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明
广州*****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李# ,于2015年 月 日在贵公司刷卡人民币500000.00元, 代王# 支付从化市********一街143号#房的房款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正),上述房屋的产权及一切手续与本人无关,今后由此引起的一切房屋产权纠纷与广州****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关。
特此证明
刷卡人:
2015年 月 日
委托书
广州*****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兹委托贵公司将**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编号[2015]005号,工程款50万元转到:单位: 开户行: 账号: 由此委托所引起的经济纠纷及全部法律后果、责任均由本公司负责,与贵公司无关。特此委托。
单位名称:公章
2015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4e5ec55998fcc22bdd10d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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