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康中心制度

发布时间:2020-08-04 03:19:1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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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康中心各项制度

1、社区联系制度

1、成立社区医院、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股份公司、小区物业、学校、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等共同组成的社区健康服务领导小组。建立社区医院与街道办事处,社康中心与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机构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社区健康服务工作。

2、负责社区健康促进规划和计划的组织实施,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我保健意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

3、负责动员社区居民,调动社区资源,共同参与和支持社区健康服务的发展。

4、共享社区信息资源,相互配合做好社区健康服务各项工作。

2、健康教育制度

1、制定社区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有工作总结。

2、完成健康教育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以及各项报表工作。

3、负责本社区居民的健康知识宣传,咨询和培训工作,积极开展组织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文体活动。

4、定期出版健康教育宣传栏和播放健康知识录像。

5、向社区居民派发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和有针对性的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6、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对个人健康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7、对全体医务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教育工作知识培训。

3、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社区健康档案和有关文件应有专人归类保存,并实行计算机管理。

2、社区居民的个人/家庭及社区的健康档案,要求内容准确、各项统计数据完整,及时更新,便于诊疗时随时查阅。

3、健康档案的管理应达到对个人、社区健康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为社区诊断提供依据的功能。

4、建立健康档案借阅登记册。

4、计划免疫制度

1、认真学习领会《传染病防治法》的精神,搞好计划免疫工作,预防计免相关传染病发生。

2、认真做好冷链管理工作,保证冷链的正常运转及疫苗的质量。

3、做好社区内适龄儿童的造册建卡登记工作,每月了解新出生儿童的基本情况,并通知家长带儿童到中心来进行预防接种。

4、认真做好计免门诊工作。

5、及时地处理接种反应者,并做好登记。

6、每月做好查漏工作,每季覆盖一次辖区。

7、做好社区内托幼机构以及中小学新生的预防接种工作。

8、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应急接种任务。

9、掌握有关统计数据,按时上报有关报表。

5、儿童保健制度

社区儿童保健工作主要根据小儿不同的生理特点和保健要求,对儿童进行系统的保健,宣传科学育儿知识,了解家长在护理喂养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做好预防和治疗工作,促进儿童生长发育,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社区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儿童保健工作。

1、散居儿童体检。1岁内婴儿一年体检4次,13岁儿童每年体检2次,37岁儿童每年体检一次。

2、对体弱儿进行筛查并建立专案进行管理。

3、掌握儿童动态变化情况、儿童基数、迁入迁出等变化情况。

4、儿童常见病防治。

5、监测儿童体格发育。

6、按时准确登记、统计、上报有关的儿童保健基本数据和报表。

7、有针对性地开展儿童保健咨询、健康教育等工作。

6、妇女保健制度

社区妇女保健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孕期卫生宣教、宣传住院分娩和科学接生,实行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积极防治妇女常见病、多发病;做好妇女五期卫生保健;宣传优生优育、计划生育等妇女保健知识,并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社区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妇女保健工作。

1、掌握社区妇女基本状况:以婚—孕—产为切入点,掌握育龄妇女、新婚人员和孕产妇情况,特别是早孕妇女、产妇等信息并建立相应的登记册,掌握其动态变化。

2、产前保健:凡取得产前检查准入资格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可从事早孕建卡(要负责孕期梅毒、爱滋病的筛查)、孕期催检、孕期卫生宣教、母乳喂养知识教育和宣传孕妇到正规的产科医院分娩。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医师或中级职称,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者,经区妇幼保健院考核合格后可从事非高危孕妇36周以前的孕期定期检查工作、定期督促高危孕妇到医院作产前检查、将36周以上的孕妇转至分娩医院检查。

3、产后访视:负责社区新生儿、产妇家庭访视工作,提供产后恢复、产后避孕、家庭生活调整方面的指导,促进和指导母乳喂养。

4、负责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结案工作。

5、负责妇女常见疾病的诊疗和双向转诊。

6、开展孕产期保健、母乳喂养、妇女常见病防治的宣教工作。

7、按时准确登记、统计、上报有关的妇女保健基本数据和报表。

7、老年保健制度

1、有年度社区老年人保健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年度有工作总结。

2、负责为社区60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进行上门指导。对特殊老人进行专案管理。

3、针对老年人特点开展健康教育,对他们的衣、食、住、行予以保健指导。

4、指导老年人进行适宜的健康活动。

5、为老年人进行定期体检、家访,对患病老人进行合理用药指导。

8、双向转诊制度

[转诊流程]

成立以社区全科医师、急诊医生、住院医师、急诊服务台导医负责的社区与医院双向转诊协作组,及时妥当地接受安置各社康中心转送的病人。

社康中心转入医院

1、社康中心门诊患者需要做特殊检查项目时,由中心的医师填写双向转诊申请单后转送医院,由急诊服务台负责协调完成。

2、社康中心门诊患者需要做各种化验检查时,由中心的护士负责抽血,然后由专车送回医院。次日上午由专车将检验结果送回社康中心。

3、社康中心的疑难病人,诊疗有困难需转至院本部专科门诊就诊,可通过急诊服务台联系转诊,或可先与门诊医生联系为患者预约挂号,优先安排就诊。另外持医保卡病人转诊,需要在本院挂号刷卡,然后经相关专科医生诊治,确定需要住院后才由专科医生开具住院单收入院。

4、社康中心接诊需要在院本部住院的患者,由中心医师与急诊服务台联系,确定床位后将病人送至医院,由急诊服务台协助办理入院手续;个别特殊病人可经专科医师接收住院后再办入院手续。若病房暂无床位,可先由急诊服务台登记病人及社康中心电话,并负责落实床位后通知病人入院。

5、病情急重的患者可由社康中心的医师直接填写住院单,并由医院派救护车转送回院急诊科就诊。

医院转社康中心

1、病房主管医生需在病人出院前2小时电话通知社康中心,社康中心要做好接诊准备。

2、主管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转出单)及出院小结交病人带回社康中心,需要注明的特殊事项可填写在转出单上,以便中心的医师进行随访。同时将转出单另一附联交至住院登记处,由住院处负责统计。

3、对于出院需要继续治疗的康复患者,由社康中心建立家庭病床,提供连续性服务,必要时由病房主管医师陪同社康中心的医师定期到家庭病床进行巡视。

[监督检查]

1、医教部、社康部、护理部每个月定期检查双向转诊落实工作,召开双向转诊协调组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双向转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凡不执行制度无故拒绝接收,并导致病人出现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半年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着重听取社区居民对双向转诊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9、社康中心24小时值班制度

1、社康中心对外服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全科医生、护理人员和有关人员参加值班,负责处理日常业务工作和临时事宜。

3、认真填写值班和交接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10、门诊急诊登记制度

1、以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作风,及时对急诊病人进行抢救,并作好各项记录。

2、建立门诊急诊登记本,详细完整地记载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到诊时间(年、月、日、时、分)、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一般状态,诊疗、抢救过程,参与抢救的医生、护士签名。

3、门诊急诊登记由值班医生填写,记录内容要准确、文字简洁,字迹清楚,一律用蓝墨水书写。

4、需要转诊的病人,要开具转诊介绍单,并做转诊记录。

11、全科诊疗工作制度

1、负责门诊病人的疾病诊治工作,做到及时检查,细心诊断,精心治疗,同时要做好病情记录的计算机入档工作,对须会诊、转院诊治的病人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2、负责建立社区居民的个人/家庭健康档案,开设家庭病床,定期进行家庭访视,对病人及相关健康人设定最佳健康目标,制定健康教育计划。

3、负责做好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确保体检质量。

4、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诊断,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和医学科普工作。

5、严格执行全科诊疗程序:

1)对非急诊病人应详细地询问病史,进行完整的查体及实验室检查。

2)采集病人的个人背景、家庭背景及社会背景三个方面的资料,考虑各种资源对病人的影响。

3)形成诊断或诊断假说。

4)与病人协商,做出处理决定,根据需要开据健康处方,并邀请病人按时随访。

5)书写并输入完整的SOAP标准病历。

12、社康中心处方制度

1、全科医生的处方权由中心主任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留样。

2、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生更改后配发。

3、有关毒、麻、限制药处方,遵照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生修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5、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中心全称和门诊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生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生须在剂量旁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后由社康中心主任批准销毁。

13、社康中心药品管理制度

1、药房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凡注有“有效期”的药品,应经常注意检查,留有特殊标志,以防止药品过期失效。

2、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分别保管,设立登记本,做好登记,保证帐、货相符。

3、保管人员应经常与医生联系,介绍药品情况,月底盘点一次,每季度清查一次,保证药品质量,避免药品霉烂变质过期失效。

4、药房应注意关锁,严禁吸烟。

5、有关毒、麻、限制药的保管,按“毒、麻、限制药管理制度”执行。

14、社康中心消毒隔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消毒管理办法》,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严防交叉感染,保护病人、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的健康。

2、技术操作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一人一管一针一用一消毒”制度。工作时要着装整齐、清洁,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和口罩,诊疗工作前后要洗手。

3、治疗室要定期消毒,必要时随时消毒,每天上班前、下班后都要搞好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

4、使用后的医用物品经初步消毒后,统一由区消毒供应中心回收、清洗、打包、消毒、灭菌。各社康中心要做好清点、交接工作。

5、污水、污物有专人负责管理,符合环保要求。污物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对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粪便及污水应先消毒后排放。固态医疗垃圾按要求分类收集、包装,协助医院总务科收集送废物处理单位集中处置。

6、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应做隔离观察处置,尽快做出诊断和转送上级医院治疗。

15、社康中心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履行传染病报告的法定责任;做好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消毒指导等传染病防制工作;发生疫情时,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社区的暴发疫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布置的传染病防制工作任务。

二、设立专职或兼职的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在门诊日志的基础上建立《传染病疫情专用登记本》并保存3年。

三、预防保健科应负责检查督导社康中心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四、传染病报告的范围:甲、乙、丙类法定传染病及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疫情。

五、报告的程序:社康中心发现甲、乙、丙类法定传染病时向医院预防保健科报告疫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和传染病个案调查表),同时将病人转诊到医院进一步诊治,预防保健科负责录入传染病信息管理系统等传染病上报工作及报告卡保存和随后的订正报告工作。

六、报告的时限:

①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高致病性人禽流感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疫情时,立即以最快通讯方式报到医院预防保健科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从社康中心发现疫情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疫情上报工作的总时限为2小时。

②发现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时社康中心向医院预防保健科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及个案调查表,再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录入传染病信息管理系统等传染病上报工作,总时限不能超过12小时。

③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社康中心向医院预防保健科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再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录入传染病信息管理系统等传染病上报工作,总时限不能超过24小时。

七、传染病报告卡质量要求:按规范要求及时、全面、完整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不缺项漏项,字迹工整、信息准确,无逻辑错误。

16、社康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

2、加强经济管理,财会人员每月定期将上月收支情况报中心主任及医院财务部门。

3、凡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原始凭证(如发票、财单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名后方能报销。一切空白纸条均不能作为正式凭据。

4、财会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5、每日收放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6、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会预算等资料应妥善保管。

17、慢性病管理制度

1、社康中心全科诊室,医院全科诊室、内科门诊、中医科门诊、心血管专科门诊、糖尿病专科门诊要落实20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糖工作。

2、社康中心通过入户调查及周期性体检等资料,掌握社区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病情况,作为社区资料存档。

3、落实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筛查措施。发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要填写报告卡,送社康慢病管理人员。

4、为社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建立档案进行专案管理,做好慢病的防治与康复工作。

5、定期对社区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开展慢病防治的健康教育。

6、社康中心的全科医生必须定期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进行随访与体查。

7、社康慢病管理人员每月定期检查高血压、糖尿病的报告情况,杜绝漏报。

18、社康中心药品标签制度

1、 药品零售前进行标准化分装,发放前须向服务对象说明用法、用量及其注意事项;

2、 药品为整瓶、整盒包装时要贴上用法标签,说明药品用法、注意事项及社康中心电话;

3、 药品为散装时要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总量、用法、注意事项及社康中心电话;

4、 药品为混悬剂时要注明“用时摇匀;外用药应注明“不可口服;解热镇痛药应注

明“发热或痛时服;对胃有刺激或食物对药物吸收有影响的应注明“饭前、“饭后或“空腹服药

19、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准时接班,并熟悉院前急救操作规范。

2、作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简易呼吸气囊、吸痰器、心电图机、氧气等设备),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

3、值班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医生必须在5分钟内携带急救箱、氧气袋等急救物品出诊,不得拒绝出诊。

4、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出诊时,对病人应有高度负责的精神,到达现场应立即检查病人,动作迅速,处理果断。对病人及家属要态度热情。文明礼貌,严禁争吵现象发生。

5、根据病员情况可就地抢救,并一边抢救一边通知上级医院救护车,如果上级医院不能在短时间内出车,即向120指挥中心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

6、出诊医生到达现场后,如病人已死亡,应详细询问病人家属或在场人员,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做好记录,并明确通知其家属或在场人员。出诊医师不能开具死亡证明。

7、详细填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力求完整、清楚、准确、扼要,送转医院急诊室后应作详细交接。完成急救出诊任务后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返回后及时作好补充抢救药物、更换物品等工作。

8、若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应立即通知有关上级领导组织抢救,并协助完成院前救护任务。

20、社康中心医疗工作规范

为加强我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医疗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深圳市常见疾病基本诊疗规范》、《福田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服务标准》等,结合我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管理

1、社康中心主任应在医院领导下负责社康中心的医疗业务管理、组织协调及督促检查工作。

2、社康中心应配备技术条件好,知识面广、且接受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师岗位规范化培训的医务人员。

3、社康中心的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并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二)业务工作

1、院前急救

1)社康中心联系电话通畅,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2)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急救技术,院前急救各项技术操作规范执行《深圳市常见疾病基本诊疗规范》或院本部制定的诊疗规范。

2、全科诊疗及双向转诊

1)社康中心医师应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诊疗常见病和多发病,不得无故拒绝接诊。全科诊疗程序SOAP四个环节完整,做到科学治疗、合理用药。常见病和多发病各项技术操作规范执行《深圳市常见疾病基本诊疗规范》或院本部制定的诊疗规范。

2)要认真书写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病历应严格按《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书写。及时将病人就诊资料输入电脑。如病人在电脑里无个人档案且为辖区居民,接诊医师有责任为病人建立档案。并按“健康服务合同”的规定,负责家庭病床建立及家庭访视工作。

3)社区病人经全科医师接诊后,如符合上转标准,要及时转入上级医院进行诊治。病人转诊时,医生要认真填写好双向转诊单、做好转诊登记,并将病人的病历摘要、健康档案等资料复印或办理借阅手续后,同时转入上级医院。病情严重者,一般应有医护人员护送,途中带上必要的急救药品,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转院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不宜转院。对转入,转回社康中心的病人继续治疗。严格执行双向转诊制度。

4)危重病人来诊后,应诊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遇有危及生命的急诊,必须分秒必争,在最短时间内集中医力进行抢救,医务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并及时记录,凡经抢救的患者,应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抢救工作告一段落时,应做小结。

5)凡病人病情危重,在积极处理的同时,均应由医生或社康中心主任,找病人家属或单位负责人谈话,谈话内容要记录在案,谈话结束后要求病人家属或单位负责人在记录上签字。

6)确认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病人,根据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操作规范的要求,对病人进行分级管治。同时有责任对病人开展相应的健康教育。

7)对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患者应做好登记及报告工作,并按常规最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及《福田区社康中心传染病管理制度》。

8)社康中心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都必须掌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程序和措施,临床医务人员应掌握疫情报告、医学观察和病例排查,转运以及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程序。有交通事故、吸毒、自杀等患者涉及公安、司法情况时,应由值班人员报告社康中心主任。

21、社康中心护理工作规范

社区护理是随着社区卫生的发展而产生的,扩大了护理工作的内容和职能,护理服务对象从病人发展到健康、亚健康人群,服务范围由医院走向社区和家庭,工作内容从帮助病人恢复健康扩大到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提高人群的生活和生命质量。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护理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福田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服务标准》,结合我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管理

1、社康中心护士长应在社康中心主任领导下负责社康中心的护理业务管理,组织协调及督促检查工作。

2、社康中心的护理人员应配备技术条件好,知识面广、接受过区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规范化全科医学培训且考试合格者,其中接受社区岗前培训学时不低于20学时,必须拥有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3、护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二)业务工作

1、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院前急救工作制度。熟悉各科常见病、急性病的治疗原则和抢救常规,以便及时配合抢救,抢救器械和药品要配备完好,处于应急状态。

2、协助医师对病人进行检诊,按医嘱对病人进行处置,如有疑问,必须询问清楚方可执行。配合医师做好各种诊疗工作。做好健康教育、慢病防治等全科护理工作。

3、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及查对、交接班等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4、掌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报告、医学观察和病例排查,转运以及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程序。

5、发现传染病及疑似患者应按常规做消毒隔离工作,做好疫情报告、登记工作,严格执行《福田区社康中心传染病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22、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医技项目的检查,对诊断基本明确的病员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或转有关科室治疗。

3、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 遇危重病员需要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5、 对接诊的病员,需要会诊和转诊的,首诊医生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和治疗。

6、 医务科对全院执行首诊负责制度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计划免疫各项制度

附件1

深圳市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实行按日或周定时定点接种。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广东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三、使用《全国儿童免疫接种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

四、及时为本地段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信息卡、发放预防接种证:本地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证、信息卡。

五、预防接种证、信息卡保管: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转入迁入手续。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六、预防接种人员必须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免疫规划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七、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信息卡,并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和作好数据备份。

九、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十、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附件2

深圳市安全接种制度

一、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使用的注射器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

二、预防接种室须达到《广东省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做好登记。

三、接种前须询问接种对象既往疫苗过敏史和目前健康状况,确认本次接种的疫苗,填写接种处方。

四、接种前核对疫苗的品名、批号、效期等。无标签或标签不清,过失效期、安瓿破裂、变色、有凝块或异物的疫苗严禁使用。

五、接种时核对姓名、接种疫苗名称。检查一次性注射器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在有效期内。按接种技术规程和疫苗说明书进行接种。卡介苗要分桌接种。

六、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七、接种后须观察30分钟后确认无发现接种反应,接种者在接种证上填写本次接种疫苗名称、批号。

八、疫苗必须实行带冰接种。活疫苗开启后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后一小时未用完应废弃。

九、医疗垃圾集中焚毁或交正规医疗废物收集机构统一处理。


附件3

深圳市预防接种副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一、建立预防接种副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

二、对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加重反应进行对症治疗,对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要采取应急救护措施。

三、发生预防接种副反应后、责任报告人必须在6小时(农村1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控部门,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副反应报告卡。如出现死亡、严重器官损伤、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报告人应在发现后2小时内报告所在区级疾控部门。

四、预防接种副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必须由区级以上疾控部门开展个案调查,由区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进行鉴定和作出处理意见。

五、接种后发生原因不明的死亡病例,应立即报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区级及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进行鉴定,并组织尸体解剖,查明死亡原因,作出处理意见。

六、过敏性休克处理原则:使病人平卧、头部放低、注意保暖;立即皮下或静脉注射肾上腺素(1/1000)0.5-1.0ml,或同时肌注苯海拉明25-50mg;同时通知临床医生进行有关抗休克处理。

七、晕厥处理原则:使病人平卧,松解衣扣,注意保暖;轻者可给予温开水、热糖水喝,必要时可针刺或用手掐人中穴;数分钟后仍不恢复者,可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并通知临床医生救治。


附件4

深圳市新生儿报告登记制度

一、专人负责。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派出所或乡镇(街道)居委,收集新生儿资料,每月定期到门诊辖区的各个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

二、例会制度。指定门诊辖区内的妇女主任或治保主任作为联络员,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联络员负责上报本区域本月新生儿资料,核对本月门诊收集的新生儿资料。

三、及时查访。收到新生儿报告卡后,及时巡访,了解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非本辖区儿童,及时转卡。并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四、登记入册。属本地段辖区的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建卡立册。并按照免疫规划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给家长,督促家长按时间来医院接种有关疫苗。

五、资料保存。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做好“五变动”登记工作,并每月上报儿童变动报表。


附件5

深圳市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一、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二、对在本地段接种的流动儿童,应建立预防接种册,即接种信息录入电脑,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三、每月定期到门诊所属派出所、乡镇(街道)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流动儿童资料。指定门诊辖区内的妇女主任或治保主任作为联络员,每月定期召开例会一次,联络员上报本区域本月新迁入的7岁以下儿童资料。

四、每月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

五、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每年9月派专人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动员,提高使流动人口儿童家长的预防意识,争取儿童家长主动参与免疫活动。

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儿童免疫情况监测及专项调查。


附件6

深圳市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

一、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按时将下一年度的免疫规划用苗数量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严格按照“省—市—县—镇(接种点)” 供应渠道购苗。

三、疫苗的出入要有帐目登记,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等。

四、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疫苗按疫苗规定的温度进行贮存,疫苗的运输必须用冷藏车或冷藏箱。

五、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存放。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六、冷链设备要有专室或固定房间存放,有足够储存疫苗的专用冰箱,配置能适应带冰接种的疫苗冷藏设备,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建档建账: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及户地、说明书、有关技术资料、使用和损坏情况等,定期保养,建立维修记录。

七、有专人负责冷链设备保养、管理,冰箱内放置温度计,每天定时记录温度至少2次(上午和下午各1次),并妥善保存温度登记本,做好停电、发电、停机、故障维修记录,发生故障及时抢修,并把疫苗转移到其它冰箱。管理员因故外出不能进行日常监测时要做好交接班。结霜厚度超过4毫米以上要及时除霜,冷藏箱和冷藏背包每次使用后,及时取出冰排,擦干净,保持内外干燥清洁。坚持每季度一次冷凝器散热板清扫,每月进行转动机械加油,冰箱内蒸发管道结冰超过5毫米要及时除霜。保证冰箱使用安全,开门装置完好,有防火防漏设施。

八、冷链设备严禁存放其它物品、过期疫苗,保持清洁卫生。


附件7

深圳市预防接种资料归档管理制度

附件8

免疫接种须知

预防接种是控消灭相应传病以保障受种个体健康采取的最有效、经济的预防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使孩子获得免疫接种的机会,这也是每个家长的义务。

您的孩子出生后,请及时与居住地段预防接种单位取得联系,申领《预防接种证》,提供儿童的基本资料,根据预约接种时间或具体通知时间,带领您的孩子到预防接种单位接受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证》是预防接种记录的有效证明,每次接种必须携带。儿童在入托、入学、入伍、办理出国手续或到其它地方接种时均要查验接种证,请妥善保管。

一般禁忌症:

1、发热;

2、急性传染病病人(包括尚在恢复期的病人);

3、已知对疫苗成份过敏者;

3、重症慢性疾患:如活动性肺结核、心脏代偿功能不全、急慢性肾脏疾病、血液病等;

4、严重营养不良:尤其是1岁以下的婴儿严重营养不良、消化功能紊乱及障碍者;

5、神经系统疾患:对患有癫痫、脑炎后遗症、抽搐等疾患或有既往病史者应慎重,尤其是接种百白破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

一般注意事项

1、急慢性感染、各种严重疾病、神经系统疾患、发热、免疫缺陷以及有过敏史和其它身体不适的儿童,家长应在接种登记时事先告诉医生,以便医生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种或暂缓接种。腹和疲劳时不宜接种,以防“晕针”。

2、接种疫苗后,应留下观察30分钟,无反应后再离开。

3、孩子打过防疫针以后,要让孩子适当休息,不要做剧烈运动,注射部位要保持清洁,以防感染。

4、个别儿童接种后出现发热、接种部位红肿现象,症状较轻者一般不需要任何处理,加强观察,多喝开水,并注意保暖;症状较重者应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若出现上述反应,请向接种单位报告。

5、预防接种虽可以保护绝大多数人避免发病,但保护率并非100%;因个体差异,少数人免疫失败仍可发病,但一般病情轻、病程短。

6、预防接种后除出现本告知书中列出的接种反应外,可能还会出现其它难以预料的、严重的、罕见的接种反应,请在出现后注意以下几点:① 立即到医院,及时治疗;② 及时与接种单位的医生联系;③ 如有疑问,可咨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第五章的规定,因预防接种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等异常反应,应给予一次性补偿,其它接种反应不予补偿。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3091e4b588102d276a20029bd64783e09127db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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