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十大经济案件
文/本刊记者 寇佳丽
【期刊名称】经济
【年(卷),期】2016(000)036
【总页数】3
2016年1月22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开局之年的政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全国政法机关要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如今,“十三五”开局之年接近尾声,国内又发生了哪些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影响市场经济发展的案件?
盈科律师事务所股权合伙人叶庚清律师在接受《经济》记者采访时表示,任何有序发展的市场都离不开对规范的彻底执行,而所有越界者都需要付出代价。近些年,国内资本市场在发展与磕碰中前行,以下案例尤其值得我们反思。
1.P2P第一案——e租宝案件
2016年4月27日,e租宝案被定性为非法集资,涉案金额500多亿元人民币,主要涉案人员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尽管引起社会轰动的该事件近期已逐渐平静,但其产生的影响却久久挥之不去,不少曾经的投资者也在持续跟进案件发展。最新消息显示,e租宝广州分公司9名涉案人员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过堂受审,他们被控发展投资群众购买e租宝推出的理财产品,各自负责发展投资客户少的有200多人,多的超过5000人,吸存金额都超过千万元。该案对国内蓬勃发展的P2P行业造成严重冲击,甚至一度令P2P行业进入冰冻期,但也正因此,对这一行业的规范引起了社会和监管者前所未有的重视。
2.基金行业的“庞氏骗局”——“中晋系”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
2016年4月6日,上海市公安局对该案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中晋系”公司通过各种渠道,利用虚假业务、关联交易、虚增业绩等手段骗取投资人信任,并以“中晋合伙人计划”的名义,变相承诺高额年化收益,向不特定公众大肆非法吸收资金。经公安部门查证,整个“中晋系”220余家销售理财产品的“有限合伙企业”中,仅有一家到证监部门备案。“中晋系”的资金几乎全部在内循环——由“合伙企业”吸纳公众资金至国太控股(“中晋系”母公司),国太控股再用资金包装子公司、股市对冲,几乎没有任何投资盈利渠道,投资者的本息来自新投资者的资金。该案件又一次强烈震荡了国内金融行业并摧残了投资者的内心,为国内一度疯狂发展的私募基金行业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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