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发布时间:2020-04-16 13:55:0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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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

一、基本模式

住院统筹+门诊统筹

住院统筹包括:一般住院、重大疾病医疗救治、正常产

住院分娩;门诊统筹包括:一般门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

二、基金筹集

参合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中央和地

方财政补助参合农村居民每人每年240元。筹资标准为每参合农村居民每人每年不低于290元。

三、基金分配

(一)门诊统筹基金

门诊统筹基金用于参合农村居民一般门诊和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一般门诊统筹基金按每参合农村居民40元提取;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统筹基金的提取数额,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二)住院统筹基金

住院统筹基金用当年筹资总额扣除门诊统筹、一般诊疗费和风险金后的部分建立,用于参合农村居民一般住院补偿、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补偿和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一般住院补偿、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补偿和正常产住院分娩补助基金的分配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三)风险基金

筹资水平提高后应补充提取风险基金,使其规模达到当年统筹基金总额的10%。

(四)一般诊疗费

一般诊疗费用于实行门诊统筹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乡、村两级一般门诊补偿。一般诊疗费的提取标准为每参合农村居民每年16元。

(五)《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河北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住院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提高中医药(包括:中成药、中药饮片、中医诊疗项目、列入新农合报销目录的中药制剂)的补偿比例。具体补偿办法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新农合基金支付能力制定。

四、医药费用补偿

(一)门诊统筹补偿

1、一般门诊统筹补偿

门诊统筹补偿限于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要拉开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差距,补偿比例村级一般可设定在40%-45%,乡级可设定在35%-40%;每参合农村居民年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可设定为80100元。为保证门诊统筹基金合理有效使用和运行安全,要求开展门诊统筹的县(市、区)要改革支付方式,建立门诊费用控制指标体系,实行门诊统筹补偿资金总额预算,乡、村次均门诊费用限额,门诊可补偿费用比例要求和门诊工作量等指标,同时要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与补偿资金拨付挂钩,切实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严格规范服务行为,遏制弄虚作假骗套取新农合基金现象发生。门诊统筹补偿方案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制定。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5225093bf23482fb4daa58da0116c175e0e1e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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