一定能减轻大家负担。

我们的联系方式是:0857—6618041 0857—6618042

监督电话:0857—6618678

金钟镇人民政府

201543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03272ec7e21af45b307a8f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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