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知识点详细笔记

发布时间:2020-06-26 22:41:5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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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知识点详细笔记(彩色清晰笔记)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



1.资产损失:按税收规定的允许税前扣除



2.资产折旧:按税法规定的允许税前扣除



3.房地产企业取得预售收入:按预计利润率计算预计利润调增;实际转为销售收入时,已征税的利润调减;



4.免税收入:



A.国债收入;



B.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学会计论坛



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为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持有流通股票12个月以上)



D.非营利组织的收入(1.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2.非营利活动的收入)



5.减计收入: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减计10%的收入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



1.视同销售成本:对应视同销售收入



2.工资薪金:合理工资薪金据实扣除



3.职工福利费:工资的14%,先冲减以前年度计提但未使用的余额,不足的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扣除。



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



1.退休职工的费用-管理费用



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管理费用



3.职工劳动保护费



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的补助



5.职工的学习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



4.职工教育经费:工资的2.5%,超过的部分以后年度扣除



5.工会经费:工资的2%,要取得《工会拨缴款专用收据》



6.加计扣除:



A.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委托外单位开发的,有委托方加计扣除,受托



方需提供研发费用支出明细)



B. 企业安置残疾人远所支付的工资,按所支付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7.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不得超过当年收入(主营收入+其他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的0.5%



8.广告、业务宣传费:当年收入的15%,超过的部分无限期以后年度结转。



A.化妆品、医药、饮料制造,不超过当年收入的30%,



B.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造企业,饮料品牌使用方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可在本企业扣除,已可以由品牌持有方作为销售费用据实扣除。



C.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业务宣传费,一律不得税前扣除。(2008年-2010年)



9.捐赠:公益性捐赠,年度利润总额的12%



A.非公益性捐赠不得扣除。



B.超过的部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C.可全额扣除的捐赠:1.汶川地震重建;2.北京奥运会;3.上海世博会



10.利息支出:



A.资本化的利息,计入资产的成本,不得作为利息支出扣除;



B.向金融企业借款、企业经批准法修债权的利息支出,据实扣除;



向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不得超过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额,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C.由于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应由投资人负担,不得在税前扣除



           不得扣除借款利息=本期利息额×未缴足资本额÷该期借款额



D.关联方利息支出,按期接受关联方债权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一)金融企业,5:1      (二)其他企业,2:1



11.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分别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5%,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2.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不得扣除的支出:



A.向投资者支付的股利、红利;



B.税收滞纳金、赞助支出;罚金、罚款、没收财产损失;(违约金和银行罚息,可以税前扣除)



C.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资产减值准备等);



D.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非银行企业内之间的利息



E.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能冲抵应税收入



13.关于销售费用中的“手续费、佣金支出”



A.不超过以下规定限额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a.保险公司:财产保险:按当年保费收入扣减退保金的余额15%,人寿保险:按保费净收入10%



b.其他企业:与具有合法中介机构或个人签订合同确认收入金额的5%。



B.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佣金不得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债券支付给承销机构的手续费佣金不得税前扣除;



C.不得将手续费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D.计入资产的手续费佣金,已计入资产成本,不得再直接扣除;



E.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



三、免征企业所得税



1.农业种植(蔬菜、水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麻类、糖料、棉花、坚果)



2.中药材的种植



3.林木和培育和种植;林产品的采集



4.畜牧、家畜的饲养



5.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6.远洋捕捞



四、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5%×50%)



1.花卉、茶及其他阴凉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内陆养殖



五、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3免3减半(第一笔生产营业收入所述纳税年度起)



1.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



2.环保、节能节电项目:公共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海水淡化



六、符合规定技术转让所得≤500万,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的部分,减半征收。



七、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改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结转以后年度抵扣



八、减免税优惠:



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率20%



工业: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从业人数≤100,资产总额≤3000万



其他: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从业人数≤80 ,资产总额≤1000万



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15%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



3.西部开发内外资企业2001—2010年,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交通、电力、水利、广播电视企业,上述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实行2免3减半。



九、环保,节能,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按设备投资额10%抵免当年所得税应纳税额,结转期不得超过5年



十、税收优惠过渡办法:



原享受15%税率的:08年按18%,09年按20%,2010年按22%,2011年按24%,2012年按25%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1ba267ab5360b4c2e3f5727a5e9856a561226e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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