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书范本

发布时间:2021-03-19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概况: 13 分包工作内容: 范围包括: 14 工程监理单位 (全称):
第二条 作业人员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 名。
工种: 人数: 工种: 人数: 工种: 人数: 工种: 人数: 工种: 人数: 工种: 人数:
工种: 人数: 工种: 人数: 工种: 人数: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日,完工日期 日,工期为 天。


1 10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 合同价款为: 元(人民币),大 写: 元。
42 1)砼浇捣工程:综合优良单价: /m3包干、综合合格单价: /m3包干、垫层砼综合单价: /㎡包干(包清土平场、夯实)、拆模后的楼面圾垃清理按 /㎡(建筑面积)2)基础砖胎模砌筑综合单价: /m3包干(包材料倒运、砂浆搅拌及倒运)、砖胎模内抹灰综合单价: /㎡包干(包砂浆搅拌及倒运)。包干单价包括人工费、包除砼以外的所有材料费,包振捣机械(振动器、振动棒、平板振动器、磨光机等)、各种相应手上工具、斗车、胶水管等。工作内容包括:砼浇注、振捣(包括泵管的存置、泵管的移动、安拆、清洗、运送到指定的地方堆放好等);有需要的搭设操作架和支撑架;砼的成型抹平压光、扫毛;砼养护(不少于 天的不间断浇水养护);地下室基坑施工期间底板砼未浇筑前的抽、排水人工;地下室底板、顶板结构找坡及压光;泵管堵塞清理及因此造成每次施工人员 小时内的停窝工损失;砼运输车进入现场后的指挥协调,车辆出工地的冲洗;砼的浇注、震捣、压光不少于两遍、扫毛、养护、砼浇筑前的看护、场地的清理;拆模后的楼板面垃圾清理;布料机的保养、地泵的清洁;如遇特殊情况、因砼原因需留设施工缝时按甲方要求施工、施工缝等部位的凿毛及完工后的收尾工作;砼浇筑前至少 小时内提出需用量的申请等等所有工作,包工完场清。包干单价包括上述工作所需要的所有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以及管理费、保险费、劳保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在内;结算以实际商品砼进场数量乘以合同单价既为结算价款。砼材料的损耗不得超过 , 如低于 %(考核以按图计算量为准),节余部分双方按 分成,如超过 %损耗, 按甲方的采购价格以实际超过的领用量在乙方结算中扣除。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结算、决算资料:
51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施工预算书。
512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2 10

513 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人工工资表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2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 发包人应于每月 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 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522 工程交工后 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3 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 分期支付劳务费的,每期付的劳务费数额不得少于己办理结算额的 %,余款在发包人对决算资料予以确认后 日内付清。
532 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付款时发包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劳务费。

第六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1 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2 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622 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63 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第七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1 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3 10

72 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3 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74 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合格标准。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b.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c.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e.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f.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8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协商处理。

第九条 文明施工
91 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2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如发包人不能提供现场食宿条件或双方约定
4 10

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食宿的,由发包人按照标准予以补偿。 93 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 材料机具供应
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为: 承包人自备的工具为: 双方确认防护用具由承包人承担。
102 由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须其自带入现场,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由发包人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 米内)
103 承包人应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人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发包人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104 对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一条 文物保护
对施工中发现的文物,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24小时内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应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的,由责任人依法承担行政的、法律的责任。因保护文物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二条 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121 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122 负责于 日提供施工图纸 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

5 10

123 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
124 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125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承包人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126 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发包人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发包人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承包人进行整政。 127 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
128 本工程发包人施工代表为 ,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发包人也可委托 有现场签认用工、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职权,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31 承包人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132 承包人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
133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___ %,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
134 当发包人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发包人出具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135 承包人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爱护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136 承包人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规定,服从发包人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37 承包人确认 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

6 10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可作为决算依据。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412 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413 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发包人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的,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1414 发包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约支付劳务费的,除纠正违约支付行为外,还应当在违约支付的额度范围内与过错方对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142 承包人违约责任
1421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 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1422 承包人未安排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1423 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一概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在选定的方式前划 “√”

7 10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副本一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发包方代表(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承包方代表(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8 10

,但,此

使



便使 便


XX
,包、价、交、付

使 、一,法


9 10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08e1de0b6daa58da0116c175f0e7cd18525182d.html

《水利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书范本.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