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城市低保对象分类救助的补充解释的通知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渝民发[2005]7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05.01.24
【实施日期】2005.0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城市低保对象分类救助的补充解释的通知
(渝民发[2005]7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对城市低保对象实施分类救助的通知》(渝民发[2004]178号),经与市卫生局、市医疗保险中心研究,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请程序
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分类救助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3c21644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850058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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