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
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的规定,平等原 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 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 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 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 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 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 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 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 订合同。
自愿原则:
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的规定,民事
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 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 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 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 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 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
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 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 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 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 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 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 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门面转让合同范本
转让方 (甲方 ):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受让方 (乙方 ):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出租方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
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
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
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 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 行解除。
、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 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上述欠交
款项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
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
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 (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 等条款 ) 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 (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 )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 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 (动产与不动产的 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所有。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 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
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 民币 元, (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
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 (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 )及其他相关 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 ;接手后的
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 年 月 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
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
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 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
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
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 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
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
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 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 数X 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
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 定追偿违约金。
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
7 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 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 期付款天数X 元/天。
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并不得 “一房多租 ” 。如因丙方原因造成门面所有权、租赁权纠纷,应 由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丙双方违约金。该违约金按下述 方式计算:甲方获得的违约赔偿 =本合同约定转让费 X 1; 乙方获得 的违约赔偿 =本合同约定转让费 X 2。
七、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 行的,合同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 迁门面等原因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则应由丙方按 照本合同约定的门面转让费标准补偿给乙方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 定向甲方支付门面转让费,则该项补偿由丙方支付给甲方 )。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由合同三方协商处理 ;协商不成,任何一
方均可将争议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九、其他规定 原《门面租赁合同》和《财物交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
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三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 (签字):
丙方 (签字):
签约时间:
签订地点:
附一、原《门面租赁合同》 ;
附二、《财物交接清单》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39aea70aa114431b90d6c85ec3a87c241288a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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